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航律师在沈阳监狱遭殴打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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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王永航律师因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被中共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晚,被劫持在沈阳监狱城第十八监区的王永航遭到狱警指使的几个犯人殴打,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这些犯人是在狱警李士广、彭力、刘敞等人的指使下干的。第二日上午犯人还不断对王永航进行殴打,后来恶警把他关进了小号迫害。王永航身心遭受严重摧残。请善良的人们关注此事,制止中共恶警的暴行。

王永航律师

王永航,男,原辽宁乾均律师事务所律师,三十六岁,二零零七年起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二零零八年五月因其妻子被上海警方非法关押一事,发表致胡、温的公开信,指出以刑罚手段对待法轮功信仰者的违法性,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一九九九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

王律师并在《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的公开信中,针对中共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施加于法轮功信仰者的致命错误,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能够顾及最起码的法律尊严。其后,他所在的律师所迫于压力解除了与他的聘用关系,他的律师证亦被中共司法当局扣押至今。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王永航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丛日旭作无罪辩护,再次触怒中共。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律师被闯入家中的警察带走,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据知情人披露是北京周永康亲自下令,之前已对王永航律师进行过跟踪、拍照。同时带走的还有王永航的妻子、法轮功修炼者于晓艳。当时王年近八十岁的母亲也遭到粗暴执法、恐吓与惊吓。

之后王永航被殴打致腿骨骨折,因治疗拖延,造成骨折错位,局部皮肤出现破损伴感染,伤口处严重感染,伤势恶化。后八月十日被送到中心医院手术,国安警察在医院严密监视他,妻子要求探视被拒,处境非常恶劣。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王永航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秘密劫持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大连法轮功学员丛日旭

法轮功学员丛日旭被非法抓捕前,在大连文都考研培训学校担任校长助理,他在工作单位中是一名优秀的员工,受到单位领导及周围朋友的称赞,曾获得国家颁发的 “杰出志愿者”证书。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丛日旭及妻子田璐在大连香周路附近被跟踪绑架,当晚被非法关押于大连市看守所,后遭到大连甘井子检察院起诉及甘井子法院罗织罪名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劫持在大连南关岭监狱第十三监区。近日(2010年10月)得知狱警还让丛日旭给家打电话要钱。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第一监狱电话:024--89296257、024--89296258
监狱长牟家立:13390111106,办:024─89296100
副监狱长陈光:13390117358
狱政处长史英:13390117599
管教狱长郑君:13390117799,办:024─89296103
政委金鑫:13390118877,办:024─89296101
纪检书记李刚:13624040783,办:024─89296116
办公室主任陈志:13390117709,办:024─89296109
监狱医院院长刘利军:13309117656,办:(024─89296203)
副院长何佩江:13309117655,办:(024─89296205)
各监狱分别在主管部门、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狱务公开咨询举报电话,具体公开电话是:
沈阳第一监狱:024-88200384、024-88200384、88200361、88200350

大连南关岭监狱第十三监区电话是:0411-86908661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邮政(公)203信箱13分箱,丛日旭收(11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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