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媒体报道赵明所遭受的迫害(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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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比利时报纸Gazet Van Antwerpen4月15日报道:

他历经拳打脚踢和羞辱,以及承受数日的电击和剥夺睡眠,他的左脚仍然几近麻木。这个真实故事的主角赵明(30岁)之所以能够在此陈述他的亲身经历,是因为西方世界对中国政府的施压,而赵明不过是数千名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之一。

在三年以前,每天清晨有上千万的中国人在公园或广场,练习这个动作缓、慢、圆,能使身心平衡的功法。但这一切现今都已成为历史,中国于1999年展开对法轮功的镇压迄今已有将近400人丧生,另有成千上万人被关押。

戴志珍女士(39岁)是一位法轮功受害者的遗孀,她的二岁女儿对父亲几无所知。“当我阅读到有关法轮功书籍时,我知道我已经找到我想要找的东西。”随着学炼法轮功这本书,她也寻觅到了他的丈夫--陈承勇先生,他们夫妇俩决定遵循法轮功的哲理生活,那不外乎就是对真、善、忍的追求。法轮功对任何人都不具威胁性,但在1999年中国政府却认为法轮功人数超过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个威胁。

赵明表示:“在1999年有七千万到一亿人遵循着真善忍的哲理生活,但他们从未把他们自己组织起来。他们不过就是随时想要炼功就炼,想和谁炼就一块儿炼。”

但是中国政府却将法轮功定为XXX,只因为法轮功未登记。从那时起任何人只要公开炼功就被认为是危害国家,因而特地成立610办公室来抓捕法轮功学员,无论老人、妇女、儿童、男士,无一幸免。

陈承勇被捕后失踪,几个月后尸体被发现,他的姐姐也被送去劳教所,他的父亲则因悲伤过度而死,最后幸亏戴志珍拥有澳大利亚护照而逃过一劫。

劳教所

至于赵明,故事的结果则不相同,他是在都柏林学习计算机科学时才听闻有关法轮功被迫害之事。“在1999年耶诞节假期时,我返家渡假。我看到被政府控制的媒体反面报道法轮功。我去信访办公室信访,我以为其对我的上访,会给我满意的答复,因为中国法律允许人民上访表达意见。然而一切都可以受理,就是法轮功除外。”

赵明被逮捕、拘禁然后被送入劳教所。在监狱,真正的罪犯如果使法轮功学员签下放弃修炼法轮功的转化书,就可以获得减刑的奖励,赵明说:“甚至为使一名妇人‘表白’,竟发生将她身体全裸而与一位重刑犯关在一个牢房内。”已经有许多学员在这种折磨中死亡。赵明被虐待,剥夺睡眠数日,而且必须下蹲数小时。由于他以前在都柏林读书,经西方世界对中国施压,他被关逾二年后被释放。“但是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与我一起炼功的一位朋友在狱中被迫害致死”。

照片:
学员遗孀戴志珍女士和赵明正在报告北京镇压法轮功情况


2002年4月27日译自英文圆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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