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获知63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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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获悉,至少63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贵州省贵安新区法轮功学员张廷祥被枉判十年,罚金50000元,警察抄家抢劫80000元;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80000元;山东省科技大学82岁的老太太马俊停被非法判刑4年,被法庭非法罚金30000元,被警察非法罚款40000元;老伴在悲痛中离世。

非法判刑分布于中国大陆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个城市,最严重地区分别是:山东省10人,河北省8人,辽宁省8人,河南省6人,天津市5人,黑龙江5人;最严重城市分别是:唐山市6人,聊城市4人,贵阳市3人,许昌市3人,沈阳市3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获知有16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此外,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清零”迫害还在持续,如果不放弃修炼就到法轮功学员的家或者单位持续骚扰、绑架抄家、强迫送入洗脑班、甚至非法判刑关进监狱长期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中共共计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711400元。其中,法庭罚金343000元,警察抄家勒索368400元。二零二一年一月至十一月有108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一月份190人,二月份118人,三月份99人,四月份89人,五月份96人,六月份75人,七月份69人,八月份84人,九月份97人,十月份108人,十一月份63人。

图1:2021年1~11月获知1088名中国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图2:2021年11月获知6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2021年11月份获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判刑迫害刑期分布表
非法刑期 人数
1年以下 1
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余下类推) 18
2~3年 9
3~4年 16
4~5年 8
5~6年 3
6~7年 1
8~9年 3
10年 2
刑期不详 2
合计 63

信息采集时间: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其中包括以前月份没有发表的判刑数据。所有刑期没有明确时间的按发布日期统计。

一、十一月份63人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获知,至少有6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3:2021年11月获知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63人遭非法判刑

2021年11月份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数统计
区域 判刑人数
山东省 10
河北省 8
辽宁省 8
河南省 6
天津市 5
黑龙江 5
贵州省 4
北京市 3
四川省 3
广东省 2
江西省 2
江苏省 2
重庆市 1
甘肃省 1
湖北省 1
湖南省 1
吉林省 1
合计 63

1、贵州省贵安新区张廷祥被枉判十年 罚金50000元、抢劫80000元

贵州省贵安新区法轮功学员张廷祥、张薇和庞萍,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张廷祥十年、罚金五万,张薇八年、罚金三万,庞萍三年、罚金一万。

张廷祥先生,52岁,安顺市平坝县新艺厂(一七零厂)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张廷祥坚持修炼,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一九四月二十一日,张廷祥被贵州省贵安新区三十个警察入室绑架、抄家,抢走电脑、大法书籍、手机等几箱子私人物品,还劫走了张廷祥个人现金八万元。张廷祥被非法关押在平坝看守所,后被非法关押在安顺市第二看守所。

2、广州法轮功学员刘金焕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

广州市番禺区法轮功学员刘金焕女士,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被番禺区公安分局国保、钟村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番禺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刘金焕当庭表示不服冤判,要上诉。

法轮功学员刘金焕

刘金焕女士,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毕业于广东省建材中专,原番禺水泥厂退休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不到三个月,刘金焕原患有的风湿关节痛、头疼、头晕等症状都不知不觉消失了。从此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与同事相处融洽。对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日常生活中修心重德,助人为乐,发自内心的做好人。

中共病毒瘟疫爆发以来,广州也受到很大影响,民众人心惶惶。为了帮助市民在疫情蔓延中自救,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晚上,刘金焕往停在钟村优瑞厂附近的小车门把手上放了几份有关疫情的周报,遭监控拍摄。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番禺区公安分局国保与钟村派出所出动四台警车,对刘金焕非法抄家,并将刘金焕戴上手铐,劫持到番禺区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海珠区法院对刘金焕女士进行了非法庭审。法庭上公诉人林继深出示的所谓“证据”漏洞百出。公诉人声称刘金焕五月六日晚上往停在钟村优瑞厂附近的小车门把手上放了几份《疫情周报》,而证人李晓芹证实《疫情周报》五月六日清早六点就已经在现场,很显然:报案人恶意举报的那几本资料根本不是刘金焕发放的。另外公诉人诬告刘金焕家里有一千多张单张,但五月十八日抄家时钟村派出所现场开具的查抄物品清单中并没有。四个月以后,即二零二零年九月,公安却告诉刘金焕还有一千多张单张,而公安也没有将这些所谓的新证据给刘金焕确认和清点,都是无效证据。

两位律师都提出:法轮功和×教没有任何关系,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公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刘金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刘金焕应该被无罪释放。

海珠区法院却一意孤行,对两位律师提出的质问不予回应。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刘金焕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刘金焕当庭表示要上诉。

3、广东梅州市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80000元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曾繁杰与城区法轮功学员何清香,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再次遭非法庭审,仅二十分钟便草草收场。近悉,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并勒索八万元罚金。

曾繁杰的父亲法轮功学员曾海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被绑架后,于二零一九年三月遭冤判五年,同年六月被劫持到广东四会监狱,曾繁杰被迫流离失所。曾繁杰的岳父法轮功学员朱贤生二零二零年底才结束五年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左右,曾繁杰在租住处遭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金山派出所警察等绑架,后被劫持到梅县区(扶大)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天早上七点左右,何清香女士(六十多岁)在准备上班时,被早已在其住房附近等候的梅江区“六一零”和公安国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经书等私人物品,后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曾繁杰、何清香。曾繁杰聘请的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半,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何清香、曾繁杰两位法轮功学员,曾繁杰的家属参加了非法庭审的旁听,非法庭审过程仅二十分钟即草草收场。过程中,何清香、曾繁杰委托的辩护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并在庭审中质疑法官和检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实依据,罪名不成立。

两次非法庭审参与者都是梅县区法院吴文龙(电话:0753-2589713)、张巧玲、钟小玉、张旭辉和梅县区检察院的郭秀霞(电话:0753-2589695)、彭世强。

4、河北唐山市遵化法院枉判五名法轮功学员一至八年

河北唐山市遵化法院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非法对五位法轮功学员耿福霞、王秀红、尉国申、付瑞英、陆彩云开庭,十月十五日非法判耿福霞八年,罚款一万;蔚国申(男)三年零八个月,罚款五千;王秀红三年,罚款三千;付瑞英二年,罚款三千;陆彩云一年零五个月,罚款三千。耿福霞、蔚国申、王秀红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早上四、五点钟,唐山丰润区公安局局长刘金良等有计划、有预谋绑架丰润区法轮功学员耿福霞、王秀红、付瑞英、尉国申、钱淑娟、邱瑞旺、陆彩芸、韩玉芹、肖慧君等。小令公村法轮功学员耿福霞早晨四点半左右被非法抄家绑架。

68岁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芹当天被端明路派出所迫害致死。后来,耿霞、付瑞英、蔚国申以不同的病业形式返回家中;陆彩芸、钱淑娟、王秀红、邱瑞旺被转到唐山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

当时被绑架的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遵化市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肖慧君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三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遵化法院非法对耿福霞、陆彩云、王秀红、尉国申、付瑞英五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尉国申当庭诉说他们逼供,给他脖子上套药袋,把他熏得就是傻哭了,出不来气,差点熏死,半天熏三次,意识都不清楚了。

尉国申宣读了自己的辩护词。耿福霞把护身符、车挂、金种子各带一个当庭辨认,让大家看看它起什么作用,怎么能把法律破坏了?法官让递上去。还有自己的辩护词,思想不能构成犯罪;还有关于刑法第300条;还有宪法第33条、35条、36条、38条、39条规定信仰自由,信仰是公民的权利,宣读完毕。法官让递上去。

在最后陈述中,这些法轮功学员表示,我们没有破坏国家任何一条法律,没有给他人造成伤害,没有犯罪事实,请法官判我们无罪。

十月十五日,河北唐山市遵化法院枉判五名法轮功学员一至八年。

5、佳木斯刘丽杰案被一审法院非法判决 已提出上诉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丽杰,重新强推了一遍程序,十七日匆匆下达判决书,以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刘丽杰提出针对此案有异议,要求上诉。

法轮功学员刘丽杰

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十月十二日曾对刘丽杰非法开庭,法院为了完成所谓上级的指令,不遵守法律程序,无所顾忌地强行推进非法庭审程序。无视辩护律师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庭审时间的情况下,又将刘丽杰亲友辩护人阻止在庭外,刘丽杰当庭多次抗议,拒不配合非法庭审。由于法院连最基本法律都不能遵守,对所谓审判长宋涛的多处不法行为,亲友辩护人随即控告到检察院。最后法院不得不承认此次庭审无效。刘丽杰当庭提交了一份声明词,强调合议庭无权再次重新开庭。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向阳区法院因剥夺刘丽杰辩护权强推不法程序的无效庭审,为向上级交差,而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再次非法开庭,刘丽杰全程以沉默不语来否定和抵制。法院当庭展示和宣读了在刘丽杰家抄走的法轮功书籍、画册、挂件、光盘、MP4、真相册、U盘、手机、笔记本电脑,电脑主机等多种私人物品,将其列为所谓的犯罪证据。公诉人李利锋将从刘丽杰家中非法抄走的真相资料故意说成是为了传播而持有,并以公安警察炮制出的多处造假笔录来构陷;宋涛还威胁刘丽杰,如果是持以对抗的态度,法院合议庭将加重刑期……非法庭审结束后,刘丽杰提交了一份声明,要求法院归档。

二、16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十一月份又获知有16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山东省科技大学82岁的马俊停被非法判刑4年,罚金30000元,警察罚款40000元。

1、曾遭十四年冤狱 牡丹江王新民再被诬判四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报道,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王新民,72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被绑架,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十月二十九日,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开庭,王新民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现得知,王新民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王新民正在上诉。

法轮功学员王新民

王新民老人,原系黑龙江省烟草研究所高级农艺师,早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因修炼法轮功,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关押在牡丹江监狱。二零一四年初,王新民被迫害出严重胰腺炎,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被“保外就医”。在病情没有好转的情况下,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被牡丹江监狱以欺骗的手段,不顾身体情况,强行收监。二零一六年,才结束冤狱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牡丹江市以所谓“七一安全”为借口,调动四区以及市下属六个市县的公安分局所有派出所的警察,对不“转化”、不签字、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统一非法抓捕。截至六月十一日中午,至少2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六人被骚扰。

王新民被非法刑拘,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王新民出现严重高血糖症状,情况很危险,警察还不让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王新民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开庭。庭上,王新民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所谓法律援助律师对他做了有罪辩护。王新民被诬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正在上诉。

2、山东科技大学马俊停被冤判四年老伴在悲痛中离世

山东泰安科技大学82岁职工马俊停因给本院的人及面的司机发真相材料和护身符被举报。十月份被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款三万,警察抄走全部大法书籍。上次因同修被迫害,牵连到她被罚款四万元。老伴科技大学教授邓铁六在亲眼目睹了中共一次次的对妻子的残酷迫害事实。在强大的悲愤中卧床病倒住院医治。

在这期间,十几个警察闯入她家,强行要马俊停去监狱服刑。马俊停严厉的告诉他们我爱人因你们对我的迫害病倒住院。病情非常严重,我不能跟你们走!警察去了解邓教授的病情而离去。

十一月九日,邓教授在妻子马俊停二十年来屡遭邪党的迫害下,终于承受不了这人间邪恶,经历了这精神上的巨大打击下悲痛的离开了人世。

3、江西永修云山八十岁老年法轮功学员黄德国被永修公检法610非法判刑

江西永修云山八十岁老年法轮功学员黄德国被永修公检法610非法判刑,并已被劫持入冤狱。

三、勒索钱财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711400元。其中,法庭罚金343000元,警察抄家勒索368400元。

2021年11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711400元。其中,法庭罚金343000元,警察抄家勒索368400元。说明:三年里,孙月芹、许明霞、张喜芳、张美华,她们四家托关系,给办案人员送礼,检察院收30000元,法院收20000元,大名县公安局某人收10000元。一共60000元,每人平均按15000元计算。

山东冠县四名朴实农妇被非法判刑公检法三部门敲诈勒索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报道,二零一八年八月,山东聊城市冠县斜店乡四位法轮功学员孙月芹、许明霞、张梅华、张喜芳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营镇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被绑架、劫持到邯郸第三看守所,后被“取保候审”。三年多来,河北邯郸市大名县公检法持续构陷,近日,许明霞、张梅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孙月芹、张喜芳被非法判刑一年。

三年里,警察每年都要孙月芹、许明霞、张喜芳、张美华四人到河北大名县检察院、法院签字。期间,她们四家托关系,给办案人员送礼,检察院收三万元,法院收两万元,大名县公安局某人收一万元。家人还多次请客吃饭,外带烟酒礼品。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邯郸市肥乡区法院打电话,让孙月芹、许明霞、张喜芳、张美华四人四天后,到肥乡法院“报到”。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上午九时,孙月芹、许明霞、张喜芳、张美华四人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了肥乡法院。到中午十一点多钟,家人得知,孙月芹、许明霞、张喜芳、张美华已被非法批捕。

几天后,办案警察到她们四人家中告知,四人已被非法判刑,许明霞、张梅华一年半,孙月芹、张喜芳一年,然后强迫家人在判决书上签了字。

孙月芹、许明霞、张喜芳、张美华,都是朴实善良的农民,她们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们不顾个人安危,把自己的亲身体会讲给周围的父老乡亲,使他们不受邪党谎言的毒害。法轮功学员这是在做好事,也是符合中共制定的法律的。

肥乡法院肖厅长电话:18031061965

结语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九日发表《迫害法轮功 19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十九年中,有20784人遭恶报,其中包括,被殃及的亲友等4149人,在遭恶报形式的八项分类统计中死亡人数最多,高达7405人,占总人数的35.6%。在对遭恶报人员所分的九大类中,公安系统本人作恶遭恶报的最多,高达4540人,占公安系统总数的26.5%,他们殃及的亲友也最多,高达972人。

通过粗略统计发现在遭恶报的20784人中有310人在遭恶报后,通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开始醒悟,有的睁一眼闭一眼,不再参与实质迫害了,有的调离原单位,不参与迫害了,有的明白真相后病很快好了。

法轮功是救人的。法轮功学员阻止迫害者行恶,不配合违法者的指使,是为了不让他们遭到恶报,是真心为他们好,因为善恶必报,人不治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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