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起诉江XX一事 比利时大法学会致中国驻比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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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中国驻比利时大使及使领馆工作人员,

你们好!

2003年8月20日,法轮功学员依据比利时法律,正式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两名610办公室的帮凶,这是继美,法等国之后,又一例在海外法庭控告江氏及其帮凶残酷镇压法轮功的国际诉讼。

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及其帮凶,并不是针对中国政府,而是因为他们的行径侵犯了千百万民众的基本人权,犯下了大量残暴的罪行。

1999年7月,江泽民出於个人妒嫉,不顾众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反对,无视政府对法轮功的客观公正的调查,推翻当时国务院总理的决定,操纵610办公室(中国的盖世太保)及整个国家机器,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史无前例的迫害。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刑法,和国际法等。

这场以消灭'真善忍'的信仰为目的的迫害,纵容假恶暴,败坏了人类的道德,人类的信仰和基本人权被严重践踏。对数以亿计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施行系统的虐杀、酷刑、洗脑与残酷迫害,邪恶至极。在过去的四年里,已证实有将近八百人死于酷刑,而据信真正的死亡人数达数千人。数千人被强行关押在精神病院,遭受酷刑折磨。超过十万人往往未经审判而被送入劳教所。而这些数字仅仅是在江氏为隐瞒事实真相而对外界实行消息封锁的情况下我们所能探知的数字。在海外的法轮功学员同样遭到在江氏控制下的中国政府的骚扰和系统的迫害。江氏不惜动用国家财力的四分之一以达到其消灭法轮功的罪恶目的。

在极力掩盖其犯罪事实的同时,其动用全部宣传机器,用尽造谣,栽赃等一切妖魔化手段,诬陷法轮功,向不明真相的人民散播对法轮功的仇恨,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案就是典型的例子。这种毒害使得众多无辜的人们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做了不应该做的事,甚至犯罪。

作为中使领馆的工作人员,你们更是受害者,在江氏的胁迫,利诱和高压下,对法轮功及学员进行着迫害:造谣,诬陷,人权侵害等。我们真心希望你们在这场对正义和善良的迫害中,为了国家,民族和自己的将来,把握好自己,不要追随对人类犯下如此罪行的独裁者。

江泽民的所作所为,是在真正地破坏中国社会的稳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本代表不了中国政府,更代表不了中华民族。

比利时法轮功学员,依据法律,把江泽民及其迫害法轮功的帮凶,送上历史的审判台,就是让人们了解其犯下的罪行和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从而看清其邪恶的本质,尽早结束这场对中国人民及整个人类的灾难。

谢谢!

比利时法轮大法学会

200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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