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日 最新迫害者名单被递交36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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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在今年国际人权日(十二月十日)前后,36国的法轮功学员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甚至冻结资产。

此次递交的36个国家包括五眼联盟的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欧盟中的23个国家: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波兰、比利时、瑞典、奥地利、爱尔兰、丹麦、芬兰、捷克、罗马尼亚、葡萄牙、希腊、匈牙利、斯洛伐克、卢森堡、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和马耳他,以及另外八国: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及墨西哥。其中爱沙尼亚首次参与此联合行动。

最新的迫害者名单涉及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在迫害法轮功中起各类作用的各级中共邪党官员,其中包括: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兼政治安全保卫局(一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思源
司法部法治督察局局长王进义
前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柯良栋
前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张延昆
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前北京市610办公室主任鲁为
河北省副省长、省政法委委员、省公安厅厅长兼党委书记刘凯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
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胡道才
前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
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副主任李光辉
前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现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张振铎

名单中其他中下级邪党官员不在此列举。

相关人员的所有犯罪材料全部根据明慧网的报道整理。美国国务院官员两年多前即告知,法轮功学员提供的材料是可信的。现在每年美国政府机构出版的人权报告与宗教自由报告都直接引用明慧网的统计数据(如迫害致死人数、判刑人数和被拘捕的人数)以及具体案例的报道。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越来越是各民主国家的共识。通过类似美国《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法律已成为民主国家的潮流。

至去年的国际人权日,美国、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27国)有各自的人权问责法。在今年国际人权日前夕,十二月二日,在澳大利亚朝野的广泛共识下,澳洲参众两院通过了澳洲版的《马格尼茨基法案》。法案授权澳大利亚政府制裁侵犯人权的罪犯、贪腐官员及恶意网络行为者,制裁方式包括冻结相关官员、机构或团体在澳大利亚的资产,并禁止相关人士入境。议会外交委员会的人权分会在推动此立法时曾说,“虽然我们无法控制人权迫害者在其本国能否被绳之以法,但我们的制裁法案将会使他们无法享用澳洲的海滩、学校、医疗设施及金融机构。”

今年四月,欧盟之外的挪威也通过了《国际制裁实施法”》(Ac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ternational Sanctions)用以制裁人权迫害者。

在日本,虽然尚未通过类似《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法律,但相关人士称,日本政府仍可援引现有的有关外国交流与贸易的法律对人权迫害者施以冻结财产、禁止入境的制裁。

另外,西方国家之间也将更多地互通人权迫害者的信息。美国、加拿大及英国在这方面已有密切合作。

再次告诫参与迫害的恶人:勿存侥幸心理,凡作恶者,或早或迟都将出现在这些民主国家的制裁名单上。中共所有相关人员应引以为戒,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后赴自由国家定居、学习、经商或旅游之路。未作恶者,洁身自好、切勿作恶;已作恶者,立即改邪归正、抓紧时间将功补过。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公检法司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相关人员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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