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阎家炸鸡架”惊魂一夜:14人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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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晚,沈阳市皇姑区北行的“阎家炸鸡架”饭店经历了一场灾难,当时在店里的14个人被绑架,其中有员工、员工家属,还有顾客。炼法轮功的员工被抓走,不炼法轮功的员工也被抓走。目前陈新野和刘宪勇还被非法关押。

惊魂一夜

七月二十二日晚八点二十分左右,饭店还在正常营业,法轮功学员陈丽辉是饭店员工,她的丈夫陈新野(法轮功学员)来饭店接妻子下班。刚到店里,二、三十个便衣冲进店里,把店里所有人都控制住,同时逼迫顾客退款离开,并将法轮功学员刘宪勇(顾客)打倒在地。

警察强制给十四人戴上手铐,强迫所有人以半蹲半站的姿势体罚,同时在店里非法搜查,什么也没搜到,只拆走了店里的摄像头。员工们难以忍受这种体罚,有人对警察说:“你干脆让我跪着得了,这(姿势)我可受不了!”

北行是比较繁华的商圈,当时有好多民众围观。折腾到十点多,警察给每个人戴上黑头套,劫持到警车上带走,还强迫人们在警车上蹲着。警察用陈丽辉的手机给她女儿打电话,八个便衣劫持陈丽辉去抄家,抄走了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电脑、手机。陈丽辉的女儿问警察,父母将被关押在何处?没人回答。

家人突然失踪,有的员工家属半夜跑到店里来找人,可以想象,对于饭店老板和员工家属,这一夜真是心急如焚。七月二十三日凌晨,员工家属通过手机软件定位,查到人被抓到了法库县,经过持续追查,才知道14个人被绑架到了法库县鑫天地商务宾馆。

七月二十三日中午,其中11人被释放,而陈新野、陈丽辉夫妇、刘宪勇仍被非法羁押。这一夜,每个人都被单独关押、被警察非法审讯。警察执法犯法,诱供、栽赃、恐吓。有的员工急眼了,愤怒地质问警察:“我们就是打工赚钱,啥也不知道,凭啥抓我们?”

现在社会道德下滑,不管是办企业的,还是搞餐饮的,老板很难雇到可靠的员工。法轮功学员兢兢业业,不贪不占,在各个行业都能得到老板的信任。可是“阎家炸鸡架”作为一个守法经营的饭店,只因为雇佣了法轮功学员,就凭空飞来一场莫名其妙的横祸,要给店里没吃完饭的顾客退款,要给订外卖的顾客退款,所有员工都被抓走,次日关门停业一天。这个损失,谁来赔偿呢?警察对无辜民众的绑架、非法搜查、体罚、戴黑头套、刑讯逼供,不通知家属,强制失踪,以暴力制造恐怖,扰乱社会治安和饭店正常经营。让人看不懂:这到底是保一方平安的警察呢?还是穿制服、拿工资的黑社会?

员工们回来后惊魂未定。有的说:“一点坏事没干,就是打工赚钱,凭啥抓我们?还戴手铐,我们啥时候戴过这玩意儿?吓死人了!”也有的员工说:“这帮警察太不象话,要是再来就削他们!”

陈新野和刘宪勇还被非法关押

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黄百顺(员工)被法库县双台子派出所非法审讯,第二天跟其他员工一起被释放。陈新野、陈丽辉夫妇没有音信,直到七月二十三日晚,沈阳大东分局新东派出所给陈丽辉的女儿打电话,说是陈丽辉被“监视居住”,但不给家属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也不提供被关押的具体地点。女儿问父亲陈新野消息,回答说不知道,在追问之下,警察说七月二十八日会有消息。

七月二十八日,家属再次向警察询问,新东派出所说:没有任何消息,你去找大东公安分局吧。七月二十九日,家属接到大东分局国保大队的电话,叫家属准备一些日常用品,七月三十日送到大东分局,但是仍无人告知陈新野、陈丽辉被关在哪里,主导迫害的部门是哪个。

陈家夫妇的女儿在二十多天里,马不停蹄地找遍了大约十六个部门:法库县孟家派出所、法库县看守所、沈阳皇姑黄河派出所、沈阳第一看守所、大东区新东派出所、大东分局、大东分局信访办、大东分局国保、沈阳市信访办、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110指挥中心、大东区政法委、辽宁省纪检、大东区政府、沈阳市检察院、沈阳监管支队。她找了这么多部门,没有一个部门给出准确的答复,回答都是:“这是专案机密”、“让家属在家等消息”、“别找了”、“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办案单位”、“不归我们管”等等来搪塞她。

这位二十岁的小姑娘,孤身一人到处寻找被中共强制失踪的父母,为父母鸣冤,让人敬佩。她八岁的时候,正值邪党所谓的奥运“维稳”,沈阳警察当着她的面绑架了她父母,孩子吓得瑟瑟发抖,后来父亲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二年,父亲陈新野出狱不久,在沈阳某精密仪器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去丹东市出差时又被绑架,遭到酷刑逼供,再次被冤判四年。目前,陈家夫妇把父母接到家中赡养,这次绑架给八旬父母造成的伤害可想而知。

八月二十一日,陈丽辉终于被释放,据说被勒索了五千元钱。另一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宪勇,被关押在法库县看守所,他的母亲去法库县公安局要求释放儿子,没有结果。

刘宪勇是沈阳市法库县叶茂台镇阎荒地村法轮功学员。自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刘宪勇被村干部和当地派出所多次迫害,父亲承受不了巨大压力,在监控儿子的民兵面前突发脑溢血,十年病榻煎熬,后含冤离世。刘宪勇被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累计四年之久,饱受饥饿、谩骂、羞辱、毒打、电击等酷刑折磨,险些失去生命。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刘宪勇和三位法轮功学员郭旭红、王天娲、胡林一起发真相资料,被法库县公安分局四家子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刘宪勇遭到警察的殴打,他绝食抵制迫害,后卧床不起,被警察送回家,非法“监视居住”。法库县公检法企图在一月三十日开庭冤判刘宪勇。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开始,法库县公安局五、六个警察竟然在刘家“安营扎寨”,吃喝睡都在刘家,二十四小时不离开,不允许刘宪勇离开家门半步,并在家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和录像机,只允许直系亲属陪护,不允许其他亲友探视。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伤痕累累的刘宪勇在严密监视下走脱,从此流离失所,被非法通缉。一同被绑架的胡林,原是沈阳航空工程师,被警察殴打、野蛮灌食,身体出现状况,法库县公安局勒索两万元,把胡林放回家(后来胡林被法库县公检法和康家山监狱迫害致死)。郭旭红、王天娲分别被法库县公检法枉判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这次刘宪勇被法库县公安局跟踪到饭店绑架,很可能和以前这个情况有关系。

执法犯法、罪责难逃

法轮功不是普通的气功,是救人、度人的佛法。中共邪党奉行假、恶、斗,无法容忍真、善、忍普世价值在神州大地传播。为了迫害法轮功,邪党开动了全国媒体,铺天盖地的造谣诬陷,民众受中共谎言毒害,对佛法心生恶念,将来会跟着邪党一起被淘汰。法轮功学员为了救度被谎言毒害的生命,一直冒着风险向民众讲清真相,这是修炼者的慈悲之举,也完全符合宪法关于“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条款。这些年国内上百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上千场的无罪辩护,充分证明了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修炼法轮功、传播真相、劝三退都是无罪的,而被邪党欺骗和胁迫参与迫害的警察,却在执法犯法。

这次绑架事件,参与迫害的官员、警察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从国际法上来讲,已经触犯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二零一五年,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两高”控告江泽民,已经拉开了大审判的序幕。将来这场大审判,会比当年纽伦堡审判纳粹的规模更宏大、更深入。各位参与迫害的官员警察们,你们愿意为中共邪党站在被告席上吗?不想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吗?迫害佛法的罪孽,绝不仅仅在人间偿还。古人讲:毁谤佛法、迫害佛法修炼者,入无间地狱,无尽无休地偿还业力。法网恢恢,天网恢恢,无处可逃。只有真心悔改、赎罪才是唯一出路,万万不要把自己可贵的生命跟邪党绑在一起。法轮功学员是修善的,最盼望的就是所有世人,包括警察都能明真相、得救!

法轮功学员是一心同化真、善、忍的好人,遵纪守法的好人就应该有安稳过日子的权利。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新东派出所、法库县分局各位警官、警察,请你们立即停止迫害,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把好公民还给社会,同时,把你们的手铐铐在真正危害社会的坏人手腕上,才是堂堂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荣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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