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谭少维自述曾经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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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叫谭少维,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我在多个地方被迫害过。2000年7月至2005年2月,我被非法关押在广州槎头劳教所、广州市槎头“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黄埔区红山戒毒所学习班、三水广东省法制所迫害。

一、被非法拘留、劳教

我在1998年修炼法轮功。1999年10月我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在北京西站(地名不确定)拘留所被关押了十多天,在那里几乎每天都在杂物房、地下室、办公室等不同地方被审问,被警察拳打脚踢、“苏秦背剑式”的反铐双手、谩骂等。

在2000年6月,我带儿子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广州开发区普辉村派出所警察知道后,到我家将我绑架到派出所“问话”,之后就强迫我搬家(不允许租住人家的房屋),同时被告知小孩因我炼法轮功不给上幼儿园。搬家后几天,警察和610就派人24小时在我家楼下监视着我,连我去菜市场也被跟踪。警察还上我家施加压力,还要我上派出所报到,连续出现这些事情,使我感到巨大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我被迫离开了家,被迫离开丈夫和只有5岁的儿子。

但这一离开,就被关押迫害了四年零七个月之久。这一离开,原本完整、幸福的家庭就被中共拆散了。

2000年“7.20” 的那段日子,一天早上我到达北京一家旅馆,原来打算去天安门广场,但在下午就被人告发抓到派出所,晚上又被绑架到北京丰台拘留所。在那里被关押十多天后,广州市芳村610警察、街道、居委会的人将我绑架回广州,又将我关押在广州芳村的拘留所。刚进拘留所,不能买日用品,只能用人家用过的东西(包括牙刷、毛巾、肥皂等)。有人因此而得了传染病。而且进出仓时,不在门口蹲下,就会招来一阵猛踢,我的腿当时就被恶警踢肿了,还强迫做手工(那些货物都是出口到外国的),一个月后,因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警察就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劳教了我一年(差不多两年)。

二、在广州市槎头劳教所被迫害

2000年9月刚到劳教所不久,我被关押的“二大队”和“三大队”之间集体搬迁对调,搬迁那天,我和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在押运车上,因有学员喊了几句口号,紧接着就被恶警往车里喷胡椒之类喷雾剂,由于车厢只有二个手掌大小的窗口,一个被恶警关上,另一个被学员奋力反抗才没被关上,可是每个学员都感到窒息,眼睛一整天都疼痛。没过几天,由于饭堂不注重食物的质量,发生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食物中毒,其中包括我。大家都被呕吐、腹泻折腾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午,才有值班的警察带学员到所里的医务室做了极其简单的检查了事。

在2001年三月份,通向劳教所的食用水管在珠江中断裂了,造成了很长一段时间劳教所里八百多人都没有干净水用,只能用没有经过过滤的浑浊的珠江水,结果很多人感染了皮肤病。

在炎热的夏天,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在太阳最猛烈的午后二点钟操练(实质是曝晒),作为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惩罚,以至有学员出现身体极度不适,而警察却躲在房间里享受冷气!

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侮辱也是这些警察道德败坏、心理变态的表现。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当法轮功学员在“接见日”见完亲人回到大队后,都要经过一道侮辱性的不成文的检查,警察指使犯人强行将法轮功学员衣服扒光,一丝不挂,还要学员做着上下蹲的动作,最少二、三遍,理由是要检查学员胯下是否藏有所谓的“违禁品”。这种变态的检查,我经历了二次,没有半点人性可言。

2002年4、5月期间,有一天早上,由于警察强迫一部份法轮功学员检查身体,学员拒绝体检,我和三位学员喊口号表示支持,但招来的是四、五个警察带着手铐来到宿舍,指使犯人将我们四人:郭雅芬、邓少霞、王惠敏和我,分别铐锁在不同的地方,我被犯人先抬到禁闭室,手、脚都铐上了手铐,又用封箱胶布把我的嘴缠紧不给发出声来,过了差不多一小时,可能觉得我坐在地上“太舒服”了,又将我抬到另一房间里站着,“大”字刑铐在窗台上,到晚上7点多,我出现了虚脱昏迷现象,才被松了手铐,这一铐就铐了十多个小时。

从那天晚上就开始剥夺我们四人洗澡的权利,大热的天气,早上洗脸的水也只限一杯,一天里也是每人250-300毫升的饮用水,后来实在忍无可忍,我们联名给检察院写了检举信(我们也不知信是否上交还是被扣压)。警察强制不给我们四人洗澡长达15天(后来又用这种方法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

这只是我在劳教所里被迫害的其中一些事例而已,还有很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如强迫劳役,每天十几小时;不给睡觉;要蹲着跟警察讲话;每周要写思想汇报,不写就加长劳教期限;每次看完污蔑、陷害法轮功的录像后强迫学员写心得体会;吃饭也要分等级,警察认为谁思想“表现、改造”的好,就可以吃上每周有三餐稍好一点的“二等”餐,否则就只能吃“三等”“四等”餐了;警察认为顽固的(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连房门都不给出,大小二便都在房间里的马桶解决,结果造成了有的学员便秘,我当时就差不多一个月不能大解,那种痛苦可想而知了,洗澡、洗衣服每天只给十分钟,年岁大的老人家,动作稍有些慢的,就会被“夹控”(犯人)破口大骂;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甚至连相互之间对望一眼都不行,警察认为是传递信息,因此会招来警察和“夹控”的谩骂;经常突然将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换房间、搜查私人物品,发现有“经文”就抢走,有一次学员给我“经文”被警察发现,警察就和“夹控”拽着我就抢,后来以为我吞下肚子才作罢了;经常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其它地方的监狱、劳教所、洗脑班一段时间来“转化”他们……

有几位法轮功学员由于拒绝强制劳役,结果恶警将她们“大”字型的铐在床上。大小便都在床上解决,以致学员有的臀部红肿溃烂,有个李姓学员被铐了一个月,原来乌黑的头发变成了白发,后来她的父亲去看望她,有个姓左的警察还装好人,叫人把她的头发染回黑色,以此来蒙骗她的父亲。有两个学员:周洁丽、宋尊被迫害成精神失常。而她们的家属、亲人又控告无门。法轮功学员进劳教所就被“夹控”监视着,“夹控”是警察在犯人中挑选出来的,而这些人又是连警察也认为是最“痞”的。她们二十四小时监视着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将学员讲的每句话,干了什么事情,情绪有什么变化等等,都要向警察汇报,古婉美就是用绝食来抵制这种迫害,但警察却用卑鄙的手段,在她身体极度虚弱、以至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利用“夹控”诱骗古婉美写了所谓的“三书”(即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

本来非法劳教我一年,因我坚持修炼法轮功,又加期了十一个月之久,直至2002年6月7日,在我和家人都毫无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绑架到“广州市槎头法制教育学校”。由于当时我极力抗拒,结果将我绑在椅子上。一个多月后,因我坚持修炼,又被绑架到了另外一个更加邪恶的“黄埔区红山戒毒所学习班”,在那里,受尽了象地狱一样的折磨,几年后的今天,想起在那里的种种经历,还是不寒而栗。

三、在红山戒毒所学习班(洗脑班)所受的残酷折磨

2002年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和一位姓彭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了“红山戒毒所学习班”,由于不堪迫害,在警察办交接手续时,我摆脱了监视逃跑,刚跑不到50 米,就被追上来的警察不知用什么东西猛烈打在我的后脖上,我立即昏了过去,摔在地上,衣服都被扯烂了。连怎样被人弄到五楼的洗脑班的房间也不知道,摔伤了手,被打的脖子,两年后还感觉很难受,有时会由此而引起头痛。

到了洗脑班,那些由“文痞、警痞、地痞”所组成的所谓工作人员,每天都恐吓我(其中包括邱朝华、詹永龙):“如坚持(信仰)下去,有你好受的;找个医生写个说你是精神病的鉴定,送你去精神病院,放电电你;要你丈夫跟你离婚;把你扔下楼再说你自杀;将你吊到天花板上”等等。一天早上,一个所谓的队长丘朝华,气势汹汹走进我被关押的房间,劈头盖脸的揪着我打,直到他自己也感到气喘吁吁了才停手,我被打得脑袋昏昏沉沉,要不是坐下来,可能昏倒了,接下来的日子,简直是天天和魔鬼在一起。

洗脑班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被恐惧笼罩着,日子过的很慢长,慢长……如不写三书。会折磨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亲身体会:生不如死的滋味,这些都是以前在小说里见到的词句,在酷刑折磨下,使坚持“真、善、忍”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充份体验了中共邪党统治操控下,利用恶人来残害善良的人们。

在我被绑架到“红山洗脑班前”,洗脑班已经劫持有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不同程度的受到残酷的折磨,而且是地痞、无赖、流氓式的整人,折磨、迫害完你了,很少在你的身上留下永久的伤疤,但又迫害得你痛不欲生。三十五、六度的大热天要人穿秋天的长袖衣服,长裤子,目的是不能给别人看到被打的痕迹,折磨法轮功学员都是选在晚上半夜后,常常三更半夜的时候听得学员被迫害时凄惨痛苦的叫喊声。

在一天的半夜里,在课室强迫我写“不炼”,我不配合,强迫我马步式站立,然后眼睛要看着诬陷法轮功的录像,稍动一下就被恶人一棍打下,几个晚上下来,手脚都被打肿了,两天后两条大腿都是淤血色。还在我面前烧灭蚊片,通常一烧就是几片,而且强迫我对着燃烧的蚊片吸吞,虽然灭蚊片只是小小一片,但烧出的烟味很浓,一般十几至二十平方米的房子,只烧一片就足以将房子里的蚊子杀死,我被熏过后,十天、八天了身上还有那种灭蚊片的味道。这也只不过是这些恶人认为的小小惩罚而以,如果再不写“三书”跟着还有一系列更残酷变态的迫害折磨。

我就经历过这样的一套式的折磨:强迫半夜起床上课室,行恶人要我写下不修炼的保证,我不写,就将我强行推倒在厕所里,厚厚污渍的便瓷兜里用肮脏的地拖把堵住下水管,而且灌满了水,恶人按我趴在地上,一个恶人将我两手拽到背后,另一个恶人则揪住我的头发按到水里,强迫喝脏水,一会儿将我的头抽出水面,一会儿又按下去,气都喘不过来,感觉到窒息一样,非常痛苦,为防止我因痛苦而发出声音,用沾满烟灰等肮脏东西的布塞住我的嘴,然后将我拖出厕所,行恶者就在我的背后用拳头重重的打,企图要我吐出水后再灌,随后就揪着我的头发,急速摇我的头转(有一次将我摇到晕了过去,然后用东西刺醒我),之后将我按在椅子上,用针在我身上乱扎(刺),开始时,因为疼痛,扎一下,就抽动一下,结果恶人看到这样,越扎越起劲,一直到我不动为止;接着就是灌辣椒水;完了之后,将日本芥辣涂在我的眼睛、鼻孔、口、嘴上,而且时隔一会涂一次,通常涂好几次,眼泪、鼻水、口水因刺激哗哗的流,但变态的恶人竟将这些分泌物塞到我口里强迫我吞下。这时只听行恶之人发出冷笑、阴笑。甚至狂笑,还挟着辱骂声,此起彼落,就这样折磨我好几个小时,最后在夹控下,才跌跌撞撞的回到关押我的房间,这时天已经渐渐的亮了。还没睡就要被强制看攻击法轮功的录像,写所谓心得体会。

这一套变态式的折磨一直到第五个晚上,当时虽然被折磨得昏昏沉沉,但还是感到头在流血,恶人将我送到“黄埔医院”急诊。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上午复诊完,我不堪被恶人迫害,折磨,加上这也是毫无法律依据的,我想挣脱逃走。结果恶人用这个理由不给我饭吃。恶狠狠的说:有你好受的!结果到中午时,强行将我绑在椅子上,把一个象电器三插头一样大小的塑料块塞到我的口里,接着就强行对我灌食,又捏着我的鼻子不让食物流出来,非常痛苦,之后还不罢休,重新将我身体的四肢用绳子固定在椅子上,动弹不得,到下午时,我突然发烧,工作人员知道后,无动于衷。晚上又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大瓶的东西强行给我灌下。不久我就肚子痛,我提出好几次要上厕所,但过了差不多一小时,才被松绑,松绑后二个小时,腹泻了好几次,晚上睡觉铃响过后,恶人又将我绑在椅子上,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后才给我松绑。第二天又绑了一个晚上。

由于被灌喝了厕所的脏水,加上不断的折磨,二个月后,我开始咳嗽起来,几天后出现身体水肿,到半夜时,我们法轮功女学员住的那层楼都听到我的咳嗽声,而且咳出来的是腥臭难闻的墨色一样的痰,有时咳出的痰都有血,工作人员知道后,只是对我喷出一句话:让你死在这里!(在我到这里之前,有二位学员被迫害死了)

在 “红山洗脑班”的日子里,还不止这些迫害,半夜三更,全体学员被叫去开会,晚上不给睡觉,同时还要看污蔑法轮功的内部材料(不敢在社会上公开的),然后强迫学员写思想汇报、体会,常常要写整个晚上,甚至睡在床上也不给睡着,值班的人在闭路电视里看到你合上眼睛,就会在铁门上重重的敲打,然后说:不能睡过去;那些女的恶人在夜深人静时穿上拖鞋在走廊上来回走动发出强大的噪音来干扰学员睡觉;有一次恶人竟然逼着我当时只有6、7岁的小孩叫我在“保证书”上签字,小孩被吓的大哭,而这一切都拍了录像,真是毫无人性可言。而几十年以来一直打着“为人民服务”旗号的伪善中共恶党,简直“服务到家了”,竟然操纵着恶人以我不写“三书”为由强迫我离婚,即使我没在离婚书上签字,但法院还是判了我离婚。就在那天晚上,恶人就强迫我写离婚体会,强迫二十多人揭批我,我一时成了众矢之的,半夜三更还强迫我把他们写的东西看一篇,而参与迫害我离婚的由广州开发区(现改罗岗区)“综治办”的张中锦(音),610,开发区法院院长赖新华(后在罗岗区人大任职)。法官关欣,书记员陈妙燕等,还有洗脑班的恶人丘朝华、詹永龙(音)、姓王的“教授”恶人、姓谭的恶警等等。

四、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伪善背后的罪恶

由于我坚持不配合“转化”,几个月后我又被绑架回“广州法制教育学校”,被关押在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间里,象关禁闭一样,虽然每间房都有人,但感觉与世隔绝,日常生活都在房间里解决,每当洗澡时,“夹控”经常推开门,假装关心的问长问短,心理上、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压力与折磨。洗脑班经常找外面的所谓专家、教授、医生讲一些所谓的“课”,直接或间接诬蔑攻击法轮功,几乎每天都要学员看为共产党专制歌功颂德的新闻报道、影片、歌舞片等。还找来外地的“犹大”长时间的住在洗脑班,用其它宗教的理论、音乐、食物等对学员进行洗脑,特别是那个宗教音乐长时间不停的播放。当我拒绝配合时,它们的男“主任”发疯似的强行将我拉进“犹大”的房间,很晚了,“犹大”企图不让我回房睡觉,想用此招来“转化”我。因我知道在之前有2位学员几天不给睡觉,在她们疲惫不堪、神志不清时被“转化”了。

洗脑班和芳村610、街道负责人串通一气,以帮我办房产证为名,骗我将离婚后所得的一套房子卖掉,来交我在洗脑班的食宿费用四万多元,(后来没得逞)将我迫害了,还要我买(被迫害的)单,真是绞尽脑汁!

五、广东省法制所(洗脑班)的罪行

在2004年11月中旬,芳村区610、派出所、街道的负责人冯穗江,王月兴、邓惠宜等8人将我绑架到“广东省法制教育所”,而家人全然不知。我不甘这种毫无法律依据的关押,拒绝饮食,绝食后的第八天,被7-8个警察强行插胃管灌食,整个过程进行录像,在以后的灌食,医生有时会故意将插入的胃管拉动,以致挫伤我的喉咙,于是我将这事反映给“队长”,反而遭到指责。每灌食一次插一次胃管,经常一天插二次,以此来对我施加压力。我绝食了一个多月后,恶人才通知我父亲,“队长”逼迫着我父亲劝我顺从它们,遭我父拒绝,于是强词说父亲纵容我。恶警还强行逼我写“生死状”(但被我拒绝)想以此说明,我的生死与法制所、与迫害我的人无关。后来虽然我身体极度虚弱了,只剩下皮包骨了。但白天不能躺在床上,每天被警察、医生、监控人员辱骂,强行给我灌输污蔑大法的言论,企图对我进行洗脑。每天早上起床后都要拖着虚弱的身体搞房间卫生。随着我身体的变化,后来打吊瓶也找不到可以下针的地方。在绝食的八十多天里,被插胃管六、七十次,而且由开始的小管换成后来的大管,有几次恶医由于操作时说笑、聊天,竟然将胃管插到气管上,要不是我奋力挣扎,她(他)们还无动于衷呢!每次灌完后抽出的胃管都沾着血。

由于同修努力营救:包括给市官员写上访信、经常在网上揭露恶人对我的迫害、亲人也写信要求洗脑班放我回家。在2005年2月7日我回到家了。

六、迫害延续

我虽然回到家,街道、居委人员以关心我身体为由,在刚回家的一段日子里每天到我家来骚扰,在我多次向当时的居委主任强烈要求她(他)们不要这样才停止,但在以后的日子也一直不断的上门骚扰我的家人、朋友,我一直被监视,出入住宅大院都被CCTV录像,家里的电话被监听,象出了小监狱,可又象在大监狱里。

以上是我连续四年零七个月以来在中共恶党操控下的拘留所、劳教所、多个洗脑班被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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