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67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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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今年上半年,中共恶党为了掩盖其百年罪恶,为了掩盖其隐瞒“中共病毒”给世界人民带来的灾难,为了给中共续命,为了阻止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讲真相、劝三退,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拼命的迫害敢于坚持信仰,敢于讲真话的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今年上半年获知674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当局非法判刑。其中,一月份194人,二月份121人,三月份99人,四月份89人,五月份96人,六月份75人。非法判刑分布于二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4个城市。

图1:2021年1~6月获知674名中国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上半年至少有114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年龄最长者88岁。退休教师82岁的李登臣被非法判刑10年。其中,80岁以上16人,75岁至80岁21人;70岁至75岁37人;65岁至70岁40人。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中共法庭、公安疯狂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3799534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3407800,警察抄家勒索391734元。

信息采集时间: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其中包括以前月份没有发表的判刑数据。

图:2021年上半年遭中共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上排从左至右:张俊玲、时邵平、刘伯滨
下排从左至右:王楣泓、韩旭、李水清

图2:2021年1~6月获知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人数按刑期分布

一、二零二一年上半年非法判刑674人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今年上半年至少有67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迫害最严重地区是:河南70人,辽宁66人,黑龙江65人,吉林56人,山东54人,广东46人,四川43人,河北31人,天津23人,安徽23人,湖北21人,江苏20人。

迫害最严重城市是:南阳41人,长春32人,哈尔滨20人,大连20人,深圳18人,大庆15人,武汉14人,成都13人,佳木斯12人,银川12人,周口11人,沈阳10人,赤峰10人。

图3:2021年1~6月获知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数统计

迫害案例

吉林62岁残疾老太张俊玲坐轮椅被关进看守所判刑一年半

张俊玲

吉林珲春市今年62岁的残疾老人张俊玲,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被强行做核酸检测后劫持到延吉看守所非法关押,据说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据说以前的,也就是在二零一九年那年判的刑不算了,原因是没在关押中,在家中不算。所以从这次,也就是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送进看守所日起开始算,整个刑期一年半。

张俊玲是坐着轮椅被关进延吉看守所的。自从在二零一九年初遭迫害至今,在两年多的骚扰、关押迫害中,张俊玲的左腿残肢处受损,不能正常穿戴假肢行走,左腿残肢处红肿、流水等现象一直不能好转。

二、最邪恶的中共法院

1、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法官:“愿意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政法委说了算!”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七至九年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局长侯国田带领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几百警力,伙同长春市警察和社区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在吉林省内实施大面积绑架及抢劫,绑架人数达33人。

吉林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明确对律师与法轮功学员家属表示:政法委明确指示,对待法轮功案件,一律不受理、不接待。对待普通案件,就算是杀人犯,都可以正常按法律程序处理,但法轮功不行。政法委领导一切,如果不认可,可以去中央反映。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四平市梨树县法院开庭当日,14位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自我辩护的权利被当庭剥夺。被非法庭审的14位法轮功学员中的九名当事人代理律师,将委托手续提交给梨树县法院刑事庭承办法官崔仁与主审法官李楠,他们无理要求辩护律师到四平市司法局、律师所在地司法局办理两地备案手续证明,否则不允许代理案件。他们对律师反复强调:愿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政法委说了算。讽刺崔桂贤的代理律师:你找习近平签字去!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梨树法院非法判决公布,非法判决如下:

孟祥岐(男,38岁,原籍梨树县,家住长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孟祥岐的父亲孟凡军(6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孟祥岐的岳母付贵华(56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付贵华的大女儿于健莉(3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于健莉的丈夫王东吉(4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东吉的父亲王克民(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东吉的母亲王凤芝(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桂贤(女,57岁,公主岭市大岭镇,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桂贤的亲家母刘冬英(55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被非法判刑七年)
韩建平(男,59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江涛(男,47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九年)
谭秋成(男,45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侯红庆(男,50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张绍平(女,52岁,四平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长坤(男,77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判缓刑)
周丽萍(女,63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判缓刑)

十四人全部上诉。

这十四位普普通通的社会合法公民,年龄从30岁到70岁不等,没有一个人对他人造成过伤害,也没有任何一部中国现行法律由于他们的思想问题而无法实施。相反,他们秉持着真、善、忍的理念做人、行事,于任何人都只有益处而没有害处。

2、南阳市法院对41名法轮功学员冤判,最高刑期13年,罚款639000元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共河南省南阳市政法委、610、公检法司对41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最高刑期13年,罚款639000元。其中,最邪恶的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对27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赵培员被判刑13年,罚款50000元。

参与迫害的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判长:赵森,审判员:胡珊珊,艾立。法官助理:张雪,书记员:闫笑。

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峰。

表:2021年上半年南阳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数统计
姓名 参与迫害法院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65岁以上
陈新年 7年 74
韩兰英 4年 5000 80
奎应祥 3年 5000 80
张喜彬 3年 5000 80
曹爱兰 8年 30000 68
何喜梅 9年 30000
贾敬安 判缓3年 5000
刘付荣 判缓3年 5000
袁大玲 判缓3年 5000
魏杰 判缓2年 5000
王铁壮 7年 20000
栗美玉 4年 5000
帖林峰 4年 10000
张玉莲 3年5个月 5000
袁喜风 3年 5000
刁改春 宛城区法院 判7个月缓1年 3000
刘会霞 宛城区法院 判7个月缓1年 3000
杨丰东 宛城区法院 判3缓5 20000
葛凤芝 宛城区法院 判3缓4 20000
王志清 宛城区法院 判3缓4 20000
方宝军 宛城区法院 判3缓3 20000
刘元真 宛城区法院 判2缓2 5000
宋恒林 宛城区法院 判1缓1年6个月 5000
秦志伟 宛城区法院 判10个月缓1年 3000
王伟 宛城区法院 9年 40000
潘东兴 宛城区法院 8年 30000
来桂敏 宛城区法院 7年 30000
孙同仁 宛城区法院 7年 40000
王小碧 宛城区法院 7年 30000
梁兆芳 宛城区法院 4年6个月 30000
谭波 宛城区法院 4年 20000
温建华 宛城区法院 4年 20000
陈涛 宛城区法院 3年 20000
李洁荣 宛城区法院 3年 20000
董聚安 宛城区法院 2年 10000
李晓玲 宛城区法院 2年 20000
王静瑞 宛城区法院 1年3个月 10000
王连凤 宛城区法院 1年3个月 10000
王勤 宛城区法院 1年3个月 10000
王英林 宛城区法院 1年10个月 10000
赵培员 宛城区法院 13年 50000

三、社会各行业精英人士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一年上半年获知,至少有61名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的社会各行业精英人士遭中共非法判刑。部份迫害案例:

1、河南省南阳市原工商局局长王铁壮 遭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两万

河南省南阳市政法委、公安局从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凌晨开始,在南阳市区以及各县开始大面积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这次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一百多人。他们都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

今年三月法轮功学员王铁壮被绑架、关押构陷一年半后,遭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两万。

王铁壮,男,原南阳市工商局局长,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做事考虑他人,一心为百姓办实事,这在中共官场里是难得的好官、好干部。王铁壮于二零零零年进京上访,被南阳市市委书记、公安局长亲自作“转化”。他坚修大法,讲真相,揭露邪恶,义正词严。中共警察恼羞成怒,把他强行送往位于许昌的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劳教三年。王铁壮在劳教所里遭受“上绳”等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期间由于喊了“法轮大法好”,为被迫害致死的同修李建等联名申冤被非法强行加期一年。

2、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外企财务总监傅晓莉被枉判两年

深圳法轮功学员傅晓莉,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深圳市盐田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傅晓莉本人已上诉。

傅晓莉(傅晓丽)女士,47岁,硕士毕业,原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外企财务总监。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傅晓莉曾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期间遭酷刑折磨;她还被监视居住;被郑州大学开除公职;被北京一用人单位辞退;被迫离婚等等。

曾被酷刑折磨

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间,傅晓莉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人员实施以下酷刑折磨:连续十五天几乎完全被剥夺睡眠,困倦时被用水泼脸、用风油精抹眼睛、被殴打、被强制长时间站立;被强制戴手铐、死铐;被辱骂、被拳打脚踢;被拼命打耳光(每天约五百至一千个);被电棍电;被女警用指甲从胳膊上掐肉;被揪头发; 最后遍体鳞伤,惨不忍睹,浑身是青的、黑的、紫的、红的伤痕;双手、双脚大拇指长时间失去知觉;下颌疼痛、不能正常咀嚼食物;双腿、双脚肿大,穿不上鞋。

二零零四年八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间,傅晓莉被河南省安全厅人员实施以下酷刑折磨:连续十天几乎完全被剥夺睡眠、辱骂;被连续几天铐在离地面仅有一尺的审讯椅腿上;每顿饭只有一个极小的馒头(约一两),一丁点菜; 导致她双脚肿大,穿不上鞋,左脚部份失去知觉,跛了一个多月。

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间,傅晓莉被洛阳市国安局实施以下精神折磨:长达三个月被数名国安警察昼夜看守,逼迫看诬蔑李洪志师父及大法的录像片,逼迫她放弃对法轮佛法的信仰,并将她父母与她关在一起给她做“转化工作”。

这一切迫害给傅晓莉及她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上的创伤与恐惧。

3、深圳市原教育局副局长唐海海夫妇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报道,深圳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法轮功学员唐海海(原教育局副局长,国内教育专家)与夫人孙雪新在二零二零年三月被绑架、判刑。现在得知,唐海海被非法判一年两个月、孙雪新被非法判三年。

唐海海修炼法轮功后,以真、善、忍作为指导,工作生活中做好人。因为在深圳市高级中学领导能力、工作成绩突出,二零零三年被任命为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唐海海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深圳市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上去,深圳市政府干部都认同他的专业能力与高尚品行。唐海海退休后义务担任深圳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经常被邀请给学校老师学生做免费的教育讲座,不要工资报酬。

4、曾饱受十年冤狱 中科院硕士时邵平再被非法判九年

时邵平,50岁,中科院硕士,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再次被中共绑架、非法抄家和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四月得知,他被非法判刑九年,被送北京市第二监狱(隶属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主要关押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也作为已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转站)。

时邵平

时绍平工作上兢兢业业,时时用真、善、忍要求做好人,是一个受同事敬佩的好人。二零零一年时绍平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遭非法判刑十年,关押在北京前进监狱。在前进监狱遭受的迫害:监狱挑选暴力犯人做“包夹”日夜监视、殴打辱骂;狱警与包夹合伙,一个月不让他大便;三九天窗户大开,灌冷风吹他,冻得衣着单薄的时绍平牙关紧咬,面色铁青,浑身颤抖;“熬鹰”,几天不让他睡觉,面壁罚坐,常年每天近二十个小时罚坐使他腿部肌肉萎缩;当时参与迫害恶警是:曹利华、刘光辉等。

5、贵阳大学英语教师周琴被非法判刑六年

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琴,四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周琴的家人近期收到法院判决书。据说周琴被非法关押在贵阳羊艾第一女子监狱。因为疫情,家人还没有见到周琴。

周琴,女,六十一岁,一人独居在贵阳云岩区省政府大院,她父亲是贵州省政府一名老干部。据悉,周琴毕业于贵州大学外语学院,后在贵州省教育学院任教,是一名大学英语教师。

6、曾遭五年冤狱 哈尔滨高级工程师又被枉判六年

哈尔滨市香坊区法轮功学员刘伯滨(女)、刘增奎,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上午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视频远程开庭,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刘伯滨六年、罚金二万;刘增奎三年、罚金一万元。

刘伯滨

刘伯滨女士,一九六四年出生,一九八七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原为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由于坚持修炼使她受益的法轮大法,曾经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刘伯滨女士和几位同修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道外区法院非法判五年徒刑。关于刘伯滨女士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曾遭五年冤狱 哈尔滨女工程师又被构陷到法院》、《哈尔滨市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等。

7、曾遭十一年冤狱 女工程师王楣泓又被枉判四年

今年63岁的高级工程师王楣泓女士坚持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曾遭十一年冤狱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又被哈尔滨市南岗区公安分局哈西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庭审。近日获悉,王楣泓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枉判四年。

王楣泓

王楣泓女士,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质勘察所高级工程师,丈夫于宗海是画家,就职于牡丹江市图书馆。二零零四年三月,王楣泓被牡丹江市爱民区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王楣泓十一年冤狱期满,走出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王楣泓丈夫于宗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因讲真相被牡丹江市西安分局共和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判重刑十五年,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遭受迫害。二零零六年被奴役时受伤造成永久性的泪腺断裂,二零零九年在监狱遭强制“转化”,冬天被浇凉水,肋骨被打折,腿被打折;胸部也被严重殴打,呼吸困难,因为电击导致心脏也出现严重问题。

王楣泓一家遭迫害的经历,请见明慧网报道《二十二年画不圆的“家”》、《牡丹江于宗海一家遭残酷迫害 亲人海外吁关注》。

8、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韩旭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报道,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韩旭被非法关押近两年,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律师有理有据一一驳斥公诉人的起诉理由及各类拼凑的所谓“证据”。近悉,韩旭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已经上诉。

韩旭

韩旭,男,一九六六年出生,精通四国语言,原甘肃省地毯进出口公司外销员,计算中心主任。韩旭山东大学本科毕业,曾任甘肃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翻译,长期在德国工作。韩旭一九九八年有幸修炼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韩旭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残酷迫害,被非法判刑十年,被开除公职、妻子在巨大压力下被迫与他离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韩旭在兰州大街上被焦家湾派出所副所长蔡树东、苏晓雷绑架,非法关押在桃树坪拘留所。

9、河南南阳市“省建设厅职业道德先进个人”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勒索罚款三万

何喜梅,70岁,退休前曾在南阳市沼气(现郑燃南阳燃气)公司任营业所长,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严格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折磨她多年的颈椎病、胃病、低血压等疾病不翼而飞,为单位和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在工作中,何喜梅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多次被单位、建委、省建设厅评为:“先进科室”、“建委十佳职工”、“省建设厅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等荣誉。何喜梅和丈夫帖林峰曾多次遭中共邪党迫害。

今年三月法轮功学员何喜梅被绑架、关押构陷一年半后,遭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罚款三万。

10、山东莱阳市医生王建敏被非法判刑九年 勒索二万

山东省烟台地区莱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建敏,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九年,被罚款两万元。

王建敏,女,65岁,山东烟台莱阳市柏林庄卫生院退休医生。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王建敏在莱阳市联通公司大门东侧邮箱投递真相信后,被莱阳公安跟踪绑架、抄家。警察抢完东西后,把王建敏家中的电闸拉下,门都不关,扬长而去。王建敏亲戚去她家,才发现家中被抢劫,人被绑架。王建敏被非法关押到烟台市看守所。

四、中共法庭、公安疯狂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3799534元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源自于江泽民对法轮功“经济上截断”的命令。在众多的经济迫害案例中我们大致归纳出两大类,一是直接的经济迫害:包括抄家抢钱、劫财物、砸坏损毁物品;被勒索、罚款;被扣工资、奖金;被取消福利待遇;剥夺养老金、退休金;二是间接的经济迫害:包括开除公职、停发工资;被迫辞职、解聘、“下岗(失业)”;被撤职、降(职)级、减工龄;被剥夺晋升职称资格;被吊销营业执照、冻结账户;被没收土地等。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中共法庭、公安疯狂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3799534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3407800,警察抄家勒索391734元。

部份迫害案例

大庆林甸县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最高罚款七万元

大庆市林甸县六名法轮功学员路朝波(女,50岁)、王玉红(女,54岁)、张万生、陈卫波(女,45岁)、薛立威(女,47岁)、董娜(女,51岁)被绑架、构陷,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远程视频开庭。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院枉法做出[(2020)0604刑初213号]刑事判决:

路朝波、王玉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张万生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款五万元,薛立威、陈卫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四万元,董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三万元。

路朝波、王玉红、张万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大庆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二审法院无视上诉人陈述的事实理由及辩护人意见,枉法裁决((2020)黑06刑终87号),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五、对114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冤判

图4:2021年1~6月获知114名65岁以上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获知今年上半年至少有114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年龄最长者88岁。退休教师82岁的李登臣被非法判刑10年。其中,80岁以上16人,75岁至80岁21人;70岁至75岁37人;65岁至70岁40人。

部份迫害案例

1、河北82岁退休教师李登臣被枉判十年投入监狱

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82岁的退休教师李登臣,二零二一年元旦前后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保定监狱。

李登臣因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精神矍铄。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李登臣被绑架,非法抄家,因体检出有高血压症状,看守所拒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派出所警察第二次把李登臣老人绑架至深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老人出现病症,被送入深州市重症监护室,家人给办理了保外就医。

出院时老人身体极度虚弱,骨瘦如柴,小便失禁,腿肿疼,生活不能自理。老人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完全恢复。期间公检法不法人员多次骚扰。

2、河南省新乡市81岁法轮功学员郑家金被枉判九年,并勒索一万元

河南省新乡市81岁法轮功学员郑家金,被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加上以前的枉判刑期一年八个月,合并为九年两个月,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勒索罚款一万元。已向新乡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3、山西省79岁老人宫国卿 被法院冤判八年六个月

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法轮功学员张变英、宫国卿、常英、李忠娥,已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分别被太原市万柏林法院冤判是九年六个月、八年六个月、七年六个月和五年六个月。

她们的家人说开庭是在看守所内开的,甚至一开始关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许家人送钱、送物,借口是说疫情时期,特殊情况。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七日,古交市屯兰三名法轮功学员宫国卿、张变英、武宝明被当地国保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太原第三拘留所。

宫国卿已是年近八旬的老人,修炼后身体健康,一直照顾双目失明的老伴儿。宫国卿曾被公安骚扰,老伴儿受到惊吓。现在宫国卿被关押,老伴盼着他回家,现在被判刑了,这个家面临着更大的困境。更多宫国卿的情况,请看《山西古交市78岁老人被绑架》一文。

4、江西九江市72岁李水清女士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法轮功学员李水清被九江市濂溪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

李水清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对李水清进行异地非法庭审,地点在九江市永修县法院。据悉,李水清被永修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被勒索罚金两万元。现在家人已经提出上诉。

5、辽宁辽阳县八旬退休医生马坤芳被枉判三年半

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法轮功学员马坤芳老太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被辽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入室绑架,当晚上被“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被辽阳市灯塔市法院非法庭审,被枉判三年半。家属已上诉。

马坤芳老太,80岁,辽阳县医院退休医生。

六、检察院撤诉,公安撤案 无罪释放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撤诉和撤案。二零二零年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检察院撤诉,公安撤案后回家。据明慧网信息统计,自二零一九年至今有37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撤案、法庭免于刑罚。

1、德惠检察院给予《不起诉决定书》 任永平被无罪释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吉林省农安县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任永平,已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下午被无罪释放回家了,德惠检察院给予《不起诉决定书》。

2、大法弟子路建明夫妇被无条件释放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下午,被绑架的河北省衡水市景县降河流乡路庄村大法弟子路建明夫妇已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正念闯出黑窝。

3、辽宁阜新地区四名法轮功学员已被无罪释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报道,前些日子被非法抓捕的辽宁阜新地区法轮功学员张玉杰、刘兴广、齐淑艳、张凤成,他们四位目前已经被无罪释放回家。

4、检察院撤诉 山东青州市马玉芹回家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六日报道,山东省潍坊青州市法轮功学员马玉芹,62岁,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马玉芹被河北省三河市南城派出所绑架,四日被非法开庭。马玉芹在法庭上说没罪,被非法判了三年,罚款5000元,又被送昌邑看守所,因血压很高未收,当天回到青州,叫家人接回家。

几天后,马玉芹被通知到法院领取法院裁定书,其内容为:本院认为青州市检察院以因法律发生变化,被告人马玉芹之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申请撤回对马玉芹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撤回起诉的条件,依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2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青州市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马玉芹的起诉。

马玉芹现已回到家中。

5、陕西省神木四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没有批捕

三月二十三日傍晚,四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陈广昌、高效科、李旭鹏、武小军被“取保候审”的方式从看守所释放。

神木市国保大队把陈广昌、李旭鹏、高效科、李凡丽、武小军构陷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没有批捕。

6、青海老太法庭抗辩社保局主动撤诉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报道,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亢金英,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当地国保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于二零一九年九月结束冤狱。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接到社保局通知,让返还冤狱期间养老金。亢金英找社保局交涉,告诫社保局让返还冤狱期间养老金是违法的。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亢金英接到法院传票,被告知社保局就此以不当得利为由申请法院判令亢金英退还退休养老待遇127999元。

此案在五月十四日开庭,亢金英老人在法庭上自己辩护,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起诉。法官当日没有宣判。亢金英五月三十一日接到法院的(2021)青2801民初1083号民事裁定书,得知格尔木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主动撤诉。裁定书裁定:

“原告格尔木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与亢金英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立案后,原告格尔木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己权力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格尔木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撤回起诉。”

据说,法官对这个案子考虑思考了很多,还专门到省上去了一趟。后来省法院还开了个会,有庭长还有院长,都参加了,结论是:法院确实不应该受理这个民事案件。这也是社会保险服务局撤回起诉的原因。

我们告诫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中共正在解体,全面清算中共即将到来。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将面临人类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审判和惩罚!无论是高层决策者,还是底层的打手,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揭露黑幕、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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