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郭彩华、景凤春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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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郭彩华、景凤春(音)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一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南广场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她们被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非法开庭,被枉判四年。

郭彩华女士家住长春市宽城区,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她曾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杨家崴子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一日,郭彩华家的护工景凤春(音)在铁北黑水路讲真相,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南广场派出所警察绑架。

当天晚上十一点多,警察用景凤春身上带的钥匙打开郭彩华家的房门,伙同物业人员一同非法闯入。潘姓警察带头实施抄家,并将郭彩华绑架。

郭彩华被绑架后,身患脑血栓的丈夫无人照护,儿子在外地工作,无奈,只好将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送到一私人护理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郭彩华、景凤春被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非法开庭,枉判四年。

据明慧网资料记载,二零二二年一月至十二月份,吉林省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遭长春市政法委、“610”特务组织、公检法迫害,至少造成30人被非法判刑或开庭;117人次遭绑架或非法抄家,其中8人被非法批捕,16人被非法刑拘;65人次被骚扰。

长春市宽城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九台路1866号,邮编:130052
电话:0431-88559000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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