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张菊英被非法关押在三江女子看守所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贵阳市65岁的法轮功学员张菊英女士2020年1月30日在太慈桥附近讲真相救人,被恶人诬告遭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贵阳三江女子看守所。

同日,贵阳市太慈桥派出所和贵阳市南明分局恶警对张菊英家进行非法抄家。

张菊英,贵阳市发电厂退休职工,以前疾病缠身,心脏病、美尼尔氏综合症、颈椎骨质增生、贫血、坐骨神经痛、十二指肠全部溃疡、咽喉炎、鼻子细血管外露、长期流鼻血,长期神经衰弱等疾病,西医、中医看遍,各种偏方也看了,都看不好。丈夫说她:一部烂单车所有零件都响,就铃铛不响。1993年她修炼了法轮大法,所有疾病不药而愈。

1999年10月底,张菊英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因此而遭到南明区公安局的屡屡迫害,她曾两次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白云区看守所、南明区看守所);两次被非法劳教,累计五年半;两次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累计七个多月),经历了九死一生的痛苦折磨。

在劳教所她因抵制迫害而绝食,被野蛮灌食,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张菊英回忆被强制灌食时的情景:她们把我送到医务室,两个护卫队的男子强制按住我的头,另外十几个人围着我,有的按肩膀、有的按手臂、按双手、按双腿、双脚,就这么多人,死死的按住我不能动。他们强行给我灌食,采用极其痛苦的鼻饲,把管子插入鼻孔,塞进胃里,我不配合,他们把我绑在床上灌。开始每星期灌食一次,后来就是每天灌食,有时一天还要灌两次。他们为了方便,两次灌食之间,管子一直插在鼻孔里,等第二次灌食完后,才拔灌食的管子。为了固定灌食的管子,他们在我脸上贴满了胶布,时间一长,脸肿胀,鼻子扯着脸钻心痛。就这样我被强行灌食一个月左右,后来灌不进食物了,他们就改为输液,输液也输不进了。生命垂危。

在劳教所,因为要求炼功,张菊英被关三次禁闭,每次禁闭一个月。禁闭室里什么都没有,连窗户都没有。只有一个厕所蹲位。墙上长着白毛。里面又臭又脏。夏天蚊子成群。叮得人无法忍受。没有床,地上也不能睡。墙上有三个透气孔,门上有两个孔:上面是监视孔,下面是送饭孔,饭就从下面孔里送进来。外面有包夹全天24小时监守,两个小时换一班。张菊英说她在里面站一会走一会。炼功可保持体力。包夹看见,告诉狱警把我的手脚绑起来,绑得很紧,坐不了,睡不下。血脉不通,手脚发乌。我用头去撞墙,嘭、嘭、嘭不知撞多少次,包夹报告狱警,狱警斥问为什么?我说反正都要死了。她一看确实不行了,才松绑。三次禁闭,二次在禁闭室里没有睡过觉。另一次让她睡在一床又臭又脏,什么味道都有的被褥上。

2014年4月21日下午,张菊英被贵阳市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狠劲把她拽上警车,甩在车上,导致她右肋骨受伤,胸部重重撞到车椅子上,钻心疼痛,以致不能行走。她仍被劫持到洗脑班非法关押三个多月。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得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

常言道:“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


相关责任人:
1、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公安分局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北路2号
郑国庆:南明区政府党组成员、党委书记、局长,电话:0851-85509399
刘冬红:党委副书记、政委,电话:0851-85527232
夏发平:常务副局长,电话:0851-85527797
文强: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电话:0851-85525455
周兵: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电话:0851-85517369
刘志强:副局长,电话:0851-85509700

2、太慈桥派出所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青山路8号
派出所办公电话:0851-85114798
郭理智,警号:007695,职务:所长,电话:13985165878
刘颂,警号:007699,职务:教导员,电话:13985576999
卫宁,警号:007598,职务:副所长,电话:18984110516
牟敏,警号:005294,职务:副所长,电话:18985007856
李虎,警号:009928,职务:刑侦中队长,电话:13511936800
罗君,警号:035352,职务:巡逻中队长,电话:13595176122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