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治国:律师们没有法律

--写在美国公民李详春走上法庭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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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今天是中国政府法律“做秀”之日,开庭表演美国公民李祥春的被捕案。今天也是一群美国国会议员和中国法律专家们讨论下一个圆桌会议的时日,题目是“中国的法律治国:律师们没有法律”。江泽民党的法律“做秀”正好给这次圆桌会议提供了一个炮弹。

中国的法律治国--律师们没有法律,这早已经是众所周知的江泽民国家最高秘密,如今拿到公堂上来表演,也是捏著自己的鼻子哄眼睛。美国国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一位重要议员的高级助理谈起中国的法律时说,多年前,中国政府为了向美国高级官员表演法制改革,请他们到法庭观摩改革后的开庭,被告带著镣铐,捆著上庭,这些在西方社会看来都是缺乏法律常识的动作,而表演的中国官员们当时正认真地上演这他们认为改革好了的一幕。但是西方人看到的所谓改好了的,恰恰是很不好的地方。

法律的道德原则是保护无辜者不受迫害。中国的法律是中共江泽民党统治国家的工具。今天更是用来镇压无辜百姓,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到思想施行严格的控制。不怕外界笑话,中国司法部经常发布行政命令,严加打击政府不容许的平民活动和生活。这样的法律界和法律如何独立行使权力,保护善良人民不受淫辱?了解了这样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也就能明白为什么律师没有法律,律师也受党和政府行政命令的左右和控制。

中国的法律制度没有代表人民的意志,倒是作为官方御用工具带著虚伪的面具。本来要强制镇压你,却要欲盖弥彰的栽上许多罪名,否则显不出法律的虚伪性似的。应运而生的就只能是做秀,全体职能部门集体做秀,以维护其严肃的虚伪性。

所以,李祥春选择了为自己辩护的方式上庭,因为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法制和法律,没有独立于权力之外的律师和法官、法庭。李祥春是为无辜百姓的伸冤而做出这样的选择,是为千千万万没有法律的中国律师而做出这样的选择。他的正义申辩将压倒强权的诬告,这正是身为一个美国公民无论在世界哪儿都应该有的大义凛然,为了人权,为了基本的生命自由和思想自由,以自己无罪的身份向世人,也向中国没有法律的法庭、法官和听众,陈述最基本的人权和自由的道理。

美国国会议员南西 波洛西几年前在美国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向部份为中国人权而努力的组织颁奖会上曾说过,一个人可以改变他的生活计划,学习计划,但是怎么改变其信仰,因为这是与生俱来的根本,就是人构成的一部份,怎么能改变呢?改变了也就不是这个人了。

是的,中国的监禁改变不了真正的人。今天的法律“做秀”是一场让世人更加了解中国没有法律,没有真正能代表正义的制度,以及中国律师没有法律,没有代表自己客户权力情况的机会。

问题是,李祥春为自己澄清了被中国警察强加的一切罪名,中国政府是否会当庭释放了他呢?这个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大纪元”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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