正义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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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典政府专员回函:我们责无旁贷地支持你们的和平请愿的权利

    谢谢你关于法轮功在香港人权问题的电子邮信。瑞典保守党主席责成我给你一个回复。首先我想对你在人权和民主问题而做的努力表示欣赏。中国政府不应干涉香港人民的自由和人权。我们西方国家能更明确对中国的侵犯人权行为表示谴责也是很重要的。我们责无旁贷地支持你们的和平请愿的权利。
  • 国际事务及人权办公室对香港及香港人民的司法权的未来表示关注

    基于你们所提供的信息,我承认本案有足够的理由引起我们对陪审团及执法人员的公平性、公平审判的权利、香港的法律原则,以及对香港回归中国政府统治后,在『一国两制』政策原则下,香港及香港人民的司法权的未来的关注。
  • 英国大伦敦议会科勒曼议员签署呼吁函 反对香港的政治诉讼

    这些史无前例的事态发展,尤其是那些针对法轮功和平抗议者的事件令我十分忧虑,同时这些事件也正损害着香港在国际社会的声誉。我敦促香港特区政府对报告中所说的人权虐待事件展开调查,并撤销对法轮功学员的检控。
  • 爱尔兰:社会党国会议员在法轮功学员集会上的讲话(译文)

    我也要在这里表达我对中国受压迫运动人士的坚定支持,特别是对于法轮大法修炼者,他们正在目睹并经历着可怕的迫害,遭受最严重的史达林式迫害。最后让我再一次呼吁停止这场迫害及虐杀。让我为中国人权呼吁,能够行使宗教及信仰的自由。
  • 丹麦法律委员会主席就丹麦公民进入冰岛被阻一事,向丹麦外交部长提出询问

    要求部长先生获取一份冰岛政府及冰岛大使馆的声明,该声明须详细涉及应被通告的事宜,即冰岛当局参与记录或转发丹麦公民个人信息的活动是否恰当。据所得消息,不排除中国大使馆为记录丹麦公民个人信息一事的幕后主谋。如果属实,本委员会 要求得知,政府为此将采取何种措施。
  • 丹麦外交部给议会法律委员会有关法轮功学员言论自由的复信

    “部长将如何在中国高级政要访丹麦时保障言论自由,其中也包括法轮功运动的追随者的言论自由?”回复:在外国对(丹麦)进行访问期间,无须采取任何特殊程序以保障言论自由之必要。任何人及运动(团体)可在我国宪法许可范围之内表达他们的意见,其中包括合法的示威。
  • 爱尔兰:国际特赦组织代表在法轮功学员集会上的讲话(译文)

    我们相信你们的集会会帮助这些人们。去年的今天,我们为释放赵明而集会抗议。现在赵明与我们在一起。我们盼望明年的今天,另外两名都柏林的大学生刘峰和杨芳能参加在我们在中国大陆举行的法轮功集会。在中国未释放所有因精神信仰与政治观点而被关押的人和停止酷刑之前,决不应该受到任何国际组织的承认和接受。
  • 瑞士克劳斯林恩市长致函香港律政司司长:法轮功在瑞士也是被高度认可并受到尊重的(译文)

    作为克劳斯林恩市的市长,我可以向您担保巴克曼先生是我们市很有声望的公民,他从来没有过不良记录,他的声誉是无可指责的。如同世界上其他五十多个国家,法轮功在瑞士也是被高度认可并受到尊重的。因此我恳请您解除对艾力克.巴克曼先生的起诉。
  • 欧洲议会议员让.兰伯特致欧洲法轮功之友的回信(图)

    欧洲议会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交了一份宗教自由的决议。议会呼吁中国释放全部因为和平实行他们的国际性认可的信仰宗教自由而被关押或拘留的人们,要求中国政府允许法轮功学员享有中国法律认可的基本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权利。我向您保证我将会继续支持改善人权的努力并在欧洲议会中尽我所能使其达到应有的效果。
  • 英国莫恩勋爵就香港当局诬告法轮功学员案发表声明

    在香港,包括4名瑞士公民在内的16名法轮功学员正因所谓『阻街』罪名而遭受迫害。中国当局企图通过这场可耻而又可怜的诉讼闹剧,毋须公开取缔就使法轮功在香港陷入困境,并恐吓外国人不要修炼法轮功。如果判决罪名成立,这将宣示实际上并不存在『一国两制』,而是只有『一制』。而这唯一的制度是一个无耻而露骨的暴政。
  • 英国莫恩勋爵致信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

    法轮功现在在世界多数国家都有修炼者,许多人都不是华裔人士,甚至还有更大量的支持者。这些人们认为,法轮功被允许在香港存在的事实,可以促使中国(江泽民)政府在此问题上更容忍一些。这对香港自治权的真实性肯定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如果对这些法轮功学员予以法律追究,就会使香港的自治看上去是个骗局。
  • 跨国界激进党支持瑞士法轮功学员就香港诉讼案举行的请愿活动

    跨国界激进党支持反对香港当前严重侵犯司法公正权的请愿活动。多年来,跨国界激进党一直谴责中国各种侵犯公民言论自由、宗教和信仰自由权的行为。为此跨国界激进党完全支持法轮功修炼者的请愿活动,谴责各种镇压民主和自由的行径。
  • 英国国会议员签署呼吁函 反对香港的政治审判(译文)

    这些从无先例的发展,特别是那种把箭头指向和平的法轮功请愿者的事件,我是非常严重关切的,同时这也使香港在国际社会的名誉受损。我呼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调查以上所指述的人权迫害,并撤销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
  • 英国外交部前副主管、上议院议员瑟罗勋爵对香港审判法轮功学员发表评论(译文)

    这场审判已经成为衡量香港司法当局是否能够根据基本法公正、独立运作的试金石。警方逮捕和指控和平示威者的行动本身就足以引起正义的反对之声,而这场审判进行的方式更令人担心北京已经决定将其对法轮功的镇压延伸至香港,从而侵蚀基本法保证香港人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如果判决确实不公正,这将引起影响英中关系的重大问题。
  • 国际天主教协会瑞士分部致信香港特首 呼吁香港法院立即撤消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

    据我们所知,类似的请愿是完全符合香港现行法律规定的,这一点已得到香港人权观察员和人权律师保尔.哈里斯(Paul Harris)的确认。但是这十六名法轮功修炼者却受到了香港政府的起诉。国际天主教协会(Pax Christi)瑞士分部谴责香港这一司法行为,因为这侵犯了国际人权宣言第18、19和20条。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求香港法院立即放弃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起诉的原因。这样香港就可以向全世界表明他是遵守现行法律的;他不希望参与不公正地迫害那些平和修炼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