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在纽约被起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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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两名居住在纽约的法轮功学员向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控告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施红辉犯有: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以及侵犯生命的权利,侵犯自由、人身安全、不受任意拘捕和关押的权利,侵犯思想、良心、宗教自由和自由保留观点不受干扰的权利,以及侵犯上述权利违反国际法。

当日上午约十一点十分,施红辉等一行数人正在纽约十六号码头准备登船游览哈德逊河,法庭传票递送员在核对其身份后将传票及诉讼状递给了他。

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施红辉(中)与随行者在纽约十六号码头。

以酷刑、群体灭绝等多种罪名被起诉

该诉状的两位原告是来自中国广东的女法轮功学员陈华和邹玉韵。她们曾因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在广东槎头女子劳教所,其间遭受过多种酷刑折磨。

原告认为,施红辉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今在广东省主管劳教,他对长期发生在广东各个劳教所,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广泛酷刑和精神折磨负有主要责任,是在其法律司法权限以外,追随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及中共践踏中国法律系统的行为,应该承担其个人法律责任。

据明慧网报道,大学英语专业毕业的陈华曾五次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遭恶警所长朱某的酷刑折磨,被棍棒毒打,强灌盐水。两次被非法关押在槎头女子劳教所,分别为两年及两年半。第一次被非法劳教超期关押,被加期五百多天,期间遭受被关禁闭、车轮战式洗脑等诸多体罚虐待;被双盘“绑腿”、殴打、灌辣椒、不准睡觉上厕所、在耳边高声攻击谩骂洗脑十几小时,双腿受伤。第二次被非法劳教时,她绝食抵制八十多天,遭野蛮灌食,出现生命垂危,“所外就医”。被释放后,天河区“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国安经常干扰、对她严密监控,几次想绑架她。

陈华后来被迫逃离中国到了泰国,经辗转,目前居住在纽约。她说:“施多年来一直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今天起诉他的目的是要正告他:他必须对自己所做的坏事负责任。希望他因此幡然悔悟,悬崖勒马。”

追查国际:启动全球追踪监视系统 难逃法网

此次起诉施红辉的传票能顺利递送,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言人汪志远透露:“是在接到关于广东省部份劳教系统官员赴美访问的举报后,立即启动全球追踪监视系统,将其定位。”

汪志远表示,追查国际长期以来致力于调查、收集中共及其各级官员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和证据。施红辉名列追查国际关于广东省党政官员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之中,是首批被追查国际发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员之一。

他说:“所有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嫌犯都被记录在案,最终难逃法网。追查国际将一如既往的追查中共及其官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收集相应证据,帮助受害者伸张正义。”

广东省迫害严重 七十一名学员被迫害致死 遭致残者无数

汪志远说:“迄今为止,广东省在海外有记录的就有七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广州市有十六名,实际数字远不止这些,被打伤致残者更无计其数。”

据悉,在中共管制下的劳教系统,因为其不经过任何司法程序就能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三年还可延期总计长达四年,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私器而恶名昭著。据美国国务院二零零八年人权报告,中国的劳教所关押的人员中,一度超过一半是法轮功学员。被媒体揭露出来在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酷刑高达上百种。单单在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酷刑就包括:关禁闭电击;用铜线鞭抽;用高压电棍电击学员的臀部、肛门;揪头发,扇耳光;吊铐;插竹签;使用古代“五马分尸”的酷刑分裂学员的身体导致关节脱落,韧带断裂;用开水浇身,然后用牙刷蘸上盐巴刷;在被禁闭期间,全身被泼水,湿身后再被电击;强迫在烈日下曝晒一个多月不给水喝;长时间不许睡觉;超强度的紧张劳动苦役等。

海外起诉中共官员有先例

据汪志远介绍,因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群体灭绝、酷刑,和其它反人类行为,迄今为止,在北美、欧洲、澳洲、亚洲等多个国家中共官员遭起诉的案件达五十多起。在美国,除了中共党魁江泽民被起诉外,前北京市长刘淇,原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郭传杰,原武汉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原吉林省委副书记、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六一零办公室头目赵志飞等均被起诉,其中刘淇、夏德仁、郭传杰和赵志飞在缺席审判中被法官认定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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