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县法院非法庭审退休女教师杨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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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21年9月13日,山东省临沭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广珍老师,审判长禚山、公诉人刘艳。杨广珍本人、律师及亲属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杨广珍当庭指出:本案是冤假错案。她在庭上详述了自己突然被不明人员拦路绑架、非法暴力搜身、被绑铁椅子、关铁笼等过程,以及过程中遭受的污言秽语、人格侮辱等。她着重指出她是无罪的,她没有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不是邪教,公诉人对她的指控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

酷刑演示:铁椅子

开庭前,临沭县法院进行了两次庭前会议。第一次因亲属辩护人和律师要求公诉人刘艳回避、主审法官王云回避,主审法官王云在提出要求辩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后宣布休庭;第二次庭前会议先是由法官禚山主持,继而由王云主持,主要就辩护人提出的五项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进行了辩论。

在开庭前一天,临沭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朱璐还就公诉人刘艳回避问题与杨广珍的亲属辩护人进行了面谈。检察院一方认为已经驳回了辩护人的要求回避申请,辩护人坚持认为第二次驳回无效,公诉人刘艳应该回避,因为当事人杨广珍已经控告了该公诉人,当事人与公诉人已经形成了控告与被控告的关系。

开庭时,审判长禚山对当事人杨广珍与其亲属辩护人再次提出的要求公诉人刘艳回避一事,当庭武断地宣布:本合议庭予以驳回。审判长禚山不再让辩护人进行辩解,并且还说临沭县检察院不用作第二次驳回,那是错误的。审判长禚山还就两次庭前会议作出结论说,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予以否决。

来自北京的律师为杨广珍老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他指出,控方援引《刑法》三百条指控当事人是不当的,现行的所有法律没有说法轮功是邪教,中国政府颁布的十四种邪教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从犯罪构成的要件来讲,当事人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意图,其行为更没有阻碍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控方提出的所有证据与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律师同时也着重指出了本案中办案人员程序违法、搜查非法的问题。

亲属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将本案办案人员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做了详尽的说明,像办案警察无证搜查、男警察搜查女性当事人身体、搜查物品没有全列清单、执法视音频记录丢失、抹黑事实的连续做假证、陷害等等。也特别指出了本案公诉人刘艳徇私枉法的问题。亲属辩护人强调指出本案办案人员搜查过程非法,为掩盖其非法行为又一再造假,因而本案中的所谓所有证据都是非法的,是不能作为起诉、判案的证据。

杨广珍在最后的陈述中说:希望今天所有到庭的人员能分明善恶、正邪,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参与迫害,毁掉自己的未来。

杨广珍,62岁,退休女教师,二十多年来,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修心向善,曾多次被中共非法抓捕到派出所。二零零五年,她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二零年四月份疫情期间,她被莒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世强、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城西派出所所长王波涛等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走大量私人财物,期间杨广珍被关铁笼、非法审问、做唾液检测等,第二天晚上被逼迫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释放。十月中下旬,杨广珍遭莒南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构陷到莒南县检察院,十一月初莒南县检察院将案卷移交临沭检察院,承办人刘艳。十二月份,杨广珍家人作为辩护人来到临沭检察院阅卷,随后向刘艳递交了要求撤诉的辩护人意见书。

二零二一年一月份,杨广珍家人向莒南县检察院提起对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的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郭强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伪证罪。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郭强到临沭检察院递交黑材料,随后杨广珍被临沭县检察院刘艳构陷起诉到临沭法院。三月十八日,杨广珍家人到临沭检察院,向检察长及刘艳递交了对刘艳的控告书,控告刘艳无视公安侦查人员的诸多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公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违法起诉,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临沭法院告知案卷被退回到临沭县检察院。

临沭检察院刘艳不仅不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检查纠正,反而于三月下旬来到莒南县公安局由郭强带领到杨广珍居住小区、大店于学华家、及莒南县检察院进行所谓的调查取证,图谋继续构陷起诉迫害杨广珍。清明节前后,临沭检察院刘艳第二次将法轮功学员杨广珍非法起诉到临沭法院。

临沭县法院
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电话:0539-6200027、6200051、6200002、6200025
院长张星磊,电话待查
法院副院长王绍良:18669606899、13954987661
法院副院长王旭波:18669567669、13805499669
法院副院长谢耀军:18669606886、13953939189
法院副院长杜勇剑:18669606800、13864930968
政治处主任段培房:18669567618、13505393539
纪检组长任洪波:18669567688、13792921569
正科级审判员臧岚:13953913661
法院执行局长禚山:18669567619、13953979678
诉讼中心主任季文涛:18669667699、13869936602
法庭庭长张锦文:18669606889、13864901599
法院审管办主任刘晓光:18669606869
法院办公室主任腾海燕:18553910898、13583940998
吴淑芳(枉法判刑毛德君的法官):18669567687
民三庭电话:6200057
王云、龚长峰、王敏兰,电话待查

临沭县检察院:0539-3012660、3012630、3012526、3012666
检察长姚晓东(2019年4月19日上任)
副检察长冯金华:18505391602、13805494118
副检察长卢文平:18505391603、15616050006
副检察长赵应柱:18505391605、13605492198
副检察长刘乃如:18505391606、13605395536
李正时(本次参与迫害的公诉人),电话待查
刘艳(枉法构陷起诉杨广珍):19853970197
王健(枉法构陷起诉毛德君),电话待查
检察院纪检组长王福臣:18505391607、13605492098
办公室主任吴超:18505391608、13791585283
政治处主任于志恒:18505391616、13605395539
检察院公诉科长朱璐:18505391630、13505493366
反侵权局长李永广:18505391657、18753936366
临沭县政法委:0539-6211830,政法委书记杨明
临沭县司法局:0539-6239464,司法局局长李新生

莒南县政法委
书记陈芝雷:0539-7229166,2019年上任
副书记韩昌立:13583912896,2020年新上任
六一零办:0539-7918600
赵兰涛:13589668906,参与迫害长达十余年

莒南县公安局
现任局长孟今朝,2020年4月新上任,电话待查
(主管迫害法轮功)副局长王世强:13605397999
副局长魏茂友:15153910666

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长刘朝军:13954967666
副队长郭强:15753999729

莒南县检察院
电话:0539-7212816
院长李政国,1972年12月生,山东费县人,电话:15905391299
莒南县城北派出所:0539-7224709、0539-7224000、15753912155
所长:明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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