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法轮功学员冯燕一年前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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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法轮功学员冯燕女士遭迫害离世已经一年了。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冯燕因警察破门入室而躲藏,之后下落不明;而五月十三日她的遗体被发现在她躲藏的地方。警方的验尸报告称是非正常死亡,但未说明死因。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冯燕女士遭非法关押五次,其中,一次被劳教迫害两年,一次陷冤狱五年,曾被非法关精神病院、合肥女子劳教所、宿州女子监狱等,遭酷刑迫害。

生前曾遭精神病院、劳教所、监狱、洗脑班迫害

冯燕约五十三岁,于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冯燕曾多次被抄家、关押迫害:二零零一年,颍上县国安大队警察把她绑架到阜阳市精神病院迫害。二零零二年她被绑架到合肥女子劳教所迫害,期间颍上县法院强制她离婚,离婚书上女方的签字是劳教所狱警签的。冯燕从劳教所出来后,无家可归,流离失所,年幼的儿子过着没有母爱的艰苦日子。二零零五年,冯燕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到安徽省宿州女子监狱迫害。

冯燕出狱后多年来,只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坚持不懈地讲真相,经常受到“610”人员、派出所警察、社区人员的骚扰。最近的一次是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早上,颍上县政法委、国安大队、颍上县慎城镇维稳办、慎城镇团结社区人员,闯到冯燕上班的地方,将她绑架到洗脑班,以实施对法轮功的所谓“清零”迫害。至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曝光此事时,冯燕仍未被从洗脑班放出来(具体时间待查)。

据悉,冯燕在洗脑班被迫害期间,颍上县法院、检察院及安徽省级派的邪党洗脑人员一起对冯燕施压,威胁说:如果不签字就批捕、判刑、打毒针。从洗脑班出来后,冯燕曾和她儿子说:“如果我死了,一定是他们迫害死的!我们修炼佛法的人不杀生、不自杀,我也绝不会自杀!”

死因蹊跷,警方鉴定为非正常死亡

二零二一年四月,冯燕因要还借同修的钱,去了合肥法轮功学员A的家,并在A的家中住了几天。四月二十八日这天,安徽省六安市国保警察和合肥市亳州路派出所警察闯到A家,强行撬锁破门,闯入抓人,两位法轮功学员一度躲到楼顶上;警察抄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电脑等私人物品,并将法轮功学员A绑架到六安洗脑班迫害。而冯燕下落不明。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A从洗脑班回到家中,闻到屋里有异味,遂到阁楼查看,发现冯燕躺在地上已经去世,她两眼球外突,身体己有些腐化。A随即报了警,合肥刑警到现场拍了照后,把遗体送到火葬场。

从警察四月二十八日破门把锁搞坏、走后又换了新锁把门锁上,到五月十三日A回家,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A表示自己一人单住,家里粮油菜等吃的东西都有,冯燕不可能饿死。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合肥警方通过电话告诉冯燕的家人,说冯燕在合肥出事了。家人到合肥了解情况后,要求尽快火化把骨灰带回安葬。合肥刑警说:要做尸检,不然无法结案,尸检要三个月时间才能完成,并要求家人不准把事情发到网上,也不准让访。后来家人同意做尸检,要求一周时间完成,不然遗体就不要了。一周后,警方给出证明——结果是非正常死亡。具体什么死因,家人还是不知道。

在中共二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冯燕经历了精神病院、劳教所、监狱、洗脑班的残酷迫害,直到失去宝贵的生命都没有放弃对法轮大法的坚信。

曾向两高控告元凶江泽民,陈述遭迫害经历

冯燕曾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投递《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始作俑者、元凶江泽民。

在《刑事控告状》中,冯燕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轮功学员。坚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却因信仰法轮功、讲真相被五次非法关押和刑罚。”二零零零年,在精神病院遭迫害,医院“用高压电棍对着太阳穴电击,电棍啪啪的冒着蓝火,我被电击的头晕目眩”。

二零零六年在合肥女子劳教所,“‘帮教团’的三个人对我暴打,拳头象雨点一样落在我的身上、头上、脸上,用四条腿的小凳子砸我的腿,又把我按在地上坐着,两个人站在我的两条腿上用力跺,我被打的鼻青脸肿,头肿的象气球,眼象熊猫眼,嘴唇肿的合不上,头上的疙瘩一个挨一个……”

下面是冯燕女士在《刑事控告状》叙述的自己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

我是一九九六年底学炼法轮功的,炼功后原来的关节炎、肩周炎、坐骨神经痛、腰痛病等都好了。法轮功还教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事事处处用这三个字对照自己的言行,使家庭和睦,道德回升,我对法轮功给我及家人带来的美好,感激之心无法用语言表达。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团对我们铺天盖地的打压开始后,公安、警察一次次抄家、绑架,我的母亲、婆婆、丈夫及几岁的孩子惊恐万分、终日惶惶不得安宁,特别是我几岁的孩子精神受到的伤害更大,丈夫因承受不住,导致家庭破裂。

进京上访遭绑架、勒索

一九九九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与姐姐去北京上访时,才到天安门广场就被便衣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当晚就用车把我们拉到安徽驻京办事处,三天后,被颍上县公安局政保科的张培强、颍上县水利局常其景与县里一位干部用手铐把我与姐姐铐在一起,带到颍上看守所非法关押。

我们尊重政府,相信政府才行使一下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看守所关了一个多月后,又转拘留所,临离开看守所时,我要我的三百多元钱,看守所常所长说:“钱作废了!”就是不给。在拘留所,一直关到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才回到家中。离开拘留所时,又勒索了近千元钱,否则就不放人。

在精神病院被电击和强迫吃损害神经的药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颍上龙门派出所片警陈满春又把我抓到拘留所关押,说是怕我再上访。我绝食抵制迫害,二十四天后,颍上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杨忠成、张培强等人把我送到阜阳精神病院迫害,在精神病院遭到野蛮灌食、按倒在床上,用高压电棍对着太阳穴电击,电棍啪啪的冒着蓝火,我被电击的头晕目眩;还被绑在床上打点滴、逼迫吃精神病药,特别是精神病药对我身体伤害很严重;大脑迟钝、全身发软、背部发酸、心发急、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心跳过速、呼吸急促、感觉要死了。就这样,日日夜夜摧残我三十六天后,才放我回家。

在派出所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颍上龙门派出所片警陈满春深夜带一帮人到我家,敲门砸门,又喊又叫,借查户口为名叫我开门,我深知他们的诡计,不开!他们就一起推门撞门,结果门锁抵不住,被撞坏,一帮人破门而入,把我绑架到龙门派出所,对了笔迹,按了手印,才放我回家。

在合肥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零一年的九月份,我被绑架到拘留所,我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二年五月份,我被送进合肥女子劳教所,遭到劳教所惨无人道的迫害。

二大队的邓大队长,还有叫林云的队长,安排我与两个包夹单独住小号,强行对我实施洗脑,她们当我面骂法轮功、骂师父、撕法轮功师父的像,体罚我站着,每天要站十几小时,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不让与别人说话、不让洗漱、洗澡、不让去食堂吃饭,最热的伏天,两个星期才允许我洗了两次澡,导致全身发馊、发臭,走到哪就臭到哪,她们实在被熏得受不了,才允许我洗一次澡,还有一次,五天五夜不给我睡觉,历经了三个月的日日夜夜迫害后,于二零零二年九月份被转到三大队。

一到三大队,指导员马丰平和队长陈杰,因我不配合劳动亲自将我两臂铐在监室铁架双人床上成“十”字形站立,从凌晨四点一直站到深夜零点,两腿站的红肿、疼痛难忍,两臂被架的又痛又酸、头晕目眩,五天后,又被按在地上强行灌食,又强行给我穿上了“约束衣”。就这样断断续续被迫害了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因我不配合穿囚服,队长陈杰又指使普教人员把我绑在小号双层铁架床上,成“十”字形站立,直到休克才放下来。后来,又把我双手反铐在床头上,双脚绑在床的另一头上,中间用绳子把小肚部位固定在床上,不能吃饭就强行灌食,不能侧身,更无法翻身,无法大小便,脊背溃烂,屋里腥臭无比,摧残了十五个日日夜夜。然后就让我躺光板床近一个月,整夜整夜我都睡不了觉,因为睡着会被冻醒的,直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中旬才回号房。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三大队马丰平直接把我交给二大队邓大,邓大和劳教所的潘姓所长借口叫我背《所规队纪》,把我双手背铐拖到禁闭室,叫来四个犯人连同合肥市“帮教团”的三个人对我暴打,拳头象雨点一样落在我的身上、头上、脸上,用四条腿的小凳子砸我的腿,又把我按在地上坐着,两个人站在我的两条腿上用力跺,我被打的鼻青脸肿,头肿的象气球,眼象熊猫眼,嘴唇肿的合不上,头上的疙瘩一个挨一个,两腿肿的套不上裤子,两脚肿的穿不上鞋,遍体鳞伤,全身无处不痛。至今我左腿还有一个大硬块,并被延期关押十个月。

经过这三十四个月人间地狱般生活,我九死一生,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份,才离开这人间地狱——合肥女子劳教所。可家已破碎,无家可归,只好回到母亲身边,至今劳教释放证书还被扣在颍上县公安局杨忠成手里。

在宿州市女子监狱遭暴打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一个深夜,我和儿子正熟睡,我被敲门声惊醒,我没开门,凌晨五点钟左右,我去厕所,路过正对我家院门的面包车,我近看里面睡两个人,我直接从厕所旁边翻墙头跑了,从此流离失所。当时,十二岁的孩子还睡着,我无法想象孩子将面临的处境。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我与同修去博林学校看儿子和讲真相时,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太和看守所,分管迫害我的警察闫民,为阻止我炼功,三次给我戴拐棍镣(脚镣、手铐中间用一尺长的铁棍连着),戴上它:站不直、伸不直、无法换衣、无法洗澡、无法大小便。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我被送进宿州市女子监狱,在那里三人“互监组”二十四小时形影不离,言谈举止必须服从“互监组”。哪怕使个眼神,都会招来一顿打骂。每天还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劳动十六至十八个小时,身心承受能力达到了极限。在那样的环境中,还强行给我洗脑,警察徐队长和靖教利用邪悟的人轮番上阵威逼利诱、软硬兼施,真是度日如年。历经六十个月的牢狱生活,终于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才回到母亲身边。

“610”要挟 在生活上迫害

二零一一年,我申请到一套廉租房,这时县610主任周阳春和团结社区顾杰等到我家来,要我写“保证不炼法轮功”了,才给我廉租房钥匙,否则就不给我钥匙,我说我修真善忍,不说假话。我按真善忍做好人,炼功身体好没有错。“610”越权拿走钥匙,扣着不给。

二零一二年母亲住处要拆迁,母亲因老年人租不到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我再次要求分给我廉租房,直到二零一四年,我和母亲才住上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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