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法轮功学员陈敬武遭十一年多冤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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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今年六十六岁的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陈敬武二零一九年九月在住家小区门口被便衣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四月被西山区法院秘密视频开庭,非法判刑三年半,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受了每天强迫坐小凳、反复灌监规、洗脑班强制转化、喷辣椒水等迫害,身心俱伤。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出狱,回家后又不断遭到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司法所人员骚扰。

陈敬武,男,一九五七年七月出生,原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膳食科科长。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他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在工作中不贪不占,兢兢业业,工作出色,深受领导和职工的好评。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却因为坚持信仰,遭非法劳教,被单位从膳食科科长的岗位降到业务科做场地工,维护足球场的草坪。尽管如此,陈敬武仍然认真负责的干好工作,没有怨言。二零一一年陈敬武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判刑,在监狱时单位非法开除了他的公职,出狱后陈敬武只得到处打工维持生计。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的二十四年,陈敬武曾被非法劳教两次近五年,一次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零年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共陷冤狱十一年半。

在小区门口被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多钟,陈敬武从外面回来刚进小区大门,两个便衣就堵上来问他是否是陈敬武,陈敬武说是。其中一个便衣拿出一张照片,将照片上的人与本人比对,比对后认为照片上的人就是陈敬武,问陈敬武是不是他,陈敬武回答说是,并问这两人是哪给个派出所的。两个便衣说是西山区永昌派出所的,也出示了证件。说罢,两人就将陈敬武带到附近茭菱派出所的警务亭里,又打电话叫来四个便衣,后来得知是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来了之后六个人就带着陈敬武到他家,搜走了陈敬武的钥匙,欲打开他的家门,但是六个人轮番的用他的家门钥匙开门,正转反转,却都打不开,前后折腾了一个小时。没有办法几个便衣只有下楼去找小区外配锁的人来开门,配锁的用钥匙也打不开房门,最后拿来电钻,敲开对面邻居的门,接上电源,用电钻把锁心钻开破门而入。

过程中,便衣搜走陈敬武的手机,翻看通讯录,拨打了他家人的电话。之后陈敬武的儿子和侄儿子赶到,这时门锁也被撬开了,几个便衣冲进家去抄家。陈敬武问这些人凭什么来抄家,其中一个便衣拿出一份搜查证晃了一下,也没看清。这伙人非法搜走了陈敬武的大法书籍、两台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一箱打印纸、真相资料、塑封袋等,抄家完叫陈敬武在非法搜查的物品旁边拍照、录像。

遭非法审讯、送看守所非法关押

快七点时几个便衣将陈敬武绑架到西山区永昌派出所,铐在铁椅子上坐着,一个警察打了一份盒饭给陈敬武吃。晚上九点多,来了一些穿警服的人对陈敬武非法审讯,陈敬武都拒绝回答,也拒绝签字。非法审讯后,派出所警察强迫陈敬武滚指纹,验尿,折腾完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之后又将陈敬武铐在铁椅子上铐了一晚。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第二天九月二十九日早上九点多,几个警察把陈敬武拉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照X光,做B超,验血等,体检完后直接将陈敬武送到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正值看守所吃午饭时间,不办公。等到下午两点,办好所谓手续,把陈敬武送入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陈敬武被非法逮捕。

遭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九年底,西山区检察院人员到看守所对陈敬武非法审讯两次,之后以西检公诉刑诉[2020]121号起诉书对陈敬武非法起诉,构陷至西山区法院,检察官张舰文、代理检察员赵文辉。西山区法院以疫情为由,不让陈敬武到法院公开开庭,也不告知陈敬武有权拒绝视频开庭,而是直接安排好秘密视频开庭的时间。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陈敬武被非法视频开庭,审判长李丽君,陪审员东门丽、邝昕,书记员邬润。整个开庭过程大概半个小时,审判长李丽君指派了一个援助律师,陈敬武问律师是否能做无罪辩护,李丽君说不能,陈敬武说就不要律师了,李丽君却说不行。陈敬武说自己写了无罪辩护状,并且念了自己的辩护状,向公诉人张舰文提出三个问题:一、什么是邪教、什么是正教,正教与邪教的区别和定义是什么,请公诉人拿出法律根据与事实依据来;二、公诉人有什么证据证明法轮功是某教?三、(陈敬武)自己的行为破坏了中国的哪部法律使其不能实施了,请举出例子来。法官李丽君听后让公诉人张舰文回答,张舰文回答不了,更拿不出任何依据。法官宣布休庭。

五月底,陈敬武接到了西山区法院(2020)云0112刑初518号刑事判决书。陈敬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三千元。

陈敬武不服一审判决,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昆明市中级法院视频复核了一下,但不公开开庭,七月二十三日做出了维持冤判的(2020)云01刑终486号裁定,审判长李石友,审判员郑宏、程思进,法官助理李秀江,书记员郭欣萌。

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陈敬武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一入监就被强制要求脱光自己穿的衣服,全部换上囚服,除了自己的起诉书和判决书之外,什么东西都不给留,之后戴上黑头套坐电瓶车送到监狱医院,隔离了十五天。十五天后体检,送到一监区(集训监区)。到了一监区,又被狱警强迫全部脱光了衣服下蹲跳,要跳五、六分钟。

集训监区在新盖好的监管区,也是一栋新盖好的楼,约六、七层楼,实行所谓全封闭管理。每层楼都有一道电子门,一层楼约十四、五个监室,每个监室也有一道电子门,监室内就有卫生间和洗漱台,可以做到让被监管的服刑人员不出监室,成天关在监室里。在集训监区,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半个小时内全监室的人洗漱如厕,六点半开始坐小凳,七点点名,之后发早点。由犯人推到每个监室的门口,基本上早点就是一人一个馒头,每周有一天是包子,一天有鸡蛋。

1、在监房被强迫坐小凳、灌输监规

狱警安排新入监的犯人做法轮功学员的包夹,一般一个法轮功学员安排四个包夹犯人。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小凳,强灌监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坐在中间的小凳上,前后左右各坐四个包夹,每个包夹的膝盖都抵着法轮功学员,不让法轮功学员动。新犯入监都必须要背会监规,狱警就利用这一点,让这四个包夹紧贴着法轮功学员坐的同时,对着法轮功学员背监规及其它规定,从每天早上七点多吃完早点开始一直要到下午六点半。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监狱每半个月就来一批新犯,只要来新犯就把之前的四个包夹犯人换掉,目的是不让犯人长时间与法轮功学员在一起,被法轮功学员善良的言行感化,不再听监狱的安排迫害法轮功学员。新来的犯人又是前后左右抵着法轮功学员坐着,不断、反复的对着法轮功学员背监规。

在集训监区法轮功学员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平均四个小时上一次,除早晚各如厕一次外,早上十一点,下午三点左右各上一次,其余的时间就是坐在小凳上。到吃饭时,按照监房顺序一个监房一个监房的出来拿碗,之后回自己的监室,等监督岗犯人将饭桶推到每个监室外,该监室的犯人排队打饭,吃饭后又根据监督岗犯人安排的顺序到洗碗间洗碗,洗完碗又回来小凳上坐着,一直坐到下午五点多吃晚饭。吃完晚饭六点半,所有犯人都要求到该层楼的大厅(监狱叫多功能厅)强迫看邪党的新闻联播,之后看其它电视节目,一直到八点半左右。回监室,每个监房每晚都要开所谓的总结会,总结该监室当天发生的事情。到九点半洗漱,十点睡觉,整夜不准关灯。陈敬武在集训监区被每天强迫坐小凳坐到屁股都烂了,到后来长出几块类似老茧一样的硬皮。

另外,狱警还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周写思想汇报,但陈敬武拒绝写。在集训监区一个星期洗两次澡,但是淋浴间人非常拥挤,而且监督岗犯人专门为难法轮功学员,每次只让洗三分钟。陈敬武从到集训监区四十多天了都不让陈敬武换洗衣服,连内裤都不让换。陈敬武向巡房狱警刘迪反应后,才让他换洗衣服,那时已经四十五天了。从那之后每周六和其他犯人一起在监房洗漱台洗衣服。

对法轮功学员,集训监区每月只让买五十元的物品,而且限制只能买生活必需品,陈敬武在集训监区半年后,又降为每月只让买三十元日用品。为了强迫转化,教育科两个警察基本每个月都要来找陈敬武谈话,还有一个台湾的杀人犯,叫龚谦龙(死缓)专门协助狱警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各个监室找法轮功学员聊天、说话,软硬皆施。

陈敬武在集训监区时,狱警频繁的换包夹犯人,还经常换监室,经常清监,本来监狱也没有什么东西,三、五天就要清监狱,要求把所有东西拿出来放到监室外面的地上。在集训监区也不给法轮功学员打电话,不让接见。

2、在车间被强迫坐小凳、洗脑迫害

二零二一年中旬集训监区搬到了另一栋新楼,七月份开始要求全部人员都要出监到车间区。在车间,专门为法轮功学员和包夹划定一块区域,划分成大小相同的方格子,每个人坐在一个格子里面。还是同监房一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中间,前后左右各坐一个包夹,一个人坐一个方格子。每天七点四十五分左右出监一直坐到傍晚五点多吃饭前收监回监室。

二零二一年七月份,监狱教育科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把电视机拖到车间,在车间办邪恶洗脑班,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各种视频,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法轮功学员陈敬武、邱安(四十多岁,湖南人,在昆明搞个体经营,被非法判刑三年)、柴茂荣(六十多岁,昆明人,已退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何建光、文春福(六十三岁,昆明人,已退休,被非法判刑四年)、朱忠富(四川人,居住在云南楚雄州,被非法判刑六年),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坐在一块区域里看邪恶视频。看了第一天后,第二天还强迫看,法轮功学员邱安正念抵制,坚决不看,狱警就指使监督岗犯人把邱安按翻在地,狱警拿来辣椒水就往邱安脸上喷。被喷过辣椒水后非常痛苦,眼睛刺痛几乎短暂失明,鼻腔、口腔也都刺痛难忍,半个多小时后才让犯人带他去洗漱间冲洗。邱安被喷辣椒水后,到了下午,大半天过去了,眼睛才微微能睁开。但是也因此,这个洗脑班不了了之,办不下去了。

在车间一段时间后,车间进了五、六十台缝纫机,让新犯学习缝纫。由于中共病毒蔓延,造成很多人染疫死亡,有很长一段时间,集训监区的犯人都用缝纫机做提尸袋(装尸体的袋子),数量巨大。之后还打包包,编织袋等。

3、在监狱办的洗脑转化班遭受迫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份左右,监狱教育科想出了更邪恶的迫害坚定法轮功学员的办法,专门选了一栋楼,白天犯人都出监劳动后,只剩少数夜班监督岗犯人在这栋楼睡觉。狱警把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一批一批的带到这栋楼的大厅里,从早到晚的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资料、视频等。五月份办了第一次,法轮功学员侯文勤(四十多岁,昆明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柴茂荣、何健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每天一早就到这栋楼的大厅里坐着,早上主要看纸质的污蔑材料,中午以后,就开始大音量、反复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各种邪恶视频,一直到晚上十点钟。每天还要求写认识、思想汇报。一直到法轮功学员违心的所谓转化后才结束。如果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接着下一批继续在这个邪恶洗脑班遭受迫害。

法轮功学员何健光不转化,除了在洗脑班被强迫洗脑迫害外,还被狱警单独吊铐在一个监房里折磨,一直到晚上十一、二点才回到集训监区的监房。由于监狱的迫害,何健光身上长出很多脓疮、包包,满身都是,看上去十分吓人。

二零二二年六月份,第一个洗脑班结束了,教育科又接着办第二个洗脑班,强迫法轮功学员陈敬武、吴兴明(四十三岁,德宏州芒市人,被非法判刑五年)、侯文勤(第一个洗脑班不转化就被逼接着参加第二个)三位法轮功学员参加。陈敬武拒绝佩戴胸牌还被教育科洗脑班的狱警喷辣椒水,十分痛苦。

在洗脑转化班,前文提到的那个台湾杀人犯龚谦龙又积极协助警察转化法轮功学员,欺骗说如果不转化监狱要以扰乱监管秩序的罪名起诉法轮功学员,要对法轮功学员加期。因为人心波动,一念之差,陈敬武就违心的所谓转化了,过后内心也十分自责和痛悔,在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废。

这次洗脑班后,紧接着又开始了第三次,法轮功学员朱忠富及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具体姓名不详)又被强迫洗脑迫害。一直到陈敬武九个月后出监狱时,这个邪恶的洗脑班还在办着,连早年入狱的已经被分到其它监区的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如吴兴明)都被强迫安排到这个洗脑班洗脑迫害。

4、在第十一监区遭受的迫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份陈敬武被转到第十一监区(老弱病残监区),在车间干奴工——电子配件装管,五十个装一管。之后不做电子产品后,车间又打缝纫机,打编织袋,陈敬武被安排装拉链扣。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陈敬武即将出狱的前几天,监狱要求在《刑满释放人员告知确认书》上签字保证,虽然打着疫情的幌子说出狱要如何防疫,但实则是监狱与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勾结,企图在法轮功学员出监狱前就签下出狱后要接受司法所、社区非法安置帮教、派出所骚扰等无理要求的保证。省一监的这一邪恶做法是知法犯法、滥用职权。

出狱后不断遭到骚扰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陈敬武刑满出狱,户口所在地前兴路派出所、前兴路社区人员已经在监狱门口等着了,之后这些人把陈敬武接到五华区茭菱小区的家中,拍照,还给了他一些法制宣传资料。一个多月后,茭菱派出所片警李德刚及另一个警察,还有三个西园北路社区的人员到陈敬武家中与他谈话。六月份陈敬武接到龙翔司法所打电话叫他去司法所,强迫签了一份五年的所谓帮教协议,但却不给陈敬武。

前期遭受的迫害

之前陈敬武曾被两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一次强迫洗脑,在中共劳教所、黑监狱的时间将近八年。二零一二年他在监狱时,单位非法开除了他的公职,妻子也因承受不住压力而与他离婚。

1、洗脑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由单位体训基地保卫科科长夏安吉和唐生智陪同陈敬武到省体育局松茂水上训练基地报到,参加盘龙公安分局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非法机构)办的为期十天的洗脑班。在这十天中陈敬武被逼着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才准回家。

2、第一次被非法劳教 单位无理降职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以盘龙公安分局六一零邱大队长为首,经办人李金昌,一伙人把陈敬武绑架到盘龙区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多天,在看守所强迫陈敬武干奴工——撇辣椒把,还被逼背监规。在此期间,李金昌来看守所提审过陈敬武两次,问陈敬武和谁有联系,让陈敬武在审讯笔录上签字,陈敬武都拒绝,不配合。

最后陈敬武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陈敬武被安排在农田组,种菜、种玉米、挑大粪、基肥。同时劳教所还对陈敬武洗脑迫害,安排一些邪悟者来转化陈敬武,劳教所六大队的教导员也经常来找陈敬武灌输歪理邪说,让陈敬武放弃信仰。中途陈敬武被转到五大队三个月,当时五大队有一些被转化了的人,将陈敬武转到五大队的目的,本是想让陈敬武也转化,但是陈敬武过去后,不但没转化,还将他们大部份转化了的都拉了回来。

陈敬武在劳教所期间,单位对撤销了陈敬武副科长职务,还停发了他的工资。这次原本只判一年劳教,但因为陈敬武抗工抵制迫害,劳教所对陈敬武非法加期五十多天,直到二零零三年六月初,陈敬武才从劳教所回家。

陈敬武回家后单位将陈敬武安排到业务科做场地工,维护足球场的草坪。

3、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妻离子散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陈敬武在昆明市北京路塘子巷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巡警看到后绑架到拓东派出所。在派出所里,陈敬武被非法搜身、录口供,警察提审陈敬武,问陈敬武姓名、单位,真相资料从哪里来的,问陈敬武为什么中共不允许还要做这件事情,陈敬武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

在陈敬武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的时候,派出所就联合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金昌一伙闯到陈敬武家里非法抄家,没留下搜查证和搜查物品清单,当时只有陈敬武妻子和儿子在家,这伙人的恶行把儿子吓坏了。

当天晚上陈敬武单位的副主任王时雨到拓东派出所将陈敬武保释回单位。虽然继续上班,但是之后二十多天陈敬武的行动都受到限制和监控。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威胁单位领导保释回单位这段时间要保证陈敬武不再出去发资料,要随时在他们的监控下,还威胁陈敬武的妻子看管好陈敬武。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上午十点多钟,陈敬武正在上班,基地主任王万钧和副主任王时雨以及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李金昌及另一名警察把陈敬武骗上了一辆单位的面包车,车开出去三、四公里后,李金昌拿出一张劳教通知书对陈敬武宣布说判他三年劳教,诬陷他的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就这样,陈敬武又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陈敬武被关在一大队,劳教所安排陈敬武在农田组,种水稻、玉米,姓李的教导员多次找陈敬武谈话,让陈敬武放弃信仰。陈敬武从进劳教所就开始抵制迫害,拒绝劳动,劳教所于是对陈敬武非法加期十个月。最后的六个月,陈敬武被转到第三大队。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陈敬武才从劳教所回家。单位停发了陈敬武在劳教所近四年的工资,给家中妻儿的生活造成极大的痛苦和负担。

回来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警察、民族村派出所警察多次借故来骚扰陈敬武的生活,给家庭带来压力,妻子最终承受不住提出离婚,使陈敬武妻离子散,居无定所。

4、第一次遭非法抓捕、判刑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一点半,陈敬武到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赏业城发真相资料时,被一个便衣(大观派出所协警刘忠)从陈敬武身后勒住他的脖子,之后又来了一个叫何勇的协警,他俩把陈敬武绑架到大观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先对陈敬武非法搜身,将陈敬武身上的钥匙、存折都非法搜走。通过陈敬武存折上的名字,查到了陈敬武的单位,然后通知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马斌和马迎辉就来到派出所,对陈敬武非法审讯,问陈敬武还认识哪些法轮功学员,陈敬武不回答,给他们讲真相。

当天下午六点多,马斌、马迎辉、李猛及其他便衣将陈敬武绑架上车,拉到单位陈敬武所住的房子,非法抄家。在此之前,他们已经通知了陈敬武单位所在的滇池度假区公安分局,等这伙人绑架着陈敬武回到单位时,度假区分局的人已经在单位大楼前等着了,他们一起到陈敬武家抄家。陈敬武不配合,不告诉他们自己住在哪栋,这伙人抢走了陈敬武的钥匙,强行打开了陈敬武的家门,从家里抢走了李洪志师父的经书十多本,还有四、五十本真相小册子、几百张护身符、两把切纸刀。抄家后陈敬武被直接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华公安分局昆公五拘通字[2011]130号拘留通知书上的办案人是李猛、马迎辉。五华公安分局局长丁华。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五华区检察院批准,五华公安分局对陈敬武非法逮捕。二十多天后,五华区检察院的两个检察官来看守所提审陈敬武,陈敬武向他们讲了真相。隔了半个多月后,昆明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提审陈敬武,企图诬陷陈敬武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并想从陈敬武的口中套出他们所想要的证据,但是没得逞。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官来过两次。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检察院[2011]昆检刑诉字第624号起诉书非法对陈敬武起诉,助理检察员许龄心。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中旬,陈敬武被带到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开庭前既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通知单位,表面有一个由七人组成的合议庭,还给陈敬武指定一个辩护律师。在看守所里陈敬武就写好了一份辩护状,在法庭上,面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非法罪名,陈敬武要求解开反铐在背后的手铐,宣读陈敬武的辩护状。陈敬武来之前将他的辩护状塞进袖口里,可是审判长不同意,没有给陈敬武解开手铐,说交上去他们自己看。陈敬武在辩护状上写了一段话:“法庭是维护正义的地方,是惩恶扬善的地方,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地方,绝不是被邪恶势力控制利用来迫害善良的好人的地方。”

审判长问陈敬武还有什么想当庭陈述的,陈敬武说:“前两次都是被非法劳教,没有机会在公堂上为大法和我们师父申诉冤情,这一次我总算能站在公堂上,能为大法和我们师父申辩,关于公诉人给我的这个罪名,我提出三个问题:一、什么是邪教,什么是正教,正教和邪教的定义和衡量标准是什么,请你拿出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来;二、你有什么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来证明法轮功是邪教?三、我发了两份真相资料,使国家的哪条法律受到破坏、无法实施?”陈敬武要求公诉人回答,没想到,全场顿时静默了。公诉人情急之下竟然提出:“围攻中南海是怎么回事?”陈敬武说:“这个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既然你提出来 了,我也可以回答你,你说的围攻是根本不存在的。”于是陈敬武给在场的人讲述了“四·二五”万人和平大上访的真相。最后陈敬武说:“怎么能把这么一群善良人的和平上访说成是围攻呢,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围攻呢?现在你的问题我回答了,请你回答我刚才提的问题。”顿时全场又再次陷入静默,没一人吭声,于是审判长起身示意大家收东西散场,要求陈敬武在庭审笔录上签字,陈敬武拒绝签字,陈敬武说:“这是一次不完整的提审,还没结束,为什么要签字?”之后陈敬武又被带回了看守所。

陈敬武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多个月后,二零一二年九月份,陈敬武接到(2011)昆刑一初字第130号刑事判决书,然而判决书上的落款却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审判长是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兴虎、李倩,书记员金书坤。在对陈敬武秘密开庭的法庭上就无人回答陈敬武的提问,却在明知陈敬武无罪的情况下,枉判陈敬武三年。

面对非法判决,陈敬武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两个多月后,(2012)云高刑终字第1532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是邹尔曼,代理审判员罗成,丁万虎,书记员包媛萍。

5、第一次在省一监遭到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陈敬武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八监区,大队长叫施德宏(同音)。监狱安排了八个犯人做陈敬武的包夹,给陈敬武专门安排了一个监室,陈敬武睡中间,其他人在周围。白天、晚上四个人轮番守着陈敬武,晚上陈敬武睡觉,四个人睡觉,另外四个人就坐着守着陈敬武,白天又换另外四个人睡觉,其余四个人守着陈敬武。

一个月后,将陈敬武叫出监区,到一个布置很好的小花园里,让两个邪悟的人来对陈敬武洗脑,逼陈敬武放弃信仰。每周一至五让陈敬武到小花园里洗脑,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陈敬武坚持不放弃修炼,监狱教育科的两个警察就亲自出马,对陈敬武非法洗脑,给陈敬武看一些污蔑诽谤法轮功的音像资料,向陈敬武灌输邪恶理论,也是每周一至五,周末两天休息,整整对陈敬武洗脑了两个多月,陈敬武依然没有动摇。监狱无奈,将陈敬武送回监室,之后渐渐的将守陈敬武的八个包夹人员撤离了几个,最后只有两个包夹守着陈敬武了。大队长施德宏让包夹给陈敬武带了一本污蔑大法的书,还让包夹监视陈敬武看这本书。陈敬武也没看,并劝其他人都不要看,最后把书丢了。

当时与陈敬武一起被非法关押在八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晋宁县昆阳镇古城村的李文波,在陈敬武出监狱的时候,他还因被迫害严重出现胃出血而住在医院,此前,他曾几进几出监狱医院。二零二零年李文波再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又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目前仍在狱中,他一直非常坚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陈敬武从监狱回家,回家前,监狱没有通知家属,直接通知度假区分局,由分局告诉陈敬武儿子,回家当天,分局警察、社区街道办和陈敬武儿子去接的陈敬武。陈敬武的工作则在监狱时就被非法开除,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单位来了两个干部,人事科长冯永康(同音),保卫科长董斌,到监狱将非法开除陈敬武的通知《关于清理事业单位未在岗人员处理的通知》给陈敬武,对陈敬武开除工职,叫陈敬武签字。

二零一三年一月份,单位给陈敬武每月发五百多元的生活补助费,发到当年的十月份,昆体训人字[2013] 17号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文件《关于清理事业单位未在岗人员的处理决定》非法对陈敬武开除工职后,就连这五百多元的生活补助都不发了。陈敬武只得四处打工维持生计。二零一九年九月陈敬武又遭绑架,判刑三年半。

如今的陈敬武已经是六十六岁的人了,没有养老金,也没有任何收入。长期的监狱迫害使得他身心都受到了很大伤害,加之年纪也大了,无法再外出打工挣钱,只能靠一点点积蓄维持生活。即使这样,龙翔司法所人员还每月打电话骚扰他,叫他不要再出去(发资料)了。同时茭菱派出所、西园北路社区也会上门骚扰,影响陈敬武的正常生活。

 

相关单位与人员:
昆明市西山区永昌派出所
电话:0871-64141957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路165号
邮编:650034
所长:郑绍明
副所长兼社区中队长:赵健

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沙路477号
邮编:650100
所长:胡明辉
副所长:黄定助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35号
电话:0871-68184111
邮编:650100
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辉
党委副书记、政委:袁志兵
党委副书记:梁捷(分管西山区看守所)
副局长:张晓东
副局长:赵乐毅
副局长:朱家斌(分管国保大队)
副局长:朱伟中(分管永昌派出所)
副局长:许晋
副局长:李富
副局长:沈春贤
纪委书记:杨青

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本案检察官:张舰文(二零二二年非法构陷双目失明的法轮功学员杨小明)
代理检察员:赵文辉

西山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邮编:650100
院长:杨越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李丽君
陪审员:东门丽、邝昕
书记员:邬润(二零二二年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王凤英时担任书记员,对王凤英的合理申诉控告,威胁要对她重判 电话:0871-68178675)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李石友
审判员:郑宏、程思进
法官助理:李秀江
书记员:郭欣萌

云南省第一监狱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光明路1008号
邮政编码:650216
工作电话:0871-6383411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0871-63834026
云南省第一监狱监狱长:李华
十一监区二级警长:单金文
十一监区一级警长:杨志刚

昆明市五华区茭菱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菱角塘路110号(昆明学院对面)
电话:0871-65341704
邮编:650106
所长:刘亚军
副所长:胡小平
片警李德刚:13888153781

龙翔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8号
龙翔街道书记:赵骞
街道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凯
街道副主任:冯健洲
街道副主任:李棋
街道各部门联系方式:
党政办:0871-65338314
社建办:0871-65359845
城管科:0871-65326414
项目办:0871-65326957
综治办:0871-65323416

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下属各司法所及联系电话:
护国司法所:0871-63180526
大观司法所:0871-63100278
华山司法所:0871-65173810
莲华司法所:0871-65146465
丰宁司法所:0871-65333461
龙翔司法所:0871-65310286
红云司法所:0871-65847511
普吉司法所:0871-68390027
黑林铺司法所:0871-68185291
沙朗司法所:0871-68406148
厂口司法所:0871-68400148

龙翔司法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8号龙翔街道办事处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10286
所长:廖洪刚

龙翔司法所下属各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西园北路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创意英国小区温莎大道8号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428106
工作人员王梓东:15969566090

凤翥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翔街37号龙翔苑1幢1单元101室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26130
工作人员彭媛婧:15887830342

菱角塘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383号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20840
工作人员周芮羽:13888566080

茭菱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118号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26914
工作人员张建欣:13888430286

西站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版筑翠园后街3栋1楼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12949
工作人员乐红梅:13529255202

人民西路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8号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18308
工作人员杨伟:18988486546

红菱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260号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63301
工作人员赵雪蓉:13108777753

龙翔街道调解委员会龙翔派出所调解室
电话:0871-65310286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342号
邮编:650032
工作人员李孙泉:18987350691

龙翔街道调解委员会龙翔派出所调解室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菱角塘路110号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10286
工作人员陶然:18987350691

龙翔街道调解委员会龙翔派出所调解室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122号
邮编:650032
电话:0871-65310286
工作人员李梅蓉:3759531012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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