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澳英名律师投诉联合国 追究迫害法轮功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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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大纪元4月11日讯--4月7日下午3点,来自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资深人权律师克利斯-奈斯特(Christ Nyst)代理澳洲华裔公民章翠英向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递交申诉状,要求人权委员会调查章翠英由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遭到的人权迫害。这是首例以个人名义就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迫害向联合国提交的投诉。

来自澳大利亚的资深人权律师克利斯-奈斯特(左)递交申诉状后,和原告章翠英(中)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大门前合影 (大纪元图片)

*人权委员会受理个人投诉*

澳洲公民画家章翠英修炼法轮功多年,风湿病由此痊愈,身心受益。1999和2000年期间她去中国上访,恳请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结果被关押八个月。

诉状详细陈述了她在被关押期间遭受的肆意拘留,酷刑折磨,被剥夺了与澳大利亚领事联系的权利,以及受到极其恶劣的待遇。诉状指章翠英受到的一系列迫害违反了中国已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公约,国际民权政治权公约及联合国酷刑公约等。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目前已收下诉状,并将其副本呈交联合国任意拘捕工作组,酷刑特别调查员,推动及捍卫言论自由特别调查员,和宗教暨信仰自由特别调查员。

按照正常程序,联合国工作组和特别调查员将就诉状中提到的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事实进行审核,确定发动和执行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给予投诉人书面答复。

*改善人权,中国将更受尊重*

奈斯特律师希望,“联合国能通过调查,对中国政府的不当迫害作出慎重结论,由此也能纠正中国官方的不合理迫害行为。”他希望联合国通过调查后能向中国政府说明,“中国的人权状况还没有达到标准,尤其是对法轮功的镇压违背了人权标准,导致许多中国人受害。“

诉状由奈斯特律师和英国著名人权律师杰弗里-罗宾逊(Geoffrey Robertsen)共同起草,罗宾逊律师曾参与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的起诉,现任联合国塞拉利昂特别法庭主席。两名律师选择联合国人权大会期间向人权委员会提交诉状,希望国际社会进一步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

原告章翠英认为就迫害法轮功向联合国提起申诉,并不是为了使中国难堪,相反,“我们在日内瓦碰到很多各国官员,他们都对中国的人权问题提出抗议,如果中国能通过这次改善它的人权,世界各国的政府都会尊重中国人民,尊重中国政府。”

*国际社会关注新一轮群体灭绝*

在奈斯特律师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递交诉状的当天中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人权大会纪念卢旺达大屠杀十周年活动上发表讲话,他说,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他们的责任,在十年前没能及时防止并制止卢旺达的群体灭绝,不管是联合国秘书处,安理会,成员国或国际媒体,在当时都没有对正在发生的屠杀引起重视,也没有及时采取行动。

为此安南提出防止群体灭绝的行动计划,包括五个要点:防止军事冲突,防止平民卷入军事争端,取消“不受惩罚权”,及早提出明确警告,要采取迅速和果断的行动。他建议联合国指派一名群体灭绝特别顾问,负责收集有关潜在群体灭绝的信息,就可能发生的危险向联合国系统提出警告。

安南和很多国际官员因没有为制止1994年卢旺达的群体灭绝做出更多努力而受到指责。

中国自1999年开始的对法轮功的大规模镇压日益引起国际社会关注,至今有936名公开姓名的法轮功修炼者因不放弃信仰而被迫害致死。2004年1月在瑞士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新时代的群体灭绝”国际研讨会上,与会法律界人士和非政府组织认为中国正在发生的对法轮功德迫害已构成新一轮的群体灭绝。

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被认为是镇压法轮功的发起者,因此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德国,韩国等多国遭到起诉,罪名是群体灭绝,反人类罪和酷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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