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沈剑、沈祥军兄弟先后被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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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淄城社区居民沈剑,男,45岁,妻子朱训青(音),43岁。夫妻二人为人随和善良,近几年从事建材生意,守法经营,公平交易,服务热情,赢得了客户的好评。可就是这样的好人,却被非法组织“六一零”指使的淄川公安局国保大队于2008年5月18日晚粗暴绑架。

当日晚上九点许,沈剑夫妇驱车送孩子去学校,回来刚到门口就被自称是淄川公安局的一帮人围堵,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欲将其拖上警车。争执中,家人听到后出来阻止,周围邻居和路人也非常气愤,纷纷指责这种非法绑架。这时他们叫来十几辆警车,大约几十人,粗暴的强行把沈剑、沈剑的妻子朱训青(音)、沈兵(沈剑的侄子,未修炼法轮功)、高楠(沈剑的外甥,未修炼法轮功)塞进警车,小区打扫垃圾的刘思根(男,55岁,未修炼法轮功),只因说了句“现在的公安就是坏,不去抓坏人专抓好人”,也被这帮匪警一起抓走。现朱训青被关押在淄博市看守所(张店区付家镇),其余四人关押于淄川看守所。

更令人气愤的是:刘思根的老伴被通知缴三百元钱就可以放人,她如数交上后,又让她签字,由于她不认字,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随便划拉了几下,结果无耻的恶警却告诉她,她老伴被拘留了,放人不可能。

2008年5月23日上午,淄川国保大队又非法绑架了沈剑的哥哥沈祥军。

沈祥军,男,56岁,淄川北关小学职工。2001年曾被非法劳教两年,2006年底又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八个月,在山东第二劳教所(王村)被迫害的出现高血压,糖尿病后于2007年6月释放。

这次被绑架淄川国保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家属在第二天被通知人已经被关押到臭名昭著的“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并索要五千元钱。


主要责任单位:淄川区“六一零”、淄川区公安局
主要责任人:淄川国保大队长王继峰,副大队长于永新(音)、李坤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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