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轮功学员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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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曾繁杰与城区法轮功学员何清香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再次遭非法庭审,仅二十分钟便草草收场。近悉,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并勒索八万元罚金。

曾繁杰的父亲曾海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被绑架后,于二零一九年三月遭冤判五年,同年六月被劫持到广东四会监狱,曾繁杰被迫流离失所。曾繁杰的岳父朱贤生二零二零年底才结束五年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左右,曾繁杰在租住处遭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金山派出所警察等绑架,后被劫持到梅县区(扶大)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天早上七点左右,何清香女士(六十多岁)在准备上班时,被早已在其住房附近等候的梅江区“六一零”和公安国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经书等私人物品,后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曾繁杰、何清香。曾繁杰聘请的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半,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何清香、曾繁杰两位法轮功学员,曾繁杰的家属参加了非法庭审的旁听,非法庭审过程仅二十分钟即草草收场。过程中,何清香、曾繁杰委托的辩护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并在庭审中质疑法官和检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实依据,罪名不成立。

两次非法庭审参与者都是梅县区法院吴文龙(电话:0753-2589713)、张巧玲、钟小玉、张旭辉和梅县区检察院的郭秀霞(电话:0753-2589695)、彭世强。

关于曾繁杰及其家人被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亲人陷冤狱 何清香、曾繁杰又遭绑架》、《广东梅县三百多人签名营救朱贤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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