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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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明慧网报道的信息统计,二零二三年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仍然受到中共的严重迫害,其中至少32人次被骚扰,33人被绑架抄家,8人被非法拘留,26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二零二二年5例),被非法停发养老金2人。由于中共对网络的封锁等原因,还有许多没有报道出来的迫害事实,实际人数更多。下面曝光的是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实例。

一、三起群体绑架迫害事件

二零二三年锦州地区至少有33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其中三起是群体事件:二月中旬至三月下旬锦州市马志茹等六名学员被绑架;八月三十一日锦州市梁树发等五名学员被绑架;九月十日锦州所辖的北镇市又有程海军等三名学员被绑架,这些十四名学员中除三人被非法拘留后回家外,已有六人被非法判刑,一人遭非法庭审,四人处于被非法关押、构陷中。

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锦州市各派出所传达锦州市公安局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指令:五月份在各个大型超市、早市派便衣蹲守,便衣警察假扮超市的服务员,询问顾客真相币的来源,在农村大集上也安排警察巡查。此外锦州市公安局还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长篇污蔑法轮功的文章,散布谎言,毒害众生。

在“五一”期间,警察都派下去,开着私家车到处逛,对所谓的敏感词如“法轮大法好”等都要留意。

五月十三日当天,锦州市公安局要求警察穿便衣到楼道里看守贴传单的法轮功学员,或去街道上监视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街道工作人员也参与其中。

五月份部份街道(社区)搞的网上反邪教签名活动,另外在锦州不同区域发现多处邪恶展板(标语),这些表面上打着崇尚科学的幌子,实质是进一步迷惑世人,加重了迫害。

二、非法判刑案例

目前锦州市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交由锦州下辖的凌海市检察院和法院处理,在中共的迫害政策下,本应保护百姓福祉、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和法官成了迫害善良的打手、流氓,他们伙同办案单位沆瀣一气,拼凑证据,捏造构陷,罔顾法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和勒索罚金。

1、法轮功学员魏秀英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去凌海讲真相返回途中被绑架,在看守所检查身体时不合格,保外就医。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凌海市法院法官许冰和社区人员送来起诉书,后来被非法视频开庭,诬判五年,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锦州市中级法院驳回魏秀英的上诉,非法维持原判。

2、七十八岁的锦州法轮功学员薛桂兰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在阁王大集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被绑架抄家,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后来她被诬判一年缓刑二年。

3、年逾七旬的锦州南山宋姓法轮功学员(女)大约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初因用手机讲真相被锦州太和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后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刑期不详,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二零二三年回家。

4、凌海市法轮功学员王仲国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在建业乡石头井村讲真相时被构陷,遭建业乡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王仲国被冤判两年,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

5、锦州市义县法轮功学员高桂秀在长春帮儿子带孩子,被长春、锦州、凌海公安局三方串通绑架,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送到锦州看守所迫害,高已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回家。

6、秦杰兰于二零二二年被警察长期跟踪,后被绑架、抄家,大约在二零二三年五月初,被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

7、何晓丹、王颖、巩丽娜、马旭和周丽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晚同时被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及所辖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起诉。凌海法院诬判何晓丹、王颖、巩丽娜一年零二个月,马旭一年零四个月,周丽两年。

8、锦州凌海市法轮功学员魏守哲女士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去锦州市开发区娘娘宫大集向民众讲真相,被娘娘宫派出所警察绑架,凌海市法院冤判魏守哲七个月。

9、锦州法轮功学员谢成玉、李艳玲、宋文丽(音)和姜永金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到凌河区厚生街市场讲真相,相继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国保大队和紫荆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来四人均被非法判刑:姜永金一年半,谢成玉三年两个月,李艳玲八个月,宋文丽两年。

10、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范灵秀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11、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马志茹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遭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及下辖紫荆派出所十余名警察绑架,凌河区公安分局、凌海市检察院和法院合谋构陷,在马志茹的家人和朋友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冤判她三年半。

12、黑山县法轮功学员齐素梅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在讲真相时遭人诬告被劫持,因血压高取保候审回家。四月十九日,凌海法院二十多人来到黑山公安分局,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震到齐素梅家软磨硬泡,把她哄骗到分局,法院的人问了几个问题,并骗她签了字,草草收场,便完成所谓的“开庭”。四月二十六日, 王震和凌海法院的李朋儒,到齐家送来判决书,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罚款五千元。八月十六日晚齐素梅在自家小区外被王震等人绑架。

13、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玉凤、王恩英、张秀英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上午,在朝阳市凌北乡集市上发放大法真相,被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锦州铁路公安处、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警察联合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后来张玉凤和张秀英分别被锦州凌海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恩英一年。

14、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于静、王英华、王景忠和代秀华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前后被绑架,被凌海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先后历经了凌海市法院三次非法庭审。十二月二十二日,法院对四位学员下达非法判决:于静、王景忠四年、罚金八千元;王英华三年六个月、罚金七千元;代秀华一年、罚金二千元。

15、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林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遭锦州市高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抄家,被凌海检察院非迅速法批捕、起诉,六月五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六月二十五日法院给王林下达判决书,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八千元。

16、七十二岁的李锦秋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因传播法轮功真相被大凌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八月十一日被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公安伙同检察院罗织证据陷害她,十一月十三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罚金八千元。

三、非法拘留案例

1、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凌海市法轮功学员马桂杰(马丫)准备乘火车从大连回凌海,在大连北站被警察翻包,发现有法轮大法的东西,遭绑架,非法拘留五天。

2、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王宝林被非法闯入的六、七个人绑架、抄家,拘留十五天。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前些日子曾到他家骚扰,当时没见着他本人只好作罢。

3、在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的策划下,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一天内,锦州市五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和非法抄家:梁树发和张占安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看守所,张振民、曹桂香和徐桂贤被非法拘留,分别于九月二日、六日和十一日回到家中。

4、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锦州凌海市金城法轮功学员张淑琴在金城镇工商行附近讲真相救人时,被两辆警车夹击绑架,十月二十一日回家。

5、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崔亚宁因为给凌海市公安局局长邮寄真相信,澄清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遭凌海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劫持,非法拘留十天。

6、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朱洪章被锦州便衣警察抄家,一台价值一万多元的用于做生意的打印机被抢走,他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四、骚扰案例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一直没有停止过,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也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令很多家属都感到恐惧,特别是到了年末,这种骚扰更是频频出现,有的学员甚至被骚扰两三次。

1、二零二三年八月份,凌海市建业乡派出所先后到四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拍照,要电话号码,还问炼不炼了。

2、十一月末至十二月初,锦州市凌河区的紫荆、正大和康宁派出所、古塔区的保安派出所、高新区的凌南派出所和凌海市建业乡派出所等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强行照相,声称是上面要求他们下来(骚扰)的。有的警察还将学员家的私人物品抢走,法轮功学员王素芝被劫持到建业乡派出所,家人被勒索两千元后,才将她放回。

3、十二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下午,凌海市大凌河镇派出所警察带着监测仪,伙同社区人员,到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敲门,谎称是检查煤气管道或是查看暖气热不热而骗学员开门,进门就问还炼不炼法轮功,然后进行拍照,并抢走私人物品。如不给开门的,来人就把电闸关掉。有的法轮功学员还被绑架到大凌河镇派出所,录口供、照相、签字后,才被放回家。

4、部分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被中共做了手脚,乘火车刷身份证进出站时,自动检票的机器红灯亮起,无法正常通过,这时警察就上来盘问、翻包。

五、锦州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锦州监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从二零二三年三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多名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邬成筠/邬成均、隋英华等人)被关入严管队迫害,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每天从早上七点半到晚上九点,罚坐小凳子,放高倍噪音,不断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自焚录像等,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精神迫害。狱警监狱长祖兴振,为了捞取个人政治资本,下达邪恶指令:如果强制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就给参与迫害的狱警记二等功,并奖励一至两万元。他还亲自到各个监区督促检查施压,不许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接见、打电话、写信,只允许每个月花一百元购买日用品等。

另外锦州监狱二十二监区,是针对在押人员的“严管监区”。这个监区主要是在三楼和四楼实行“严管”。三楼是小号(禁闭室),许多法轮功学员如张贵生、胡绍伟、甄士杰、徐德武等被关入小号迫害,有的学员甚至是多次被关小号;四楼是集中关押人员,不干活,整天就是对在押人员实施所谓的“教育”。四楼的大房间里,摆着四十二个小凳,横排六个,竖排七个,小板凳高200mm,面160mm,两个板凳之间是800mm 的距离。主要是惩罚在押人员长时间、一个姿势坐这样的小板凳来折磨人。直到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由于犯人的举报,锦州监狱才停止了这种体罚方式。

六、停发养老金

养老金是公民一生劳动所积累的,并非政府对个人的福利,是退休人员主要的生活来源,属于私有财产,社保局的职责只是保管,并按时发放。而社保局非法停发老年法轮功学员养老金实则是强盗行为,剥夺了他们的基本生存权,生活因此变的异常艰难。

1、薛桂兰被非法判刑 养老金停发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七十八岁的锦州法轮功学员薛桂兰被绑架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锦州社保局非法停发了她的养老金,后来薛桂兰被诬判一年缓刑二年。

2、正在冤狱中法轮功学员郭淑芬被停发养老金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晚,锦州法轮功学员郭淑芬在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遭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北郊派出所绑架,后被凌海市法院诬判两年零三个月。从二零二三年五月开始,她被锦州社保局非法停发了养老金。

七、善恶有报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利用中共恶党多年的整人经验,把整个社会各个阶层变成了迫害的链条系统,一些人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但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把良知出卖给中共,不择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但是善恶有报是天理,制造苦难的人,苦难也一定会降临到制造者的头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将受到天理的审判。

原辽宁锦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谢树凡染疫死亡

原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原锦州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谢树凡(明慧网恶人榜编号为E000058831)因感染中共病毒,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终年七十岁。
谢树凡在任期间,追随江泽民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其主管的锦州市广播电视局制作污蔑法轮大法的节目,广泛毒害民众,因此获得中共的奖赏;谢树凡还曾以锦州市委领导的身份,到马三家劳教所以关心、关怀等伪善的面孔迷惑、“转化”法轮功学员。

辽宁锦州监狱监狱长张树义的恶行与恶报

辽宁锦州监狱监狱长张树义任职期间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他因肺癌做了肺脏部份切除手术,这是他的恶行遭到的恶报。张树义曾任大连市南关岭监狱十二监区监区长,期间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遭酷刑被致伤、致残。在中共体制和江泽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罪恶政策下,张树义的恶行被辽宁省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包庇,不但逍遥法外,后来还升任辽宁锦州监狱监狱长,致使该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屡屡发生。

法轮功学员白鹤国在大连南关岭监狱被张树义等迫害致死案例:法轮功学员白鹤国,辽宁灯塔市柳条镇东广善村人,离世时年仅四十五岁。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白鹤国被转押至大连南关岭监狱,遭监区长张树义指使的数名刑事犯人进行脱拽、惩蹲、罚站、拳砸、脚踢、警棒毒打、电棍连击、吊背手铐、关禁闭严管等等酷刑折磨,多次昏死过去。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监区长张树义、恶警赵晓琪指使刑事犯人周某在办公室毒打白鹤国,当时他被打的头部变形,眼睛只剩一条缝,等到发现人不行了,送到医院,早已离世。白鹤国的遗体瘦的皮包骨头,头顶肿胀,头部鼓起一个包,身体多处有伤,舌头也被勾出一道口子,露出嘴外,腿被打断,睾丸被踹烂。为了掩盖白鹤国被迫害致死真相,监狱把他紧急火化。后来监狱逃避责任,上下串通,伪造证据,准备了一把雪亮飞快的钢刀及一些法轮大法书籍,谎称这些物品是白鹤国带进监狱的,他是自残自杀致死。张树义给了死者家属四万元钱了事。白鹤国被迫害致死案例已被联合国特派专员菲利普·奥尔斯顿先生写入二零零九年提交联合国的年度报告中,成为联合国官方永久的、公开的正式纪录。

二零一九至二零二二年三年的疫情,给中国大陆的民众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大批民众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在这期间,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也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创造了医学奇迹。二零二三年被称为后疫情时代,瘟疫还在继续着,而中共继续粉饰太平,掩盖疫情真相,对多轮次的新冠病毒感染不闻不问,造成从幼童到成人的一波又一波的感染,医院再次人满为患,这也是中共的邪恶本质决定的。其实这场瘟疫是针对中共与认同中共的人而来,希望广大民众认清迫害真相,不再与中共为伍,退出党团队(“三退”),远离瘟疫,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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