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淳朴女士孙艳环再被冤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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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轮功学员孙艳环,今年六十二岁,淳朴、善良。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她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在家庭中,她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

几经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孙艳环修炼真善忍,多次遭佳木斯公检法人员迫害。早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孙艳环被骗到建国路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在看守所,孙艳环身体出现不适,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六日,孙艳环经两次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佳木斯中级法院非法判孙艳环三年缓刑五年。

孙艳环回到家,之后不长时间,她的身体极度不适,出现瘫痪,被迫手术治疗,两个月后回家卧床休息。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司法局高波带领建国路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到孙艳环家,强行把孙艳环抬上警车,拉到派出所。由于当时孙艳环的身体仍然不适(胸椎手术没恢复好),经过分局领导和派出所所长协商后,将她送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给孙艳环下达了撤销缓刑裁定书,对孙艳环收监,执行原判三年。当日,警察就把孙艳环劫持到看守所。但是由于孙艳环的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孙艳环被送回家,继续由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监控管理。

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建国路派出所警察、东风区检察院的一个姓李的主任和东风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李薇,带孙艳环去了向阳区检察院。他们告诉说,要对孙艳环非法起诉。警察说要从新立案和起诉。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孙艳环再被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庭上,孙艳环为自己做了堂堂正正的自辩,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判。

再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收监未果

1、以体检为借口 送达非法判决书

孙艳环被非法庭审一个月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佳木斯向阳区法院法官纪忠(纪中)给孙艳环打电话说:“你不是身体不好吗,明天去医院检查检查,看看到底什么样啦?”他让孙艳环十二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半去向阳法院,说要领她检查身体,然后下(非法)判决用。

第二天早上八点二十分,孙艳环就到了向阳法院,给纪忠打了电话。纪忠在电话里说:“你来了!你先等会,我一会去楼下接你。”

八点三十分,孙艳环过了安检后,纪忠把孙艳环领到三楼的被审判人等候室。在那里,纪忠把法院对孙艳环的非法判决书递给了她。孙艳环被冤判四年六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刑期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开始,再扣除孙艳环上次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一年两个月二十六天后,此次冤案截止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上次冤案是缓刑,这次非法判的是实刑。

孙艳环在“是否有异议”和“是否上诉”栏内分别添了“有异议”和“上诉”后,签了字,按了手印。然后,就被法警拉去体检。

2、体检结果高危 看守所拒收

孙艳环先去佳木斯传染病院做核酸检测,然后,又被拉去向阳公安分局,做了有无毒品检测,最后到佳木斯中心医院做了常规体检。检查结果是:一、血压高(高压一百九十四、低压110mm汞柱);二、心梗。原来的胸椎、肺结核不给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三十分,一法警把检测化验结果取回后,便把孙艳环送去佳木斯看守所,欲非法关押,执行非法判刑。

在看守所接收室里,来了个临时医生,给孙艳环检查身体。这时,二零一七年孙艳环在看守所病重时,带她去中心医院检查,并确诊病症的一个女警官刚好也在。她见到是孙艳环后,很惊诧,“哎呀”一声,问:“你、你怎么又来了?你不是身体不好吗?”

孙艳环说:“当年看守所让我回家时,我先去了佳木斯大学医学院第二医院,医院诊断我是肺癌晚期,就直接给我送去放化疗科。当时医生给我做了全面检查,最后通过穿刺化验,发现胸椎上长的东西不是癌,而是结核。医生推荐我去结核病院继续治疗,我又去了结核病院,拍片,胸椎骨结合处原来的三个连接的刺,只剩下了两个,其中一个已被结核菌吃没了。我就在结核病院住了两个月。后来回家,又不断地学法、炼功,就好了。”

这时,看守所负责接收入所的狱医又给孙艳环测了血压,说:血压真高。女警官和狱医说了孙艳环二零一七年在看守所病情严重的情形。于是,狱医向当班所长说了他给孙艳环下的诊断,共三个病症:血压高、心梗、肺结核。看守所所长说,不用签字了,直接退回吧。

就这样,孙艳环回到家正好是晚上五点。

关于孙艳环遭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面临重新被起诉》、《被非法庭审 黑龙江佳木斯市孙艳环堂堂正正自辩》。

参与迫害孙艳环的主要责任人:

1、宋涛,男,此案主审法官
出生年月:1969年2月28日出生,蒙古族
电话:04548709816、13512645666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
家庭住址:向阳区光复路安民公共服务中心立新社区合作新村11号五单元302
宋涛的妻子:武颜,工作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18903687999
长女:宋文茜
2、纪忠,刑庭法官(有时宋涛在背后指使,由他出面),电话:04548709817、13091637128
3、李利锋,女,1968年11月20日出生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电话:138461692813318697098055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家庭住址:前进区春光社区21组9号
婚姻状况:离婚

其他相关责任人: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新
地址:现迁址至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898号
区号:0454
院长周哲:04548709801、13504546655
副院长王晓方:04548709802、13846199996
副院长杨清江:04548709803、13945499990
副院长岳强:04548709805、13504546666
副院长张海燕:04548709806、13845477975
赵玉斌:04548709807、13298762222
刑庭
宋涛:04548709816、18903687999(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纪忠:04548709817、13091637128(有时宋涛在背后指使,由他出面,他也是迫害井玉华的主审法官)

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李利锋:13846169281、18697098055(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检察员张宏伟(负责此案)
检察长吴畏:13836667777
副检察长黄永成:13945495555
副检察长汤浩洋:13091635767
副检察长陈斌:13846163632
副检察长孟力群:13945484777

佳木斯东风区司法局长刘宏宇:04548382448
东风区司法工作人员
高波:18145441964(此人就是对孙艳环的恶意举报并带警察抄家,才出现此案)
李薇:13354549011

佳木斯看守所电话(2020年更新):
所长室:0454-8519118
所长刘洪伟,手机:13945450877、18645450378
副所长赵君平,手机:13555587516、18645450518
教导员薛建功,手机:13803659333

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信息更新)
局长刘东方:15946557333
副局长冀富春:13803656988
副局长孙铁力:13945476666
副局长栾晓磊:13503693333
副局长闫洪滨:13846155678
副局长冯凯东:13836669777
石广鑫:13945499777
刑警队曹盛杰:13349553888
刑警一队刘宇龙:13845409234
办公室
许谦:1394545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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