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正法见闻之七:正义感强的人权律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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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3年9月11日上午8点半,芬兰著名人权律师艾可•坎尼斯托(Erkki Kannisto)先生代理芬兰法轮大法学会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分别向芬兰检察院和警察局递交了对罗干的诉讼状。此事,引起芬兰司法界和外交等界的轰动。



坎尼斯托先生是于9月10日,即起诉的前一天才接手这个案子的。在他用了两个多小时认真地倾听了大法弟子向他讲述的迫害事实真象、法轮大法是什么、为什么要起诉该罪犯610头目和我们对起诉的要求后,他毅然决然地表示愿意做我们的代理律师,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对罗干进行刑事起诉。

大法弟子一边向他讲真象,一边善意地提醒他被告人会钻“豁免权”的空子,并给了他一些有关资料。他很快地看了看这些资料说:犯下这么大的群体灭绝罪的人,是没有任何豁免权的。

由于时间紧,他开始只同意在罗离开芬兰前完成诉状,由大法弟子将诉状递交到芬兰北部的若瓦尼耶米市的检察院和警察局。随着大法弟子不断地讲真象,他的正义感越来越强,他将提交诉状的日期提前了一天。他同意在罗离开芬兰首都前,即第二天一大早,他亲自与大法弟子一起将诉状交到赫尔辛基的检察院和警察局。

在有限的时间里,他与大法弟子一起连夜工作。他准备诉状,大法弟子随时提供所需的证据材料,同时全力以赴地将所需资料译成芬兰文。

第二天早六点,大法弟子按计划来到了律师所,与律师一起对诉状和所需附件材料作了最后的检查,并打印出包括递交最高检察官和警察局,以及给媒体的诉状等材料。

9月11日上午8点30分,坎尼斯托先生于两名大法弟子一起,按法律程序将诉状递交到检察院和警察局。




此后,坎尼斯托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他说:今天我受芬兰法轮大法学会的委托向芬兰赫尔辛基的国家最高检察官和刑事警察局递交了诉状,以“酷刑”和“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罗干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一指控要经警察审查之后,由检察官决定案子是否在芬兰对罗干刑事起诉。我想这件事情的意义是保持人间正义。一个构成严重犯罪的人,如群体灭绝罪,在他出国时有被逮捕问罪的危险。



尽管610头目此次匆匆离开了芬兰,逃避了起诉,然而更多的人们却因此了解了迫害真象和法轮大法的真象。

坎尼斯托先生在电话中对大法弟子说:与大法弟子合作,我感到非常愉快。他表示,如需要,他愿意继续帮助那些在中国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找回人间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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