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七旬夏月仙被非法判刑三年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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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是中秋节,武汉市江汉区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夏月仙带着孙子玩耍,顺便善意地告知民众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东西湖第一看守所。一年多后,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她被判刑三年七个月。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至二十七日,武汉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中共利用此机加剧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夏月仙在江岸区大智路上,带着孙子玩耍,顺便告诉路人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警察绑架到江汉区唐家墩派出所。唐家墩派出所警察给夏月仙的儿子打电话,要他把孩子带回家,并说“军运会”之后再放人。

与此同时,警察到夏月仙家非法抄家,抄了大半天。警察走后,街坊邻居看到她家里,警察把烟头扔得满地都是。

后夏月仙老人一直被非法关押东西湖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夏月仙老人的家属接到汉阳法院通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非法开庭。家属只在汉阳法院通过电视屏幕看到夏月仙。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夏月仙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七个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至二零二三年四月。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夏月仙老人的遭遇是中共司法体系的黑暗和违法犯罪行为。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不仅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仍在违法、违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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