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史可钦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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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秦皇岛市法轮功修炼者史可钦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接到抚宁法院电话,让十九日上午八点去一次法院。十九日上午,史可钦来到抚宁县法院后,得知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被非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史可钦被非法扣留,之后他被劫持到秦皇岛市三院检查身体情况。之前他被确诊为肺结核传染期。检查之后,史可钦回到家中。

五月二十二日,北戴河车站派出所陈迟(副所长)和郑鹏祥将史可钦劫持到秦皇岛市三院,检查的结果出来了,是阴性,即肺结核不再是传染期。然后又把史可钦劫持到公安医院检查身体。后带回北戴河车站派出所,就不再让史可钦回家,之后把他非法关押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史可钦和妻子去朋友家串门,刚到不久,北戴河车站派出所带着天津铁路公安处人员来到了朋友家。他们问了史可钦一些个人情况,之后史可钦和妻子就离开了,走到朋友小区门口时,门卫问他们地址和电话,当时史可钦并没有想到他们会有什么阴谋,就告诉了门卫。

同天上午,史可钦居住的新兴小区的片警陈腾来到他的家中强行查看。下午三点多,陈腾带着北戴河车站派出所副所长陈迟和警察郭一民、刘起良、李璟琨等多人来到了史可钦家,因为他们不出示警官证、值勤证、搜查证、传唤证,史可钦拒绝开门,他们就让开锁匠强行开锁,无奈只得开门。开门后,这伙人疯狂地对史可钦家进行搜查、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史可钦和妻子被强行带到车站派出所,陈迟等人威胁史可钦说:这些书就够判了。郭一民威胁说影响三代人。

因为当时是疫情封控时期,看守所不收人,史可钦被非法关押到秦皇岛公安医院二十一天,中间他被非法提审。这二十一天的高压迫害,精神压力特别大,史可钦本来正常的身体,出现了一系列的症状,血压很高而且压差很大,因此接种不了疫苗,而且被检查出肺结核。在秦皇岛第三医院确诊为传染性肺结核。他们不想承担责任,决定给他办理取保候审,六月九日让史可钦回家。

十一月十五日,史可钦被构陷到北戴河检察院。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构陷史可钦的所谓“案子”被从北戴河移交至抚宁区。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史可钦在抚宁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参与人员包括审判长林双全、陪审员付玉梅和李冯志、书记员王怡、检察员王琦。抚宁区法院以史可钦拥有法轮大法书籍和制作周刊等为借口,对他非法判刑。开庭时,当史可钦说明所谓“证据”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时,王琦当庭表示大法书等已经销毁,以这些“物证”为由对史可钦非法开庭,开庭前却又将证据销毁,这是在掩盖公安机关办案人违法犯罪的证据。王琦涉嫌毁灭证据罪。

法官林双全无视公安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无视公诉人王琦违法提起公诉的行为,开庭时,配合公诉人,阻拦控告人行使辩护权、陈述权,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包庇、纵容,对王琦违法销毁证据的犯罪行为置之不理,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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