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法院对倪振选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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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钟,河北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对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倪振选进行非法开庭审判,辩护律师为倪振选做了无罪辩护。

据悉在庭上,辩护律师围绕着没有任何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散发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无罪(注:制作散发真相资料是行使天赋的言论自由,也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制作散发的资料越多越值得嘉奖)、警方提出的所谓“证据”都和本案没有关联等方面进行辩护。非法庭审历时一个小时,于十点半左右结束,法官当庭没有做任何判决。

非法庭审结束后,倪振选的家人对法官王旭表示,老人已六十多岁了,在家好好的被无端绑架去,坚决要求放人。后在庭外监视的“六一零”让防暴警察将家人拉开。法官王旭表示让家人先回去,明天八点再找他。

非法庭审期间,约有四、五十名亲友在庭外声援倪振选,谈固派出所的警察一直在现场监视,有一巡警拿手机偷拍照,此人警号:005949。后“六一零”又叫来防暴警察。亲友们对那些警察和防暴警察讲案件的真相及法轮功是好的,最后有人喊“法轮大法好”。

事件回放

倪振选,今年六十六岁,修炼法轮功多年,他自己经营一沙发厂维生。几年来,倪振选和老伴一直轮流值夜照顾八十九岁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和一个身患残疾多病的老叔,街坊邻居都夸他孝顺。

三月四日下午,石家庄市长安区南村镇杨家庄的法轮功学员孟瑞仙、师琴、杨兰英、祖素子、张梅英在探望倪振选的卧病在床的母亲时,被突然闯入的一伙南阳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还企图将照顾婆婆的倪振选的妻子一块拖走,在家人强烈阻止下未能得逞。

这帮警察在倪振选家抢走卫星天线、家用电脑等财物后,又闯到倪振选的沙发厂,抢劫了厂里的复印机等物品,并绑架了正在工作的倪振选。

三月十三日十点,警察给倪振选家人送来对倪振选非法劳教的通知单,并吓唬家人说“在你家集会诵经违法”,威逼家人签字,家人谁也不签字。据悉,倪振选于三月十三日被转关到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警方又扬言要以刑事案件处理。

六月二十日上午,倪振选的辩护律师到看守所见了倪振选,告诉他明天开庭的一些事宜,随后到长安区法院拿卷宗,见到法官田熠,田熠以为律师是石家庄律师,问律师有没有收到通知(石家庄政法委不让当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表明自己是北京律师,北京没有类似通知。

参与迫害的单位责任人:

长安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旭、田熠(办:0311-85032881)及长安区法院一副院长。

南阳派出所所长:步新中(电话:89615866)
教导员:张立峰(电话:89615863)、
副所长:白云樟、张利民(89615864)、张文会(手机:13582333248 )
资料内勤:王世东
治安民警:王进涛、张新乡、吴宏军、李广科等;值班室电话:88741907

石家庄市长安分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谈南路15号,邮编:050000
局长,办:0311-86046234、86049296
副局长刘子君,办:86676214
国保大队长王连喜,办:86677321、86212954
政保大队教导员李彦兵:86677321
政保副大队长柴彦国,办:86677321、86212954
办公室内勤王兆纳:86048603、86049391
政工科:86677321
法制科:86677322
刑侦科:86050221
督察科:86041138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张某某:1383312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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