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轮功学员正寻觅法律途径以群体灭绝罪起诉江泽民(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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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伦敦(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江××必须为其在过去四年来犯下历史上最卑劣的迫害行为以及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群体灭绝罪负责,并以其违反人性之罪行,接受正义审判。江××下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并唆使、指挥迫害约一亿的中国人民,导致超过700个死亡案例、数以万计的人在劳教所及拘留中心遭到无情的酷刑、数以万计的人被非法判刑、数百万家庭因此而流离失所。这场迫害不只是邪恶至极,而且目标是完全无辜的人。法轮功只是一个为全球无数人民带来健康和幸福的修炼功法,并且鼓励修炼人秉持真、善、忍的基本原则成为一个好人。这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历史悲剧,但它确实发生了,江必须负起罪责。

英国法轮功学会主席彼特.杰浩(Peter Jauhal)说:「江××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其规模及残暴程度超乎想像,将江××送上法庭审判,并向全世界揭露其罪行真象,攸关人类的良知。」

英国法轮功学员决心寻求任何可能的法律方式寻求赔偿,以及正义审判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责。令人鼓舞的是,英国政府在国际法领域以及将违反人性者送上正义审判台的态度一直保持着严肃且负责的态度。最近,英国外长宣布签署联合国反酷刑公约非强制性议定书时强调,全球法官、检察官的职责就是「防止和侦察」酷刑,以确保那些做坏事的人接受审判,受害者获得补偿。除此之外,部分受到英国皮诺切特(Pinochet)案判决前例之影响,江××必须为其职务罪行负责。今年初,非政府组织“穷追未受惩罚者”(TRIAL)主席--瑞士籍菲利普.格朗(Philip Grant)律师宣布和全球法轮功学会结成国际联盟,致力控诉江XX。在他的声明中说:「如同英国上议院在著名的皮诺切特案的陈述,不论被告的官阶有多高,都必须为其在位时所犯下的迫害罪行负责」。

近几年来很明显地,国际法不再一成不变,它不断地因应快速发展的国际社会的要求和期待以及逐步成长的责任感。今年不可能的事情,可能在五年后就成为事实。现在不会发生的,可能明年会发生。可以确定的是,江××不能不为其所犯的罪行负责,迟早要接受全民公审。英国法轮功学员将致力寻找合法的方式在英国控诉江的罪行,并采取必要的步骤已确保诉江案早日成为事实。但不论是何种法律途径、不论结果如何、不论可能性有多渺小,最重要的是,我们将利用这个机会促成向全球揭露江的邪恶、罪行以及最后将其送上法庭审判的全球行动。

杰浩先生说:「我们希望将江送上法院接受正义审判,也将变成人们越来越t解造成一亿人生活受到折磨的骇人的迫害真象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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