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付金凤遭八年冤狱折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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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叫付金凤,女,今年五十七岁,是江西省南昌市中心血站护师。我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之初,我每天都能感受到法轮的旋转,大法的神奇,原本一直弯曲的右手小指不知不觉中变直了,修炼二十二年了,身体健康,没有吃过一片药。法轮大法使我从一个无神论者转变成了一个按“真善忍”标准做人的修炼者,做事先考虑别人,工作认真,因此得到了领导、单位同事及家人的普遍称赞。这么多年的公休假,我只休了五天,无怨无悔。

付金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泽民开始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后,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并向不明真相的世人讲真相,遭受了多次非法抄家、四次非法拘留、二次非法劳教、三次被送洗脑班、一次被单位强按转化手印、一次被非法判刑。一次次的非法关押、劳教、判刑,害得我原本幸福的家被拆散,母亲在悲愤中离世,家人、单位被牵连。

四次非法拘留共七十多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我到北京上访,要求还法轮大法清白和大法师父清白,恢复公开合法的修炼环境,遭北京恶警施用“苏秦背剑”酷刑折磨长达四十多分钟(每十分钟还要抖动一次手铐),造成两臂剧烈疼痛, 两大拇指一个月以后才有知觉。放下后,警察还踹我了一脚。后来把我绑架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在那里我因坚持炼功,恶警刘秀英把我和大法弟子江兰英用一付最重的脚镣铐在一起,一人铐一个脚,戴了十五天。十五天后回家上班,单位只发工资,扣发奖金。

酷刑演示:苏秦背剑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再次来到北京上访,又被警察绑架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在那里我坚持炼功,四个警察把我抬出去戴上最重的脚镣七天。南昌的七月骄阳似火,十几个人拥挤在狭小的监牢内,高温近四十度,睡觉时人贴着人,每天汗如雨下,身上的衣服就没有干爽过。我当时发高烧三天,脚上还戴着脚镣。而大法弟子刘逢春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发着高烧,身体虚弱也没人管的情况下,于七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永远回不了家了。
二零零八年,我在一学校旁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拘留所十天。

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我给南昌司法所的万聪一个真相优盘,被他举报,又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拘留所十五天。

二次非法劳教共四年零八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到北京上访回家后,单位有二年多一直不让我上班。

二零零零年九月份我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我被绑架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一楼,四月份被关在只有五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刚刚油漆完工的小房间,熏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又是春天,墙上地上都是水,吃喝拉撒都在里面,二、三个凶狠的吸毒、卖淫等劳教人员看管,打骂是常事。因不转化,到放的那一天又被非法加期了三个多月,于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回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只因在我随身携带的包中有几张“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就把我绑架到豫章路派出所,被非法劳教二年半。期间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我绝食抗议,被姓孙的警察(医生)野蛮灌食。她叫五六个男警察按住我,她自己拿起一个大塑料端桶装满一端盐水分两口灌下去了,直灌的我气都喘不过来、尿失禁。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十月底,我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包夹我的吸毒犯人余丽香,骂了我一天一夜后、把我的眼镜打在地上摔坏了,脸也被她抓破了。我不配合转化与奴工,陈文中队长七十二天没有让我洗漱、洗澡,当时是七、八月份,每天只能喝一杯水。二零零七年大年初八上午,警察魏秋红叫我去走队列,我没配合,她就叫包夹抱着我紧紧的使我喘不过气,我大声喊,包夹才放松。气急败坏的大队长洪创华、副大队长吕秀英把我带到无人的一楼,洪创华抓住我的头发往墙上撞,立刻额头上被撞出了几个包。吕秀英当胸一掌使我倒退两三米,然后又把我两手高高的铐在窗户上,并用脏毛巾堵住我的嘴不让我呼喊。当晚九点多钟,我被关在禁闭室挂大铐七天。早上吃过饭后,双手分别铐在两张高低床上铺的床档上,晚上十二点钟才准睡觉,一天只能解一次手。这次又被非法加期五个多月,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回家

株连迫害:株连家人和单位 被单位强按转化手印

自从我到北京上访后,邪恶人员威逼我丈夫,逼迫他做我的转化工作,企图让我放弃修炼。我丈夫在省科学院工作,为了做我的工作,他每天痛苦得流泪,半年间精神恍惚,本来单位可以送他到香港工作,也因我坚持修炼法轮功而没有去成。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丈夫因实在承受不了多方压力,被迫还在我劳教期间就与我离婚。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活活的拆散了,幼小的儿子从此失去了母亲的呵护。

在我劳教期间,儿子因为妈妈是炼法轮功的被同学欺负,被打得一只眼睛充血、右手中指指甲被踩裂。儿子大学毕业后去参军,也由于妈妈是炼法轮功的,政审没通过,被取消录取。我弟弟是南昌市第二医院信息科科长,二零零三年因为没有配合中共来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也被撤销了科长职务。后来他干脆停薪留职离开单位。

中共迫害法轮功,不仅株连家人,还株连单位,挑起单位一同参与迫害。由于我一直没转化,我单位每年度的综合治理奖、市文明奖、区文明奖等经常被扣发,这些奖每人一年加起来也有一万多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在省、市“610”的淫威操控下,南昌市血站副书记钱献将正在上班的我叫到办公室,要我在“转化”书上签名。我拒绝签字,钱献就威胁说:“你不签字,明天就别上班。你搞得我们‘综治奖’都得不到,天天挨批评。”接着血站的副站长万仁英又带着其他员工来劝我签字,亦威胁说:“你不签,就把办公室钥匙交出来,把自己的东西拿走,明天别来上班。”我被逼着把钥匙放在办公桌上。到下班时,见单位领导没有把钥匙收走,就于第二天照常上班。上午,钱献又打电话叫我去办公室签字,遭到拒绝后,钱献与血站站长陈火玲纠集了七、八个本单位员工,强行非法暴力按住我的手指,在她们事先准备好的所谓“转化”书上按手印。这事在明慧网上曝光后,单位陈火玲站长打我耳光,让我待岗,直接扣发工资、奖金达十一个月之久。其中连续三个月每月只发二元钱。

三次被送洗脑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南昌市公安局组织并派了四个南昌市公安局的警察来到看守所,把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转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搞集体转化洗脑班。我在那里和大家一起喊了: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大法弟子无罪。被警察王丽萍强制戴上一种手脚铐在一起的镣铐三天。戴这种手脚镣是非常痛苦的,整个身体只能坐着、手脚连在一起,根本无法站直,行走。这次因我没有配合转化,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脚连铐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在南昌绑架了十七位法轮功学员到江西省南昌市警校办洗脑班进行迫害,为期十五天。每个法轮功学员的单位都要派两、三位同事陪伴,或由居委会人员去陪伴。那天早上八点钟,卫生局人事处处长严三平、李森林、姓龙的和南昌市中心血站站长陈火玲、书记钱献等七、八个人来到我父母家,强行将我抬上汽车,把我绑架到南昌市警察学校洗脑班迫害。在那里,我绝食抗议这种迫害。警校吴校长天天训斥我说:“我转化了三百多个,我不相信你能不转化,转化一个一千元。你不转化,国庆节别想回家,我会继续办转化班,再不转化就送劳教所劳教。”接着他另外增派了四名警校学生监管我。第六天的上午,我趁看管人员不注意,顺着四楼窗外的水管爬下,正念逃离了这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窟,洗脑班也因此提前结束。十月八日我去单位上班,单位每月只发给我三百元生活费,共九个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江西省南昌市“610”副主任刘志斌和政法委翟副主任,在南昌县黄马乡凤凰沟的度假村设立洗脑班,劫持我和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到那里进行强制洗脑迫害。十二 月二日下午,南昌市“610”刘主任以市政府名义宣布:要我承诺不参加法轮功的户外活动,否则停发工资奖金,坐在家里。因我不配合,拒绝转化,他们就以市政府的名义下文给市卫生局及市血站。四日下午,我被单位从洗脑班接回,他们就一直不让我上班。

非法判刑 三年 受尽奴役折磨

二零一五年三月,我因在公交车上讲真相,被人构陷,又被南昌市经开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我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每天不让你吃饱饭或者只吃白饭没有菜;长期罚站至凌晨2—3点钟,甚至凌晨4点钟。曾经连续六天六夜二十四小时罚站;七、八月间,正是南昌酷暑高温期间,他们毁掉我的洗漱用具和日用品,不让洗漱、洗澡达一个多月。那时我整个人被迫害的脱了相,身体弯曲,瘦得只剩下一层皮,乳房都看不见,就剩眼睛会动了。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的半夜,也就是在我被罚站了八个半月后,突然晕倒,头顶摔了个大包,他们这才改为晚上罚站到十二点睡觉,早上五点四十起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遭遇“攻坚”迫害。女子监教育改造科每年对法轮功学员搞一至二次所谓的“攻坚”折磨: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采取又吊又打、每天二十四小时罚站、不让洗漱、饭菜吃一点;由四名刑事罪犯人员包夹(白天两名,晚上两名轮班监管)一位法轮功学员;从九个监区分别抽调教导员、指导员各一名,组织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攻坚迫害;每天安排教导员、指导员各 一名值班。开始,要学员抄、背监规、走队列、看诽谤法轮功的光碟;再不转化,就又打又吊,先打后吊,最后反手吊挂(背铐)脚尖着地、后跟抬起。那时我的耳朵都快被诈骗犯叶春燕揪下来了,两个包夹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一身青紫、头上好几个包。当时教导员胡艳萍和指导员陈颖看着她们打我,就是不制止。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傍晚六点多钟吃饭时间,由于之前我一直被罚站,从早上六点多钟罚站,直至第二天凌晨二点钟睡觉。这时有个狱警叫包夹犯不允许我坐着吃饭,只准站着吃,我没理包夹犯,没唱改造歌(我一直没唱过)就直接坐下,就被两个包夹犯打倒在地好几分钟。我就一直大喊“法轮大法好!”当时餐厅有一千多服刑人员及十多个当班的狱警,无一人去制止包夹犯行凶打人,直到包夹打累了为止。

打我的第二天,迫害我的包夹犯遭报了,杀人犯罗冬妹左耳朵失聪听不见了,贩毒吸毒犯李英背部肌肉及骨头疼痛难忍,睡觉翻不了身。她后来再不敢打我了,并告诉我说:“我们做什么都是警官授权的,而且我们还可以先斩后奏。”

二零一八年三月,我冤狱刑满出来,可我再也见不到我母亲了。由于母亲常年为我担惊受怕,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在悲愤中去世。我也没能见到母亲的最后一面,母亲临走前还喊着我的名字。母亲曾经在我被非法劳教时,在劳教所大门口外嚎啕大哭、为我喊冤。

开除公职

二零一六年南昌市“610”副主任刘志斌指使卫计委和南昌市中心血站开除了我的公职。我一九八零年参加工作,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多年,原本二零一七年我就可以退休了,现在连正常的退休金都被剥夺了。

江泽民操控的“610” 组织多次以莫须有的罪名,绑架我到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迫害,至今害得我家破人亡,给我及亲属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难以弥补的伤害与痛苦。

古人云:善恶必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希望迫害者们,早日明真相,将功补过,三退保平安才是你们明智的、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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