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李全被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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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12年2月中旬,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绑架了李全、纪建平、张顺英、纪汉良四位法轮功学员,除李全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凤庆县看守所外,其余三位法轮功学员均以取保候审回家。近日,李全被非法判刑七年,其余三人被非法判缓刑。

凤庆县公安局这次的非法抓捕,直接导致了临沧市检察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代理检察员毛发宁),以及之后李全被临沧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7年的迫害。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30日对4位法轮功学员诬判:李全7年,纪汉良3年缓刑3年,纪建平3年缓刑5年,张顺英3年缓刑5年。

临沧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郭旗,审判员:杨正菊,代理审判员:罗维平,书记员:王婧懿。

李全,男,1970年12月23日出生,今年33岁,云南省凤庆县人,汉族,大专文化,凤庆县农业局职工,家住凤庆县凤山镇攀枝花6附22号。

2000年8月2日李全被临沧地区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2002年8月1日从劳教所回家。

2012年2月15日李全被凤庆县公安局绑架,关押在凤庆县看守所,3月19日被凤庆县检察院非法逮捕。后被临沧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7年。李全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临沧市看守所,至今已快两年了,看守所一直不让家属接见。

纪建平,女1968年6月3日出生,云南省凤庆县人,汉族,中专文化,凤庆县电力公司职工,住凤庆县凤山镇凤山社区八腊庙二组18号。2005年8月23日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凤庆县公安局绑架,拘留15天 。2012年2月14日被凤庆县公安局非法抓捕,第二天取保候审回家。后被临沧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3年,缓刑5年。

张顺英,女,1943年1月22日,云南省凤庆县人,汉族,中专文化,退休教师,家住凤庆县凤山镇凤山社区八腊庙二组35号。2005年8月23日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凤庆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2012年2月13日被凤庆县公安局绑架、抓捕,2月17日取保候审回家。后被临沧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3年,缓刑5年。

纪汉良,女,1946年10月5日出生,云南省凤庆县人,汉族,职业务农,家住凤庆县凤山镇凤山社区桃源河11附16号。2012年2月12日被凤庆县公安局绑架,回家后遭非法监视居住。之后被临沧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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