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相关工作上怀大志而拘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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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以下谈的个人在生活中的一个小故事,主要不是在谈我个人做得如何,而是藉此与大家分享我是基于什么想法及法理的理解,来提醒大家法律知识和做大法相关的法律工作的:

我前一个工作是在美商公司担任「法律遵循部门」(legal & Compliance)的主管,负责的是要确保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符合总公司及当地法律,两方面的要求及规定。我在那边工作只有一年五个多月就离开了。我在做不到一年的时候,我的部门就获得总公司评比为亚洲地区最好的法务遵循部门,我被总公司给予从未给过任何地区最高评价的法律遵循主管,管亚洲区域的老板在香港,当他知道美国总公司给予这项荣誉时,他说他简直讲不出话来,我能把一个冷门、不受欢迎的部门,特别是在台湾很多人不喜欢遵守法律,觉得生意不好做,遵守法律很麻烦的情况下,做到第一。

我后来辞职了。我辞职后,美国总公司及香港主管立刻找我开电话会议,直接说明公司这么好的主管会辞职,一定是老板有问题。(我的直属上司是总经理)。因此开始正式调查总经理,找他面谈,而且要我复职。我婉拒了。后来美国和香港主管在我辞职多月后,又亲自来台湾找我,当面问我「让总经理走,你留不留」。但我去意已坚。最后,今年我们老板被要求离职,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他被总公司评价在法律与遵循上的操守有问题。

在大法工作中处理法律事务,我对自己的要求原比在常人工作中高。因为大法对我们的要求高,我们要比常人做得还好,目的不是为维护人间法律的本身,而是常人中的理,如果我们轻忽了,做得比常人差,或是以一般常人的想法心存侥幸、觉得麻烦,那可能就是修炼中的心性问题。因此,我身为有法律基本功的弟子,对大家在「法律上」的建议及说明,都是从防止可能发生纠纷,防止可能会造成大法的损失的高规格(保守)的建议及忠告。

或许有的同修觉得要遵守很麻烦,而且又有可能在实务上也有些灰色地带,选择一个省事方便的去做,那就是个人自己在正法修炼过程中选择和负责的问题。过程中的走正,将留下一个正的精神和正的路给未来人。因此提醒大家,怀大志而拘小节。也大致是基于以上理解。

敬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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