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玉兰、舒玉莲姐妹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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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安徽安庆市法轮功学员舒玉兰和姐姐舒玉莲(合肥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遭安庆太湖法院非法庭审,舒玉兰被非法判一年六个月,舒玉莲被非法判一年(缓期执行)。舒玉兰当庭表示要上诉。

庭审后,舒玉兰被安庆大南门派出所警察带走,准备将她关进看守所,但体检舒玉兰的血压较高,看守所再次拒收。当晚舒玉兰回到家中。

舒玉兰(女,60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这之前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加上有一个严重先天智力发育不全的儿子,感到生活毫无希望,身心俱疲。修炼法轮功不久,所有疾病就都不翼而飞。法轮功不仅健康了她的身体,更重要的是让她明白了生命的意义,让她能以平常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儿子。心胸渐渐开朗的她,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遇事先找自己错在哪里,处处为别人着想,真诚待人与人为善。舒玉兰成为了婆婆眼中的好媳妇;丈夫眼中的好妻子。婆婆后来瘫痪近十年,大小便不能自理。舒玉兰在照顾好儿子的同时,还每天去婆婆家侍奉床前。

就这样善良的好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却多次遭迫害,其中一次为了躲避迫害,舒玉兰不得不带着弱智的儿子离开安庆。从此开始长达七年多的流离失所生活,那七年多,舒玉兰和儿子吃尽了苦头。

姐妹俩被绑架、强制戴电子镣铐监控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日,舒玉兰和从合肥来安庆的姐姐舒玉莲(69岁)出去讲真相,被人诬告,后被警察跟踪。当两人来到她们小弟弟家时,随即五、六个警察闯入家中,非法抄家,抄到一些真相资料,并将舒玉兰存放在她弟媳家中的九万两千多元现钱一并抄走,将她们两人和不修炼的弟媳一起绑架到了大南门派出所。随后警察又去了舒玉兰家进行非法抄家。

到第二天晚上,大南门派出所警察和安庆国保人员欲将姐妹两人送看守所进一步迫害,体检时,两人的血压都很高,看守所拒收。当晚12点左右,警察很不甘心的将两人放回家,但要求两人每天要到派出所报到。为了进一步控制两人的人身自由,警察不顾两人的反对,强行给两人戴上了电子脚镣。一个月后才将电子脚镣收回。

八月份,舒玉兰到大南门派出所,想要回自己省吃俭用存下的钱,且当时儿子犯病要住院,也急需钱。但派出所警察和国保人员都是闪烁其词,不予肯定回答。

遭警察搜罗材料加害、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下午,大南门派出所副所长詹伟打电话让舒玉兰去,舒玉兰本以为是要归还被非法抄去的九万多元钱。但去了后,副所长詹伟却对她说,要完善“审讯资料”,让她说出散发了多少资料。舒玉兰对他讲了大法真相,告诉他善恶有报的天理,让他善待大法弟子,并拒绝在审讯笔录上签字。五点多,舒玉兰回家。

到了十月,被非法抄去的钱还没归还给舒玉兰,警察继续搜罗材料加害她。十月十六日,詹伟和其他两个警察一行三人驱车去合肥,直接到舒玉莲家中,让舒玉莲说出舒玉兰一共散发了多少资料,舒玉莲说自己没有散发资料,舒玉兰的事自己不知道。但警察不断的诱供,并说要把她俩的案子交给检察院,起诉她俩。舒玉莲在压力下,血压不断升高,当时她丈夫给她测血压,高压224。两个多小时的审讯式的问话后,在舒玉莲极度头晕的情况下,警察让舒玉莲在笔录上签了字,才离去。

安庆大南门派出所副所长詹伟和市国保人员以诱供等非法手段,取得了一些所谓“证据“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份,将姐妹两人构陷到了安庆太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随后太湖县检察院非法将两人起诉到太湖县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上午,安庆太湖法院非法在安庆中级法院开庭,对舒玉兰和舒玉莲进行非法庭审,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两人进行了非法宣判,舒玉兰被判一年六个月,舒玉莲被判一年(缓期执行)。宣判后,舒玉兰当庭表示要上诉。

安庆大南门派出所电话:19909668609

太湖县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37号,邮编:246400
房振球:检察长
周松楼:副检察长
范卫彬:副检察长
张文华:副检察长 分管第一检察部
第一检察部电话:0556-4181972
严国华:第一检察部主任
刘浩: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贺小艳: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赵晶晶: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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