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轮功学员林久良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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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成都市新津区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林久良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被成都市大邑县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判刑四年半。

林久良(也叫林素梁),家住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棉花坨小区。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在不知不觉中,她一身病都好了,更加善待他人,照顾以前对她百般刁难、瘫痪在床的婆婆。她却因为坚持修炼、讲真相,遭受中共当局的种种迫害,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被大邑县法院一审非法判决劳改三年。

林久良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上午向人讲真相,被成都市大邑县公安局沙渠派出所绑架。当日上午大约十一点半左右,她被警察带回家,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大法书及各种私人物品。当时只有林久良上初中的外孙女一人在家,警察非法抄家时,将林久良的外孙女关在另一间屋里,抄完家才放她外孙女出来。

林久良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三日下午约四点,林久良的女儿接到成都市大邑县法院电话,告之第二天(七月四日)大约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大邑县法院二楼4号庭对她妈妈林久良开庭。

七月四日上午,林久良的女儿由两名亲人陪伴,开车从新津到达大邑县城时,大约是上午九点过一点,当他们三人来到大邑县法院大门前,看见新津区桥津社区(林久良住家所在社区)三男二女出现在法院门口,其中男的有一个叫刘洪;女的有一个叫刘丽。刘丽看见林久良的女儿一行三人后,便上前阻止林久良的三个亲人进入法院大门,说是大邑县法院不准他们进入,说今天是不公开庭审,叫他们走开。在林久良的女儿强烈要求下,大邑县法院一工作人员只把林久良的女儿一人带入庭审厅。

当天的非法庭审是视频开庭,律师做了简要陈述,轮到林久良辩护时,法官说在林久良家抄了一千多份(夸大事实)大法资料。林久良说:那是个人私人物品,与本案无关;法官又说林久良是屡犯,林久良说这些与本案无关。林久良还未表达完,法官就打断了林久良的辩护。

庭审结束时间约是上午十一点。林久良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非法庭审时,在大邑县法院门外等待的林久良的另外两名亲人,被新津桥津社区几名人员监视,上厕所也有人紧跟着,还有一名大个子男的围着法院大门周围连续转了好几个圈,在巡视着什么,看起来心虚警惕的样子。

非法庭审结束后,林久良的女儿一行三人开车回家时,新津桥津社区的二辆车紧跟其后。因天太热,林久良的一位亲人要下车去加油站洗个脸,社区人员也紧跟着,等到了他们的住家新津棉花沱小区门口时,林久良的亲人要下车买菜,社区人员也监视着,直到林久良的亲人提着菜进入小区内,社区跟踪的车子才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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