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陈丽娜被枉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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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陈丽娜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被立山法院枉判一年半。

陈丽娜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因为传播真相,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陈丽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陈丽娜在家中被曙光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当时陈丽娜没给开门,是警察拿万能钥匙开门进去。陈丽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陈丽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逮捕。家属给陈丽娜请了北京律师维权。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陈丽娜被非法庭审。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强调指出陈丽娜思想不构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陈丽娜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应无罪释放。

陈丽娜被立山法院非法判一年半。参与迫害的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的有检察官马宝昌,检察官助理张岩,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月光担任法官。

自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一年十月,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月光多次参与迫害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冤判法轮功学员柏久荣、马丽艳六年;李俊四年;关淑杰三年。此前三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瘫痪的妻子寇晓坤因无人照顾,凄惨离世,去世前也没有见到被非法关押的丈夫。

参与迫害人员相关信息:
政法委书记王建军:13188018801
法官李月光:15941288258
检察官马宝昌:13384227535
检察官助理:张岩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曙光派出所办案人:
曲大鹏:13804128477
于宗琪:176141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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