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句真话山东林建平又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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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栖霞市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女士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被栖霞市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林建平接到栖霞市法院非法判决书,她被枉判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林建平,61岁,家住烟台栖霞市。一九九三年冬,她生孩子,身体落下了腰、腿、肘关节疼痛、怕风怕凉,加上小时候留下的慢性支气管炎、角质层增厚等病,经多方医治,都没能治好。林建平在栖霞供销商场做生意,同行之间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相互排斥、妒嫉,她经常心里生气郁闷。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林建平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身上多种病都不治而愈,身轻体健。她修炼大法后,一直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待人真诚,乐于助人,做生意不再与同行争斗,还经常把利益主动让给当年的仇人,给他们介绍顾客,消除了间隔。她还把多挣的钱退给了顾客,心情轻松愉悦。

林建平

在林建平修炼法轮大法后,在任何情况下都做一个好人。林建平的公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和公婆关系不和谐,不养老,她从来都不计较,还和大伯哥、妯娌关系和睦相处。婆婆生前住医院期间吃喝拉撒,她照顾得无微不至,邻床羡慕地说:“你闺女真孝顺。”她婆婆说:”这哪是闺女,是儿媳妇。”

有一次,坐出租车,林建平谈起自己三次出车祸遇难吉祥的经历。司机惊奇地从反光镜里看着她说:“他们说的就是你啊?!我听好几个人说过这个事了。”她要下车了,该司机跳下车,恭敬地帮她拉开了车门。

一次,在车站门口,坐着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旁边放着一个编织袋,里面装着一些简单日用品。林建平同情地问老爷爷在这里干什么?老爷爷说:年轻时给人家当上门女婿,老了被人家赶出来了,想去招远投亲靠友,没有钱坐车。林建平帮老爷爷提着编织袋,搀扶他坐上去招远的客车后,帮老人付了车费;老爷爷说还没吃早饭。她又给了老人一些钱,到招远下车后吃点饭。老人感动得当着一客车人的面给她跪下了,她急忙把老爷爷搀扶起来,说自己是学法轮功的,这点小事微不足道。

林建平与人为善的故事,还很多,详情请见《“法律不讲,道理不讲,你们讲什么?”》

一句真话又被枉判三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六日,林建平在栖霞市公安局门口给一个警察(后来听说是所谓“公安局管迫害法轮功的领导”)讲真相,林女士问他:法轮功被迫害冤枉了,“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您知道吗?

就因为一句真话,林建平被这个人构陷,先被绑架到栖霞市庄公安局,后被劫往栖霞市庄公安局庄园派出所,当天被所谓“监视居住”六个月,被放回家。

六个月后,林建平被构陷到栖霞市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林建平被栖霞市检察院构陷到栖霞市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林建平被栖霞市法院非法庭审。法庭上,林建平坦荡、直言,她请求检察官李红军回避。林建平对法官说:“他办案不公,本来这个案子到他们那里就应该打住了,可是他无视公安的违法犯罪,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硬是把这个迫害好人的案子送到法院来。”林建平面对法官的问话,均作了正面回答。

林建平还要求公诉人李红军:“把抢走的所有合法书籍、优盘等东西都拿出来质证一下,看看哪些内容破坏了法律实施?”公诉人说:“你不是承认那些东西都是你的吗?”林建平说:“东西是我的,可你说我杀人了,是因为我家里有一台电视机,它对吗?”公诉人不语。林建平要求把自己所有的合法物品全部归还自己。

林建平严肃地说:“新司法解释第七十一条规定:‘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既然没有质证,那么就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那么我的罪名就不成立。没经质证,这一切都不算数!”

林建平对公诉人李红军说:“看你这个人真不错,你为什么要干(迫害好人)这个事?你真的想跟他们去倒霉吗?”李红军不语。

林建平在递交了答辩状后,做了以下陈述:

作为公检法人员,“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律只能惩治人的行为,不能惩治人的思想”。这三点,你们一定比我还明白。法律,你们一定也比我知道的多得多。作为一名法律人、法律的监督者——公诉人(栖霞检察院李红军),更应该明白。

然而,在中国的所有法律没有一条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的情况下,在国家政府明文规定法轮功书籍出版完全合法的情况下,公诉人(李红军)依然把我这个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告到法庭上来,我想这不仅是社会的悲哀、法律的悲哀,人性的悲哀,更是公检法的耻辱。

而且,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诬告陷害案。在起诉书和案卷中,公然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一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

然而,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林建平接到栖霞市法院非法判决书,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曾经遭受洗脑班、劳教所、监狱的迫害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林建平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劳教所、监狱遭受酷刑折磨。

1、在小庄洗脑班:被铐在窗棂上、整夜不让睡觉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警察王军领着国保大队的头子唐功明和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从栖霞供销商场把林建平绑架到了小庄洗脑班。恶人强迫林建平等法轮功学员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晚上,恶人常恩奎、牟××、衣××骚扰她不让睡觉。后来这些恶人又把她双手铐在窗棂上,不让闭眼。几天后,林建平双手麻痛、脑子昏昏沉沉,之后又被劫往栖霞看守所关押迫害了三十七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酷刑演示:吊铐在铁窗上

2、在王村劳教所:被吊铐七天七夜、野蛮灌食、长时间被罚站

二零零五年冬,在山东省王村劳教所四大队的警察值班室里,恶警大队长王慧英以林建平不戴胸牌为名,唆使恶警李英等人,把她左手用绳子吊在墙角通往楼上的暖气管道上,右手用铐子吊在铁窗棂上。因为窗外是食堂,他们怕恶行暴露,窗玻璃都用报纸糊上了。恶警李英看到林建平的手被勒得不够发紫,再把绳子使劲紧一紧,铐子固一固,直到林建平整个手呈黑紫色,才肯罢休,并说:这样效果才好。

酷刑演示:抻铐(“喷气式”)

林建平被吊铐七天七夜后,被松下来时,两手大拇指甲青黑,两脚肿的象个大面包穿不进鞋,两腿肿的与裤腿一样粗。林建平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插管子野蛮灌食,长期把管子插在鼻子里不拔出来。恶警们还长时间不让林建平睡觉,长时间在警察值班室被罚站。

3、在栖霞看守所:被毒打、戴镣铐、绑死人床

二零零五年底,栖霞“610”、国保大队把林建平从王村女子劳教所弄回栖霞看守所,再次罗织罪状、编造罪名,企图对她构陷、判刑。看守所恶人多天把林建平手脚绑在床上,由男犯看着;副所长牟少伟领着恶警对她拳打脚踢,强迫戴上脚铐,固定在死人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四个多月后,栖霞“610”、国保大队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在原来三年的基础上,又给林建平加刑三年,共六年,把她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4、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勒脖子窒息、打毒针、鼻饲管子插气管、扒光衣服侮辱……

在山东女子监狱,林建平不放弃信仰,拒绝“转化”,遭到多种酷刑折磨:被勒脖子几乎窒息、野蛮灌食险些送命、关小号、打毒针、抓头发撞墙角、扒光衣服侮辱等等。

林建平曾诉说自己在山东女子监狱的遭遇:

勒脖子、关小号、打毒针、抓头发撞墙角

那时,监狱集训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我拒绝听邪悟的歪理,拒绝做奴工,多次被关小号,她们用手拽紧我脖后的汗衫领子向后猛拽,勒的我喘息困难,几乎窒息。

在集训队有段时间,我刚刚入睡,狱警薛彦琴就指使四、五个帮凶按住我的身体,强制给我注射一种不明药物,致使我全身难受,烦躁不安,反应迟钝,不自觉地流眼泪,嘴角淌口水,头痛得象裂开似的,四肢不灵,步履蹒跚。之前,我虽年近五十,但学大法后,身轻体健,走路生风。

酷刑演示:打毒针

狱警和帮凶们看到我永远都不能被“转化”,就想逼我干奴工。我喊:法轮大法好!在武术队练过散打的犯人姚菁菁猛踢我的头,朱慧芬(经济犯,值岗头头,山东青岛人)鼓励她说:你太伟大了。让我刷厕所,包夹人员杜书凤(济南人)举着刷大粪的笤帚放在我脸边,企图往我的脸上抹大粪。

一次,犯人朱慧芬用掌猛击我的右耳朵,当时耳朵就嗡嗡响,听不清声音;打嘴巴,我口吐鲜血,鲜血染红了外套渗透到乳罩上朱慧芬和丘秀欣又拖着我的身体象拖布一样,用我的身体擦地上的鲜血,在地上拖来擦去,见没擦净,就从我枕头的包里掏出几件干净的衣服当抹布用,擦地上的血迹,而后丘秀欣又命令我去把血衣服洗干净。我看到她们全无人性,我坚定地说:你们给我买新的。后来她们把我的血衣放在水桶里泡了好几天。让值岗的老太太给我洗了。

酷刑演示:拖刑

擦脚布堵嘴、被子捂头、扒光衣服侮辱

我一直被关在一个没有监控室的监舍,恶人变着花样迫害我,丘秀欣用擦脚布堵我的嘴,其他恶人拧着我的胳膊,朱慧芬用被子捂我的头,差一点把我捂死。

一次,李双玉、段红利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只剩下一条短裤,逼我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那时,我正赶上来月经,这种失去人性的侮辱,令我羞愤难当。

用床单包起来,当沙袋打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拒绝“转化”的法轮大法学员,更加成了监狱迫害的重点对象。丘秀欣说:外边也是这个样。一天半夜,她纠集十几个人突然涌进来,把我的床单从床上掀下来,包住正在被罚站的我,不由分说,对我雨点般地拳打脚踢。不知打了多久,她们打累了,回去睡觉了。我却站立不稳,脱衣服、穿衣服都很困难。头、脸、身子没有好的地方。嘴唇肿的老高,上门牙松动,吃饭都费劲。第二天,丘秀欣无耻地问我:你看见谁打你了?几个人打的?

一次,丘秀欣再次纠集了六、七个打手迫害我。其中包夹张秀兰(打人狠毒)、杜书凤(济南人,打人凶狠)等五、六个人,她们把我围在中间,当拳垫打,这个人把我打过去,那个人再挥手打过来,打到谁跟前,谁就出拳打,打倒了,揪起来再打,张秀兰对我脑门狠狠地猛击一拳:我替你妈教训教训你。丘秀欣说:打死了监狱埋,如果上面不发话,我们也不敢这样做。

钢笔尖戳手背、长时间罚站、身上被写污言秽语

我被五、六个包夹逼着往她们写好的“五书”(保证书、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自愿书)上签字。有专门拟写“五书”的;有的扒开我紧握的手塞钢笔的、有的摁着我左、右手的、有的攥着我的头发摁着头,有的按着我双腿的;我坚决不配合,李云(邪悟者,青岛人。被中共的转化弄糊涂了)握着钢笔用笔尖猛戳我的右手背。

我被长时间罚站,不让睡觉,我不配合,丘秀欣、张爱萍等人就往我身上、衣服上、床上写侮辱师父和大法、及我人格的污言秽语。杜书凤把师父的名字写在地上,逼我坐上,稍有不从,非打即骂。我的连衣裙被他们打烂了,他们害怕留下证据,张爱萍执意要给我缝补,我坚决留下了这一证物。

人被藏起来、鼻饲管子插气管

有一次,有人告诉我;让我到外面的警车里去,我不知道监狱又要耍什么花招,我坚决不上。朱慧芬等几个人不由分说,把我抬起来就往警车里扔。只听后座有人喊我的名字;建平,别怕,我是崔玲。我才知道车上还有我的好同修。她当时还在绝食抗议。警车把我们拉到很远警官医院。后来才知道,上面要到医院检查,怕我们喊冤,就藏起来了。

为了抗议非人的迫害我前后绝食五十余天。把我关在小号,每天五、六个人摁着我鼻饲。有一次,她们把管子插到我的气管里,差一点窒息死亡。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林建平六年冤狱期满,被放回家。

然而,二零二二年二月六日,林建平再被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再被非法判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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