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法轮功学员莫利琼遭非法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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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南省湘潭市会计师、法轮功学员莫利琼女士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晚外出时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被湘潭市雨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七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然而,诉方雨湖区检察院竟然嫌刑期太轻,于八月四日抗诉到湘潭市中级法院。八月三十日,湘潭市中级法院对莫利琼改判两年六个月徒刑,罚金也增加到一万元。

法轮功学员莫利琼女士

莫利琼一九七零年四月出生,今年五十二岁,湖南省湘潭县人,会计师,家住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街道,曾任北京大北农集团衡阳分公司财务总监。

莫利琼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屡遭中共迫害,六次被非法拘禁,累计冤狱逾十年,遭受过各种酷刑折磨。

这次随着对她的司法迫害的推进,构陷案的一些情况也被逐步还原。

湘潭市杨嘉桥镇金笔村有条村道,七百多户村民分散居住在村道两侧。法轮功学员曾经来这里发过真相资料,心术不正的村主任张立珍等人一直想着抓到几个发资料的法轮功学员来“立功”邀赏。

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晚八点半左右,在金笔村开商店的村民李强在回家的路上,迎面碰到路过这里的法轮功学员莫利琼。李强回家后发现家门口有一本真相小册子,认为是莫利琼发的。被中共谎言毒害的李强立即通知村干部张立珍和杨嘉桥派出所驻金笔村的辅警张勇,张勇又通知了杨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佳。

杨佳、张勇等不法人员随即对莫利琼进行拦截、绑架。莫利琼随身携带的一本《转法轮》和一个装有几份“祝你平安”小册子的黑色袋子被抢走。警察还到莫利琼的住所抄家,没有发现任何所谓证据。警察连夜对金笔村村民进行了所谓调查,发现一共有三本真相小册子。张立珍和李强均说没有看见莫利琼发资料。经办国保为湘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副大队长徐定,国保警察李怀德、曾为军。

三月一日,莫利琼被湘潭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检察员为张红军。五月初,莫利琼被构陷到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员为马洁婷。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构陷莫利琼的案卷被移交到雨湖区法院。

莫利琼八十多岁老母亲和家人多次到雨湖区法院要求无罪放人,可是根本见不到办案的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家人又到湘潭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政法委反映情况,遭到的是保安和办案人员的无理阻拦。家人正常诉求的路全部被堵。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雨湖区法院通过不公开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莫利琼进行了非法庭审,两位律师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莫利琼始终保持慈悲善念,熟练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堂堂正正的为自己辩护。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雨湖区法院将莫利琼非法判刑一年七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参与人员包括:审判长、刑庭庭长张湛,法官陶华英,陪审员姚湘岳,法官助理林筱璕,书记员黄思敏。

莫利琼没有违法,她根本就不该被判刑。然而雨湖区检察院不法人员还嫌判的不重,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向湘潭市中级法院非法抗诉,以莫利琼在二零零三年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为所谓依据,认定她为“骨干成员”,且拒不“认罪”,叫嚣要判三年以上。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湘潭市中级法院对莫利琼进行了非法二审开庭。陈律师和谢燕益律师出庭进行了无罪辩护。两位律师指出:以“利于×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由对莫利琼判刑是非法的,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公诉人周轶华出示法轮功为×教的法律依据,并要求周轶华举证莫利琼具体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是如何破坏的。律师还说,即使按照所谓的司法解释,发放三本小册子也远没达到中共迫害政策中所定下的量刑数量。

对于律师提出的第一点辩护意见,湘潭市中级法院引用的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民政部的所谓决议;律师提出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辩护意见,中级法院则没有回应。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湘潭市中级法院非法宣判,非法增加刑期十一个月,由一审的一年七个月增加到两年六个月,罚金也由原来的五千元增加到一万元。不法人员如下:审判长周孚林,审判员唐铁湘、徐辉,书记员吴浩伟,公诉员周轶华。

湘潭市中级法院在出示不了任何法律依据,又没有任何所谓新证据的情况下,对莫利琼进行加刑,并增加罚款,既不讲法律,也不讲道理,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关于莫利琼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十年冤狱 湖南湘潭会计师控告元凶江泽民》、《湘潭女会计师遭诬判 诉方嫌太轻继续构陷》。

相关责任人如下:

湘潭市中级法院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东路58号,邮编:411101
电话:0731-58553267
经办审判长周孚林,男,电话:0731-58583227、15197195701,住址:湘潭市岳塘区丝绸路建行小区5栋1单元501室。
审判员唐铁湘
审判员徐辉
书记员吴浩伟:18163946676
院长罗重海
一级高级法官廖迪文:13973231188 (原院长)
常务副院长贺卫平:0731-58553377、15807323456,住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东站路7号新景公寓1栋2单元302室
副院长郑红:13517324843

湘潭市检察院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邮编:411101
经办检察员周轶华
检察长罗青:0731-58514600、58514603、58514602
副检察长陈文忠:13975205008
副检察长钟晋:0731- 58514614、13508496782
副检察长江山:13973261777,住址:湖南省湘潭市东方名苑13栋2单元1101室
纪检组长方永红
政治部主任龚铮宏:13907321686
副检察长刘书勤
检委会专职委员阳泽旗:13907323777
检委会专职委员余凯冰:13607326279

雨湖区法院
经办审判长、刑庭庭长张湛:13907321837,住址:湘潭市岳塘区解放村34栋43号
法官陶华英
陪审员姚湘岳
法官助理林筱璕
书记员黄思敏

雨湖区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43号,邮编:411199
电话:0731-58212000、0731-58208084
经办检察员马婷洁:15292289611,办:0731-58208104,住址:湘潭市雨湖区万楼新城小区8栋401室
检察长杨莹洁,女,1985年3月出生(2021年底上任)
原检察长蒋九久:13574098599,住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32号检察院宿舍新楼三单元201(2021年12月卸任)
副检察长杨晓山:13807324999,住址:湘潭市雨湖区云塘街道长圆里9栋2单元4楼
政治部主任闫小军:18774064825,住址: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通用时代1单元908
政治部副主任田晓:13786105759,住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43号
副检察长邓春岳
副检察长苏妲
原副检察长丁彩云:13975215705,住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43号3栋2单元301
原副检察长谷粤湘:13907328865,住址:雨湖区韶山东路43号检察院家属楼5栋1单元302号
检委会专职委员郭少优:18073208199,住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林语20栋4单元602室
检委会委员刘琼:15197172585,住址:湘潭市雨湖区金桥城41栋15C
公诉科科长吕盛德:18207329456,住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将军渡社区1栋1单元1014室
侦监科科长易婷:13187329895,住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已真巷68号3单元2栋1号
四级高级检察员吴洪华:15873227177
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张斌:18975258801,住址:湘潭市岳塘区金桂名城南区一栋二单元0502
未检中心主任雷文觉:15707321991,住址:湘潭市岳塘区交警小区4栋2单元(河东大道28号)

杨嘉桥派出所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天马东路
电话:0731-57253110
经办警察:
杨嘉桥派出所驻金笔村辅警张勇
副所长杨佳:18773285123
陈卓、李陈刚、刘峰

湘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案国保
副大队长徐定:13975237508(1977年6月27日出生)
李怀德:13907327603(1967年10月11日出生)
曾为军:18711337321(1988年10月04日出生)

金笔村
主任张立珍(女):13786237348
李强:13786264060

岳塘区五里堆街道
书记唐赞(女):13975244080(长期对莫利琼进行所谓帮教)
曾晓(女):15873265001(综治维稳办人员)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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