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市法院诬判好人张学甫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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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法轮功学员张学甫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遭三河市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张学甫的家人接到律师电话,得知三河市法院对张学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目前张学甫已经上诉。

法轮功学员张学甫

修炼法轮功 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张学甫,男,现年51岁,大学毕业后,他在三河市第十四中学实验学校任教。后来他辞职,自己开办教育培训机构。二零一五年,张学甫开始修炼法轮功,面瘫等疾病很快消失,变得身心健康。

张学甫在修炼法轮大法前,处事比较武断、强势、大男子主义。修炼大法以后,他做事能够为别人着想,谦卑善良,与家人、亲戚、朋友和睦相处。张学甫的姐姐在写给审判长石少林的信中说:

“我弟弟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跟弟妹三观不合,也没什么感情,爱应酬、爱喝大酒,喝多了就跟我弟妹撒酒疯,甚至动手打过我弟妹。我弟妹也因我弟经常出去吃喝而不放心,就会打电话给我弟弟,我弟弟不接电话。弟妹为了能找到我弟弟,就给我弟所有的朋友打电话。我弟弟觉得很没面子,两个人经常吵架,最后到了要离婚的地步。我弟弟因为经常喝大酒,胃穿孔、胃糜烂,非常严重,留下了病根,后来又得了面瘫,去北京多个医院怎么也治不好。直到他接触到法轮功,就开始学、开始炼,后来病全好了,整个人也变了。忌了酒,对媳妇也好了,两个人不吵架,也不闹离婚了,感情也越来越好,只要有时间就接送她上下班。可以说,是法轮功让我弟弟有了健康的身体、有了一个完整的家。这就是我弟弟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原因。”

这样一位诚心向善的好人,却被非法抓捕、施压构陷,甚至枉法冤判: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张学甫被警察绑架,十三天后被三河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被构陷到三河市检察院,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构陷到三河市法院,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遭非法庭审,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

非法庭审走过场 非法刑期早内定

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一大早,张学甫的家属和亲友三十多人,早早来到三河市法院东大门里,大约二十人都登记了,准备旁听。后被告知,参加旁听得提前申请,现在只允许直系亲属进去三个人。

三位家属进入庭审房间后,大吃一惊,旁听席大约三十个席位,几乎坐满,这些大多数是年轻人。

非法庭审开始,张学甫进场时,往旁听席望去,左右两侧的法警立刻拽住他转过身。坐下后,张学甫又一次往右后方看旁听席,右后方的法警用左手触碰张学甫右肩,意思是不准回头看。

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徐磊宣读起诉书中所谓的“证人证言”。辩护人问张学甫“你为什么学习法轮功?”张学甫回答:“因为强身健体、做好人。二零一五年,我得了一场病,到处治不好,是修炼了法轮大法才痊愈的。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佛家大法。”

公诉人徐磊宣读所谓“证人证言”后,审判长石少林宣布进行质证。张学甫的律师指出,公诉人的所谓“证人证言”不能判定是张学甫。其所谓“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请问具体破坏到哪条法律不能实施。公诉人芮爽语速很快的说很多的法律名词,套话连篇。

张学甫说:据我知道,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总署令,废除了江泽民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也就是说,在中国印制、拥有法轮功书籍和相关资料合法。所以,我无罪。

在量刑阶段,公诉人徐磊说(非法)判张学甫三年两个月。张学甫的两位律师皆反对:“我的当事人无罪。”公诉人徐磊“建议”的量刑刑期,与三个多月前从检察院内部传出的“上边内定刑期”完全相同。可见所谓的“量刑”早已“内定”。

张学甫在陈述时说:“我有三条想说的。第一条是法轮功使我身心受益、家庭和睦,是教人向善的佛家大法。第二条是法轮功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天安门自焚是假的……”话没说完,就被审判长石少林急忙打断,称“不讨论法轮功定性问题”。

象三河市法院此次对张学甫的“走过场”的非法庭审一样,表面上,石少林急忙阻止张学甫发言时说:“不讨论法轮功定性问题”,而实质上,公安警察绑架的是法轮功学员,搜罗和编造的所谓“证据”是针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被判刑的也是法轮功学员,在监狱、看守所迫害的手段,也是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仰。二十多年来,中共法官一直在执行江氏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的迫害政策: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就被判刑,放弃信仰法轮大法就回家。当然,在中共的迫害链条上,还会有警察、居委会人员长期的骚扰,以进一步阻止法轮功学员的信仰。

非法庭审结束时,旁听席上的三位家属留到最后,张学甫的老姐跟弟弟挥了一下手,张学甫的女儿想跟爸爸说句话,却看见本来站起来的父亲被法警强力按坐下,四个高大的法警并排用身躯挡住了女儿的视线。法警催促家属离场。家属无奈,含泪而去。

旁听家属退场后,到走廊处存包柜拿去各自存放的东西,张学甫的女儿问一女法警:“开庭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只有直系亲属才可以旁听,那么多旁听的人我怎么都不认识?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女法警回答不了。一男法警说:“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问。”家属要了电话号码,法警边催促家属往前走边说:“有什么问题打电话!”并立刻把门关上。

家属出去后打电话问法官助理杨峰,对方称那些旁听者是社会人士,是通过一个渠道审请来的。问是哪个渠道,对方却说不清楚。

过了一会,看到参与非法庭审的陪审员翟福全出来了,法警非常客气地对翟福全说:“您慢走。”跟对家属的态度截然相反。家属问翟福全:“您知道旁听席上的人员是怎么来的吗?”翟福全说:“不知道。”

修炼法轮功合法 迫害有罪

中国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认定法轮功违法。翻遍中国的《宪法》和所有的法律,找不到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宣教者无罪。所以法轮功学员修炼、讲真相、散发材料等行为都是合法的。《刑法》300条根本都没有涉及到法轮功,唯一认定“邪教组织”的法律文件是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里面没有法轮功。

在此正告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有关人员: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法律保护,法轮功学员没有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情,没有扰乱社会秩序,更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你们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你们是在做非常不好的事情,是在犯罪。江氏集团发动的这场迫害本身就是非法的,一切都建立在谎言和暴力的基础上,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将来追责时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都要承担个人罪责。

四亿多中国人三退表明:中共的统治基础已经动摇;解体中共,天时,地利,人和皆备;或许,中共倒台就在顷刻之间发生。一旦中共倒台,上天对中共罪恶及其罪犯的大清洗、大审判、大淘汰可能会全面展开。

真心的希望你们赶快醒悟,不要违背良心助纣为虐,更希望你们能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记住:法轮大法是正法,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

张学甫遭迫害更多情况请参看《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被非法批捕》、《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被构陷到法院》 。

非法庭审合议庭人员信息

审判长石少林,男,1973年11月25日生,三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手机:13831617176,13393269099,家住阳光小区东7号楼1单元2层西门。其妻尹红云,1976年8月14日生,手机:13833631711,三河市一中教师。儿子石浩天,生于2000年10月23日,毕业于大连民族大学。石少林参与枉法审判至少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89095。

审判员李莹,女,1970年10月19日出生,三河市法院刑庭员额法官,手机:13930664130。丈夫王勇,1974年8月2日出生,在三河市杨庄镇政府上班。儿子王伟光,2000年6月22日出生。李莹参与枉法审判至少十五位法轮功学员,其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97131。

书记员经学荣,女,生于1976年12月30日,三河市法院记录员。丈夫吕立明,生于1975年10月22日。儿子吕凯,生于1999年8月21日;原住燕郊迎宾北路步行街,现住燕郊天洋城百合镇4号楼2单元1901室。经学荣参与枉法审判至少六位法轮功学员,其已上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97132。

法官助理杨峰,男

人民陪审员翟福全,男

公诉人芮爽,女,三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1981年12月19日生人,手机:13930642760。丈夫高鹏,1982年9月生人。女儿高瑞熙,2011年7月生人;现住鸿亚园鸿亚园6号楼2层中门东边那家。芮爽的婆家泃阳镇大枣林村。芮爽非法公诉至少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致使这些善良好人被枉法冤判,芮爽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82103。

公诉人徐磊,男,手机:19803366811,工作电话:0316-3153297;徐磊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入职三河市检察院工作,2022年5月被任命为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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