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针对中国人权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8届会上发表声明(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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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8届(2002年2月18日到4月26日)会议期间,西班牙代表团大使Joaquin Pérez-Villanueva Y Tovar代表欧盟发表了声明如下:

第九项议程:发生在全球任何一个角落有关违反人权及基本自由的问题

虽然中国在过去二十年有关经济改革及司法制度的改革有显著的改善,然而欧盟通过与中国对话,仍然关切中国不断地违反人权的情况。尽管欧盟对某些正面发展表示欢迎,如中国愿意继续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合作进行司法改革,然而有关人权的整体状况仍未见显着进步。欧盟对中国在其它方面同样缺乏明显改善的状况亦很关切。广泛施以死刑导致进一步严重违反有关拘留与控诉他人的合法诉讼程序。中国当局一直回避合作项目的影响。此外,经济惩罚的使用更是对最低的法律标准的藐视。

中国滥用酷刑,被拘留者在警察监禁期间酷刑致死的情况十分多见,有关拘留管理制度的改善毫无进展,包括透过劳教所的转化,其缺乏正当的司法程序且经常施以强制性的劳动。对言论自由实践者仍判以长期监禁,且依旧限制新闻自由,包括阻碍接续网际网路。表达、集会、结社及宗教的自由仍然是遭到限制的,严格限制膜拜,对基督教徒的待遇特别令人忧心。

中国对民主运动人士、宗教修行者及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非常严重,且已造成拘留期间无数的酷刑与迫害致死案例。欧盟仍相当地关切中国对西藏与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的镇压,对抗恐怖主义应充分尊重人权及基本自由,而不应成为抑制少数民族人权利的借口。此外,欧盟关关注中国拒绝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及非政府组织进入北韩难民营。

联合国要求中国批准「公民与政治权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ICRC)」,中国当局表达有意与联合国特别程序及ICRC合作的声明,尚未付诸实际行动。

欧盟非常重视与中国进行人权对话的重要性,也感谢中国就本对话程序的合作,本项对话尚未终止,欧盟期待本对话可达成实质的结果。

2002年5月4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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