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王玉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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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轮功学员王玉梅女士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在深圳市赠送真相资料,被南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南山区检察院、法院构陷。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王玉梅被深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三年六个月。

王玉梅一九五六年出生,辽宁省鞍山市人。她淳朴厚道,与老伴一起,来到居住在深圳市南山区的儿子家,帮忙带孙子。她的老伴因患癌症,二零二零年离世。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王玉梅为了告诉当地民众法轮大法好,在外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南头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南山区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南山区拘留所。十五天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她回到儿子家。

此后,王玉梅仍坚持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好和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下午,她在小区赠送邻里真相U盘,遭遇邪党洗脑毒害的民众的恶告。当天晚上十点左右,王玉梅在家中被南山公安分局国保和南头派出所警察再次绑架,非法关押到南山区看守所。此时,她与上次被非法关押相距仅一个星期。

二零二一年二月,王玉梅被南山区公安分局警察构陷到南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王玉梅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她的家人本来为她聘请了广州市的律师,准备给她做无罪辩护。律师联系主审法官后,主审法官称,要与王玉梅的家属联系,就挂断电话。然而,法官对王玉梅的亲属施压,王玉梅的亲属无奈,被迫解聘了广州市的无罪辩护律师。

二零二一年底,王玉梅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二千元。王玉梅认为此判决非法,提出上诉。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深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二千元。

南山区检察院和法院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检察院和法院之一。二零二一年,南山区法院至少将法轮功学员薛爱梅、唐海海、孙雪新、梁展鸿、车力华、甘介君、童素清、罗植尹、管怡博、黄亚丽、王玉梅、刘梨霞、田碧清、盛丽、王利林、郭中伟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刘梨霞被非法重判十一年,管怡博被非法重判八年。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责任人:

南头派出所
所长黄飞:13823730399
教导员张继州:13823288633

南山区法院
院长马文权:13392898885
副院长任强:13392815551
纪委书记戴龙宁:18025370111
副院长邱裕华:13902990480
副院长姚鑫:13510930420
政治部主任曹振海:13316888086
审委会专职委员贺冬红:13316888023
审委会专职委员华瑜:13316888026
审委会专职委员王远,13316888025
审委会专职委员韩悦秋:13316888020

南山区检察院
检察长李丽华:13823399991
副检察长黄冠明:13922899208
政治部主任陈迈:1351026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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