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80岁程思桂遭中共黑衣人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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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程思桂在四川泸县得胜镇向世人免费发放大法真相资料。三个黑衣人抓住老太太,一把夺过她的包,强行扭送派出所。

在派出所,陈思桂告诉警察,自己曾患乳腺癌,修炼法轮功,癌症好了。迫害法轮功的是江泽民、周永康这些坏人。法轮功学员发资料是在救人,在做好事,没有违法。现在天灾人祸凶险,救人要紧。

得胜派出所警察,在程思桂没有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了她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大法师父的法像,还有播放器等私人财物。

警察把老人包里的真相资料拿出来作为构陷的所谓证据,强拉程思桂的手,指着资料拍照,又强行逮着老人的手盖手印、掌印,强迫老人走路,摄像摄取她走路的步态,强迫录制声音,逼问资料的来源等等。警察非法询问到晚上十一点,老人才由家人担保回家。

回家前,程思桂要求归还被警察搜去的大法书籍等,派出所警察把合法的个人财物诬蔑成违法的,不予归还。

老人曾被非法判刑两年

程思桂,四川泸州气矿退休工人。她曾是癌症患者。她丈夫患癌症年轻早逝,儿子患癌症夭折,她修大法绝处逢生,癌症消失,远离了死亡。为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她被非法拘留、劳教迫害,还经常遭到单位、社区骚扰。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程思桂在江阳区黄舣镇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因搜出随身携带的四张神韵演出光盘,被江阳区国保诬告到江阳区检察院。当检察院告知不予起诉时,国保紧抓不放,又将程思桂告到法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江阳区国保大队队长乔建华或曰“跟我走一趟,把事情说清楚就回来”,或曰“去法院签个字”,两次将程思桂骗到法庭接受非法庭审,江阳区国保、检察院、法院共同上演庭审闹剧,两次审判均十分钟不到,就草草结束走完过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晚上九点,江阳区法院三人到程思桂家送达判决书。程思桂被判刑两年,处罚金三千元。这几人一进门,就连续拍照。他们要程思桂在非法判决上签字,程思桂就叫他们把送来的文件念一遍,看看是些什么东西。他们不念,急忙要走。他们怕程思桂送他们出门,急忙说,不要送,影响不好。程思桂善劝他们:全世界都在起诉江泽民,不要迫害法轮功,要为自己留后路,为自己的家庭、子孙着想。我们无冤无仇,你们是受蒙蔽的,停止迫害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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