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文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的摧残、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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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大连金州法轮功学员李彩文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大绑架中身陷囹圄,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被金州法院非法开庭,二月二十四日被判决五年,勒索罚金八千。李彩文上诉至大连市中级法院,二审未开庭维持原判,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李彩文被劫持入狱,狱中她度过了六十岁生日。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李彩文走出辽宁女子监狱。

以下是李彩文在辽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的残酷迫害。

李彩文,女,现年六十四岁。一九九六年有幸得法修炼,修炼后多病的身体全都康复,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在单位里,社会上都是受人尊重的好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的大抓捕中,李彩文被金州区光明派出所非法入室绑架。家中所有与大法有关的物品及一些私人物品全部被洗劫一空。包括大法书、师父法像、电脑、多部手机、平板电脑、优盘、音响、电子书、挂历等等。

李彩文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一年后,遭到大连金州区法院非法冤判五年,上诉至大连市中级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李彩文被关押在十监区五小队,关押在没有监控的小黑屋里,有多个犯人包夹看管,不让任何人接触。每天强制逼迫观看污蔑大法的东西,书籍、录像等,同时进行各种人身攻击和虐待迫害。

包括:

1、24小时不让睡觉、不让坐
2、逼迫看污蔑大法的书籍、录像
3、随意打骂,拿拖鞋抽脸
4、将辱骂大法的牌子强行挂在脖子上、逼迫下跪
5、不跪就压脖子、将双臂拉后背折磨
6、用脚踩李彩文肿胀的腿脚
7、逼迫下蹲
8、用纸壳筒用力抽打腿部
9、用脚使劲踹腿弯处
10、不让洗漱,上厕所,不让用手纸
11、逼迫蹲马步,双臂伸直,手背上放装开水的水碗,一晃水就洒出来烫手
12、逼迫裸露上身搜身,说是搜违禁品,李彩文拒绝人身侮辱。遭到罚全小队的犯人在雪地里站着不许回监舍,挑动犯人对大法弟子的仇恨
13、女二监科长吴晓芮逼迫奴役劳动,不干的话,就施加精神压力,惩罚犯人,挑动犯人对大法弟子的仇恨

种种折磨致使李彩文多次昏迷倒地,脊椎受伤,大腿肿胀、淤青、人瘦的皮包骨,站立不稳。后来昏迷不醒,被送到监狱医院抢救,医生说心脏停止供血,非常严重。后来被抢救回来了。

为了达到所谓百分之百转化率,白天她们一伙恶人范丽娜(诈骗犯)、朱琛(贪污犯)、隋佳轩(吸毒犯)、黄凤娟(吸毒犯)将李彩文从车间弄到没有监控的小黑屋里进行以上所说的各种人身虐待迫害,因为没有监控,她们无耻的说:“打你也没有证据,打了白打。”

晚上回到监室把李彩文弄到没有监控的库房里,继续迫害折磨,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一闭上眼睛就遭到毒打。一次一个叫朱琛的贪污犯一拳狠狠地打到李彩文的胸口,致使李彩文一口气没上来,几乎背过气去。从此以后,李彩文不敢大口喘气,咳嗽一下,胸口疼痛,每天都强忍着疼痛。

紧接着第二天,她们一伙恶人范丽娜(诈骗犯)、朱琛(贪污犯)、隋佳轩(吸毒犯)将李彩文弄到车间的小黑屋里,用纸壳板子折成尖角往李彩文的腰椎缝里扎,李彩文疼的倒在地上,她们拽起来接着扎。李彩文趁她们不防,推开其中一人拽开门就跑出去大喊:“打人了,打好人了。”车间里的人都抬头看,都知道法轮功学员又遭到毒打了,她们都看到太多了。那三个恶人很慌张,追出来将李彩文拖进屋里继续迫害。

一直指使参与迫害的有监区科长汤燕(女)、监区长郎朗(女)、队长是潘芮琪、女二监科长吴晓芮, 包夹犯人叫:范丽娜(诈骗犯)、朱琛(贪污犯)、隋佳轩(吸毒犯)、黄凤娟(吸毒犯)。

五年后,李彩文历经重重魔难,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回到家中,但是身心受到极大的损伤。回家后又遭到辽宁省社保局停发养老金的经济迫害,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被剥夺养老权利,使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

只有一个魔鬼组织才会如此大面积的迫害善良、无辜的老百姓,大面积的严重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权。共产邪党就是一个真正的魔教集团,干的都是伤天害理,见不得人,怕曝光的阴损之事。它的所作所为必定会遭天谴。

希望广大的中国人都能觉醒,退出这个魔教组织,才能在“天灭中共”的天谴中得到平安。

责任编辑:林晓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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