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制学校 酷刑逼人背叛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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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广州市洗脑班)正式成立于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是中共在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重要黑窝之一。他们使用的酷刑“球状捆绑”,是大队长之一的杨永成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带来的。这种酷刑挑战人体承受极限,目的是避迫受刑人在生不如死的情况下背叛信仰。

这个洗脑班位于广州市谭岗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左右两边各有一块牌子:左边“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右边“广州市法制教育管理所”,其实是同一个单位,一套人马两套班子。

位于广州谭岗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的广州市洗脑班(远景)

位于广州谭岗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的广州市洗脑班(近景)

洗脑班直属于广州市司法局,正式工作人员全部为司法警察,约有三十几人。把人迫害的生不如死就是它的“教育”方式,叫人背叛真、善、忍就是它的“教育”目的。二十年来,遭其劫持、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约千人次。

一、黑社会运作

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片警、街道、居委会等以黑社会的方式绑架、拖过来的。他们先摸清法轮功学员的行踪,然后设伏,等法轮功学员一出现,一伙人立即一拥而上,把法轮功学员拖进事先停在附近的车里,直接送到洗脑班。把法轮功学员劫持走后,有的居委会通知家人,说去“学习”了,但这个“学习”的地点高度保密,绝不告诉家人。家人送衣服,也只能送到居委会,然后由居委会转交。有的则完全不告诉家人,人就这样失踪了。

家人往往要经历千辛万苦,报人口失踪,采用种种方法才能打听到这个非法关押地点。一看家人找上门来了,瞒不住了,洗脑班才会出来几个人见家人。出来前,他们都会先把警号摘下来。对家人先是一通拍摄,威胁说:“你怎么知道的?”“谁让你们来的?”等等,却只字不提自己的违法绑架和挟持行为。

洗脑班大门常年紧闭,没有对外联络窗口,人员信息高度保密。洗脑班从不出具关押证明,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相当于在社会上失踪了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二、洗脑方式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进来后,先被分到一个洗脑大队。洗脑班原来有四个大队长,李志强、田丽辉、杨永成和孙文辉。田丽辉已于二零一九年十月退休,不确定现在是否还继续参与迫害。孙文辉对外称呼“孙科长”,不但积极在洗脑班里迫害法轮功学员,还经常对社会民众洗脑迫害。比如参加南沙区政法委举办的“结对共建共创无×教示范工程”、荔湾区政法委主办的“反×教宣传进校园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孙文辉都作为主讲人,毒害了众多世人,特别是天真烂漫的学生。

每个大队有四、五个管教,即一线警察。这些警察大部份常年在洗脑班上班,直到退休。洗脑班灌输歪理邪说的方式包括看录像、谈话等。具体进行洗脑的是犹大。常年驻扎在广州市洗脑班的犹大是王忠诚和冯灵萍,他们领薪水,坐洗脑班的班车上下班。

洗脑班强制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所谓“四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和揭批书。非法关押时间则是无限期,一般三个月以上,最长的将近两年。比如时年七十多岁的丁满菊老太太,于二零零二年四、五月期间被绑架至广州市洗脑班,为抵制洗脑,丁老太太几次绝食,直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下旬才得以放回家,历时一年八、九个月。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通常要写下“四书”,通过所谓的验收后,才能出班。如法轮功学员拒绝洗脑,洗脑班通常会辱骂、侮辱法轮功学员。以前还使用酷刑,洗脑班经常采用的酷刑是球状捆绑、180度弯腰站立、剥夺睡眠。球状捆绑是杨永成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带来的,这种酷刑挑战人体承受极限,目的是避迫受刑人在生不如死的情况下背叛信仰。

酷刑演示:“球”形捆绑

酷刑演示:180度弯腰站立

如果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洗脑班立即进行野蛮灌食。

二十年来,这个黑窝劫持、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上千人次,其中有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多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一年四月,广州大学教师、法轮功学员王家芳被绑架至广州市洗脑班,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王家芳的同事李晓今副教授则被非法关押到黄浦区洗脑班,李晓今到黄埔洗脑班第二天即被迫害致死。

广州市洗脑班对湖南法轮功学员廖元梅注射不明药物,致使廖元梅体重从115斤下降到70斤,整个人变了形;将法轮功女学员李红霞迫害致精神崩溃;迫害中科院工程师冯璜致生命危急;连续数天捆绑、侮辱珠海报关公司经理何志维;将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特种门诊任职护理师李旻蔚迫害致左腿肌肉萎缩,不能行走。

广东保南能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婷婷,被广州市洗脑班通宵球状捆绑、连续四天四夜剥夺睡眠、冬天泼冷水,体重从130多斤下降到70斤。广州市东山区人民医院放弃治疗,洗脑班才将生命垂危、气若游丝的梁婷婷非法押送回江苏老家。

梁婷婷被广州市洗脑班押送回家时的照片

三、非法拘禁违宪违法,家属、律师正义控告洗脑班

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广州市洗脑班的正式工作人员全部为广州市司法局的司法警察。二十年来,广州市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拘禁。期间,对法轮功学员采用剥夺睡眠、酷刑、侮辱、殴打,犯下了严重的非法拘禁罪、酷刑罪。

◎抵制洗脑,吕春夏被劫入看守所,律师控告洗脑班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广州市白云区法轮功学员吕春夏在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永宁村公婆家中,被广州白云区黄石街综治办章光明、李连生等人绑架到广州市洗脑班。因为她拒绝洗脑“转化”,二零一七年三月从洗脑班被劫入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走上所谓的司法程序。

吕春夏

二零一八年二月,吕春夏被佛山市顺德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她被洗脑班非法拘禁的八个月却不计入刑期。

吕春夏的代理律师向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设立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的法律法规依据;并向广州市检察院和广东省检察院对黄石街道、章光明、李连生、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及曾彬提起了起诉,要求立案,追究上诉人员的法律责任。

◎谢宇冤狱释放,被直接劫入洗脑班,家属控告

谢宇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广州市越秀区青年法轮功学员谢宇结束两年冤刑之时,被越秀区珠光街道和珠光派出所直接从看守所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被迫害了八个半月,于十月十日晚才回到湖南益阳老家。回家时,谢宇身体状况很不好,牙齿松动。在洗脑班里面还摔了一跤,椎骨受伤。家人依法向各级政府、监察委、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和控告。

◎余萍被非法拘禁三个月,家人投诉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广州市越秀区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余萍因包里有几张法轮功真相资料,在北京路步行街被越秀区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非法关押在二大队。

余萍

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家属没有收到洗脑班任何书面通知,联系不上这个二大队,也送不了衣服。因此,家属向广东省司法厅、白云区政府、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广州市监察委、广东省监察厅、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投诉了洗脑班的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广州市洗脑班设立的法律依据。

余萍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才被释放回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洗脑班恶人信息

广州市洗脑班有正式工作人员三十几人,全部是广州市司法局的司法警察。洗脑班的负责人经常换,但也主要是在司法局内部调动,里面的所谓工作人员则几乎不变。初期所长是潘锦华;副所长是刘志雄、贺运育,李雪珍、邱陶标、庄大强、花少霞等在不同时期任过政委;赖鉴锋任教育科科长。其中潘锦华、刘志雄一直参与迫害,直到退休;贺运育、李雪珍、邱陶标、庄大强、花少霞、赖鉴锋后来调到司法局其它部门。

洗脑班二零一六年负责人是曾彬,二零一七年是江伟强。现在洗脑班负责人是王太华,冯虹是副所长,陈健生是政治处主任。大队长是李志强、田丽辉、杨永成和孙文辉。周静、洪雅、杨小惠、陈碧晶、廖伟东、温玉书是积极参与迫害的一线管教(也称大队干警)。伍学文、李灿增、李亮清、唐勤恒是积极参与迫害的行政人员(也称机关干警)。邓锦侦、钟毅明、邓梅青、田丽辉、陈素莲、刘国壮积极参与迫害直至退休。

广州市洗脑班由广州市司法局设立并管理。

广州市洗脑班
所长王太华:男,1974年4月17日出生,13503091701
副所长冯虹:1970年10月20日出生,13829709120
政治处主任陈健生:男,1967年7月17日出生,13924174002
管理科科长孙文辉:男,1969年6月6日出生,13318855605
原所长潘锦华:1952年1月29日出生,13609711478
原所长江伟强:男,1965年6月14日出生,13802900385
原副所长贺运育:男,1958年8月10日出生,13503053783
原政委李雪珍:女,1952年1月27日出生,13424121561
原政委邱陶标:男,1968年11月28日出生,13609708992
原政委庄大强:男,1957年2月20日出生,13640223344
原政委花少霞:女,1961年10月20日出生,13922793293
原教育科长赖鉴:男,1959年9-月24日出生,15917428766
管教(大队干警)
大队长李志强:男,1973年12月9日出生,13660522354
大队长杨永成:男,1969年6月21日出生,13711399906(迫害主力)
原大队长田丽辉:女,1964年10月24日,13533518302(迫害主力)
陈碧晶:1979年1月15日出生;020-86442873、13825131155
周 静:13826411345
洪 雅:13609027362
杨小惠:13682277303
廖伟东:13924077318
温玉书:13302338806
谭国聪:18680200600
李锦程:13430228843
范梦佳:13602754272
李忠斌:13512799530
何志刚:13676127245
张学强:18928896535
行政(机关干警)
李灿增:1988年8月10日出生,15915764506
李亮清:男,1984年2月1日出生,13570395612
唐勤恒:13622202502
伍学文:13538804517
蓝 运:13760830280
何晓畅:13580490610
罗慧敏:18818858709
罗加永:18820012019
彭爱添:13660144223
邱学榜:13632363326
叶学生:13682202195
积极迫害直至退休
陈素莲:13060671866
刘国壮:男,1960年7月4日出生,13539898360
邓梅青: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13560003842
钟毅明:1957年8月17日,13602840798
高仕和:1964年8月24日,13610195772
吴芝莲:1958年3月05日,13660099330
梁惠平:1956年10月14日,13924268819
张 威:1951年9月28日,13533388075
犹大
王忠诚,男,接近70岁
冯灵萍,女,60多岁
广州市司法局
书记、局长廖荣辉:男,1965年5月26日出生,020-83100001、13825006666
纪检监察组长何世光:020-83100002、13178821900
副局长袁英宽:男,1964年8月25日出生,020-83100005、13922702236,分管洗脑班
副局长谭祥平:020-83100013、13902258351
副局长何友汉:020-83100011、13380038016
副局长刘庆国:020-83100010、13609728000
副局长张建山:020-83100008、13378464986
副巡视员鲁义华:020-83100009、13500005196
副巡视员沈佳良:020-83100016、18529119963
副巡视员谢洁:020-83100018、13925126088
副巡视员李毅:020-83100017、13922466089
副巡视员张应林:020-83100015、13316259868
政治部主任左彪:男,1972年11月14日出生,13602793804
徐显干:020-81209362、13802950304
黄怀强:020-81341795、139022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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