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阻街案上诉今日开审 瑞士学员代表发表声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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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3年9月3日,香港高级法院开庭,预计连续三日受理对法轮功学员不服“阻街案”的无理判决的上诉。

就去年请愿被控阻街一案,法轮功学员即将在今日进行上诉。因案件牵涉到《基本法》,因此广受媒体和大众的关注。




香港和瑞士的法轮功学员今日在港召开新闻发布会,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表示,去年8月15日在西区裁判庭的裁决不公正,用于小贩的《简易条例》被滥用来限制请愿权利,与失去请愿自由无异,有违反《基本法》之嫌。

瑞士学员爱立克代表四名来自瑞士的当事人表了声明。他说:萨斯病风波后,中国和香港都急于招揽游客,滑稽的是我却是被严格控制的,由于我来参加上诉,才被放行并被允许在港逗留九天。他认为来自中国红色政权专制的“第23条”的阴影到处可见,严重影响着香港和香港人民的光明前途。在声明中,爱立克列举了目前在全球多起诉江案,劝善香港人民认清江泽民一伙流氓政府反人类的真正嘴脸,并呼吁香港人民共同起来制止这场企图毁灭宇宙善良本性“真善忍”的迫害,以确保香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香港的美好未来。

背景资料:

去年3月5日,在中国长春有八个电视频道播出了有关法轮功在世界各地以及在国内被镇压的情况后,江泽民下令对法轮功学员「杀无赦」,命令警察对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的学员开枪。




同年3月14日,4名来自瑞士的法轮功学员及12名在港的华人学员,在中联办前门进行请愿时被警方拘捕。案件于6月17日在西区裁判庭开审。经过26天的法庭聆讯后,中国江泽民政府的压力下,法庭于8月15日以阻街、阻差办公及袭警等七项罪名,对法轮功学员作出不公判决。

发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及其帮凶是这场违背实事的不公判决的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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