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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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自中共、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以来的二十年间,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中共茂名市“六一零”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被证实至少已达32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公布出来的至少72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公布出来的至少105人;被关洗脑班迫害、被上门骚扰、跟踪监控、绑架、拘留、抄家,以及被降职、开除和罚款、抢掠财物者难计其数。茂名地区无论一审法院如何对法轮功学员冤判多少年,若法轮功学员上诉,到目前为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茂名市中级法院最终都是维持原判。也就是说茂名市中级法院就是受茂名市“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指使迫害法轮功学员重要工具之一。

二零零零年二月,迫害元凶江泽民蹿到茂名、高州搞“三讲”,借以推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罗荫国(判死缓,已在监狱毙命)、周镇宏(已判死缓)、杨光亮(已判刑十九年)、倪俊雄(已判刑十五年)等等茂名市政法委、司法部、茂名市“六一零”、公、检、法等各系统的头目紧紧跟随,都想升官发财。江派邪恶集团想升官发财的潜规则就是靠迫害法轮功学员来获取政治资本,因此,茂名地区成为广东省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

据内部透露,一审法院听命于二审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的意见。也就是说,在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茂名“六一零”就与茂名市公、检、法等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头目串通一起密谋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其实,茂名“六一零”组织就是由国保、公、检、法等人员组成。法轮功学员被一审法院非法判刑后,茂名市中级法院不纠正一审法院错误,对冤假错案仍然维持原判,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了深重的苦难。请看以下几例。

1、六旬老人郑保被迫害含冤离世

郑保,男,茂名市茂南区人,生于一九三四年八月,工作单位茂名市二建。郑保原来有严重的肺结核病,久治不愈,身体很差。在一九九七年间他幸得的开始修炼大法,身体很快康复,花甲老人又能参加木工家具的制作,增加了家庭收入,全家人幸福美满。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郑保和几位法轮功学员不畏艰苦骑自行车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却被绑架和关押。同年八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关在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又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郑保被绑架关押在茂名“法制学校”(洗脑班)迫害,同年十月二十一日又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郑保请律师作无罪辩护并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黄昌文、代理审判员陈少玲、徐某某,书记员李超等,拒绝律师出庭作无罪辩护,维持原来的冤判。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郑保等人被送到阳江监狱第十监区迫害,年过七旬的郑保肺结核复发,身体长期低烧,不但得不到休养医治,还要出工完成生产任务,于是又引起了严重的心脏病。出狱后不久,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茂名市人民医院含冤离世。

2、公认的好人吴祖强被非法判刑八年

吴祖强,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生,广东省高州市胜利农场退休职工。他工作勤恳,技术优秀,原住胜利农场大井分场一队时,曾在橡胶工人技术比赛中得过第二名,而且他也是一个让领导信任、让百姓赞许的好人。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个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将吴祖强父子绑架,他们的电脑、打印机、摩托车和大法资料及现金二万六千多元被抢走。其后,父子俩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河西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即洗脑班)、高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法院对当时已六十多岁的吴祖强非法开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非法宣布对吴祖强判刑八年、吴先金一年。吴祖强向茂名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不开庭,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维持原判。

被非法拘禁后,吴祖强身心备受严重摧残折磨,原本一直健康的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精神上更是遭受巨大压力。在阳江监狱,吴祖强被“转化”迫害,其强制手段包括:剥夺睡眠,强迫看洗脑光碟、诬蔑法轮功书籍等。

二零一八年,吴祖强出狱后,身体损伤很大,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去世。他的儿子吴先金、原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九六级本科生,由于修炼法轮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被迫退学,遭受中共当局人员的非法判刑一年、三次被劳教(共六年),遭受毒打与种种虐待,野蛮灌食、强制洗脑等迫害。

3、退休优秀中学教师麦治中被冤判七年

麦治中,时年七十三岁,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是一位令人尊敬的退休中学物理教师,优秀教师、一级教师等荣誉证书一大摞,桃李满天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中午,茂名市“六一零”、茂名南区公安分局、茂名市河西派出所等,一行十几人到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麦治中家里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和大法书等大批私人物品。同时,绑架了麦治中和在他家的法轮功学员:柯郑基、谢亦兰、吴志岐、李淑明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构陷麦治中、柯郑基、谢亦兰、李淑明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戴建兰、余华丹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九时,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对被非法关押近十个月的法轮功学员麦治中、柯郑基、谢亦兰、李素明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李志强受茂名市中级法院的委托,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法庭非法宣判:麦治中判刑七年、罚款两万元;柯郑基判刑六年、罚款一万五千元;谢亦兰判刑五年、罚款一万元;李素明判刑三年、罚款五千元。目前,麦治中还被关押在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4、残疾人柯郑基被两次冤判

柯郑基修炼大法前,是一名患有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病的残疾人,他的腰、颈关节钙化活动功能丧失,全身骨痛,膝关节游走性刺痛等,只得病残、病退在家休养。一九九七年三月,他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多年的疼痛消失,十几年来,他都不用打针服药,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也为单位节约了不少医药费用,工作上也很尽心尽力,家庭幸福美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给柯郑基及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与灾难。柯郑基曾经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化州洗脑班迫害;因身体病残找不到工作,就回到乡下,种果树维生。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阳江监狱遭到了洗脑、下药、做奴工等迫害。柯郑基的妻子遭到威胁、恐吓与他离了婚。

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柯郑基出狱后回到果园,果树全没了,那里已是一片荒草地。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柯郑基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送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遭到警察的再次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点过,柯郑基在法轮功学员、退休中学物理教师麦治中的家被绑架。同日下午一点过,茂名市“六一零”、茂南区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警察等一行十几个人,非法闯入残疾人柯郑基家,翻箱倒柜,屋里东西翻的满地都是,邻居下楼听到警察说:“有用的东西都拿走”。警察非法抢走了大法书、电脑和现金三千多元等私人物品。红旗街道龙山居委会人员 邓再银,在抄家物品单上签了名,但是没有证明抄走了3000多元现金。茂南区“六一零”不给家属抄家清单。非法抄家之后,茂名“六一零”等人员,他们不承认抢走了现金三千多元。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柯郑基家人聘请律师维权。同日上午,律师到广东省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柯郑基时,发现柯郑基面色苍白,一副病态的样子,于是便问柯郑基有什么病。柯说:修炼法轮功之前,自己患有强直性脊椎炎和有肾积液、双侧肾脏都不一样大。曾做过医生的辩护人律师知道这两种病均属不治之症,尤其是肾积水病甚至可以危及生命,于是便替柯郑基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第二天被茂南区国保“六一零”头目周文驳回。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九时,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对被非法关押近十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柯郑基、麦治中、谢亦兰、李素明非法开庭。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李志强非法宣判:麦治中判刑七年、罚款两万元;柯郑基判刑六年、罚款一万五千元;谢亦兰判刑五年、罚款一万元;李素明判刑三年、罚款五千元。柯郑基当庭不服判决,家属为他分别聘请了律师为他继续维权。律师要求茂名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给法院写了相关法律文书,但最终茂名市中级法院法官罗文不讲法律,不开庭。在没有收到律师二审辩护词,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九时,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李志强受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内对法轮功学员柯郑基、麦治中、谢亦兰、李素明等四位维持原判等宣判。目前,柯郑基还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5、青壮年知识分子梁锦春被两次诬判

梁锦春,男,生于一九七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因到北京向世人证实大法,于二零零一年八月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茂石化“六一零”剥夺工职,此时他才新婚一个多月。期满释放后才一年多,二零零六年二月的一天半夜,一伙歹徒闯到他家非法抄走个人资料及物品,拳打脚踢,将其劫持至茂名第一看守所,后秘密开庭,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冤判后,他被送阳江监狱迫害得常常肝区痛、乏力、头晕、恶心等,身体状况很差。由于连续的遭迫害,他妻子承受不住精神上的不断打击,被迫与他离了婚,造成又一个家庭的破裂。

二零一二年刑期满回家后,为了生活,他四处找工作,由于身体在监狱被迫害得很严重,害怕再遭绑架,造成身体、心理压力很大,在他唯一的儿子出生前的第七天,因肝硬化离开人世,年仅四十一岁。

6、李坤、梁桂芬一家三口被诬判

李坤,男,一九五五年生,茂名市茂港区人,汉族,文化程度高中,退伍军人,无业,住茂港区坡心镇红十月村委会边村。

修炼法轮功之前,李坤在家务农,吸烟很厉害,他的牙齿是黑的,左手食指和中指的第一个关节处都是黄的,身体也是一身糟,肠胃病、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结肠炎、便秘、乙肝大三阳、鼻炎、神经衰弱、经常头痛等多种疾病,被折磨得晚上睡不着觉。

一九九八年一月有幸学炼法轮功后,李坤暴躁的脾气也改好了,戒去烟、酒、赌瘾等不良嗜好。三天后神经衰弱也神奇般好了,头不痛,睡觉也睡的香;半个月后胃病好了,以前不敢吃冻、硬、难消化的东西,后来吃什么都可以了;一个月后乙肝也好了,脸色变的红润,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感觉。

妻子梁桂芬未修炼前也有胃病,经常与婆婆顶嘴,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处处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对公公、婆婆更加孝敬,与婆婆不再顶嘴,一家人和蔼可亲,左邻右舍及李坤的姐姐们都赞叹“法轮大法真神奇”。

李坤的母亲八十多岁也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行动自如,儿女都对她很放心。法轮功给李坤全家带来了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给李坤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李坤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温馨和幸福,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长期生活在惊恐之中。他遭受到多次非法拘禁、跟踪监控、强制洗脑、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十四年等。他儿子李鑫华与他同时被非法判刑五年,同他一起在阳江监狱受迫害。在他遭受迫害期间,母亲八十多岁被抓去茂名洗脑班迫害,父亲在恐怖之中去世。在李坤还没有走出监狱时,妻子梁桂芬于二零一三年在家被茂港区“六一零”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李坤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才走出四会监狱。

迫害法轮功开始的前两年,李坤有家不能回,流离失所两年多。阮忠带队不知道有多少次到家里抄家抢劫抓人。李坤从北京回来后,阮忠一伙更是时时打听李坤是否在家。警察扬言要封李坤的房子,家中只剩下李坤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和不到十岁的小女儿非常惊恐。老人担心房子被封没有地方住,小姑娘担心是不是就要成乞丐了。

李坤的儿子李鑫华在电白电海中学读高一,学校组织诽谤法轮功的游行,李鑫华拒绝参加,被学校勒令开除,书没得读,只能到工地干体力活。李鑫华被迫到茂名一所学校学电脑。

李坤只好离家出走,全国上下没有说话的地方,李坤只好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法轮大法好”。二零零零年元旦,李坤带着儿子李鑫华与法轮功学员吴金成、刘剑宗在茂名市区悬挂大法真相条幅、横幅。第二天半夜两、三点,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茂港分局共几十人,在茂南分局彭剑科长的带队下,包围了李坤的租住在茂名新坡商业城三街的出租屋,围住出租屋,又敲又拍,然后用铁棍撬开门,警察冲上二楼,抢走的台式电脑一台、彩墨打印机两台、联想多功能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一台等私人物品和大法资料一批,并从李坤身上抢去二千四百九十元现金、从吴金成身上抢去一千一百八十元现金。警察将他们四人绑架至茂南分局,不准睡觉,把李坤手用手铐反铐、戴着脚镣、脚尖踮地反吊在沙发的背后三日三夜。茂港分局自称绰号叫“李黑仔“的刑侦股副股长李刚(音)对李坤刑讯逼供,拳打脚踢,并穿着皮鞋踢李坤小腿胫骨,痛的李坤至休克。后转至茂名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二十多天后,被所谓逮捕转至茂名第一看守所,日夜奴工十几小时。茂南区检察院何杰非法起诉李坤等四人,茂南区法院法官柯学军于同年四月二十五日非法开庭(审判员,李海英,谭卫,书记员:李志强),枉法判处李坤十四年,吴金成十四年、刘剑宗十二年、李坤儿子李鑫华(当时不满十八岁)五年。李坤上诉,茂名中级法院黄昌文(代理审判员:罗文,梁剑容,书记员,徐忠圣)无理维持原判。就这样,李坤和他儿子被关在阳江监狱迫害。

李坤的父亲自从李坤被迫害后,一直思念着儿子与孙子,整个人寡言少语,因遭恐吓,神不守舍,于二零零七年一天不幸摔伤,下午即含冤离世。老人死不瞑目。

李坤十四年冤狱,被非法关押在阳江监狱和四会监狱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各种体罚虐待、拳脚绳铐不离的迫害。

在李坤还没有结束冤狱时,他妻子梁桂芬独力支撑这个残缺破碎的家庭,抚老育幼,受到乡邻的交口称赞,可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梁桂芬被绑架,同时在李坤家里被绑架的还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茂名市茂港区法院对梁桂芬非法开庭。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区法院再次开庭,审判长梁友斌只字不提十二月二十五日亲属送去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的真实证词,还是采用公诉人的假“证词”,对梁桂芬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梁桂芬向茂名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家属聘请了两位律师维权,被电“六一零”人员、派出所警察威胁恐吓。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梁桂芬上诉案于茂名市中级法院。第一次开庭时,梁桂芬依法行使回避权,申请所有共产党员全部回避此案,茂名中法休庭。

茂名中级法院在五月八日上午九点半对梁桂芬再次开庭。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黄昌文明显表现出偏袒公诉人一方,及用种种借口理由掩盖办案机关制造伪证,不敢深入调查,所谓法庭调查只不过在走法律程序而已,并未能站在秉公公正执法的立场上。被刘律师当庭指出黄执行双重标准。具体表现为刘律师说到法轮大法洪传海外,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喜爱,被黄打断,说与本案无关。刘律师说怎么无关,只要我证明法轮功是好的,是无罪的,就可证明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怎会无关。

公诉人发言时配有话筒,声音大的在场人都听的见,然而当事人及律师发言时极少有话筒。公诉人给法轮功扣大帽子,说法轮功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刘律师说,我说法轮功如何好被审判长打断,公诉人说法轮功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审判长不打断。颠覆国家政权与邪教何关?你就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定罪不就行了,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定罪干嘛?这是公诉人的信口雌黄。公诉人哑口无言。公诉人说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份,要求法院维持原判。张权利律师说你说证据确实充份,你问过每一位证人了吗?公诉人无言。梁桂芬怒斥公诉人害她,说我修“真、善、忍”何罪,难道要“假、恶、斗”就可以吗?这位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的农村妇女,站在法庭上,责问手握代表正义法槌的法官,法官哑口无言。最后茂名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黄昌文问梁桂芬还有什么要求没有?旁听席上亲友中爆发出依法立即当庭无罪释放的吼声,审判长黄昌文、公诉人仓皇收拾东西夺路而逃;审判员李楠呆呆的站在那里;法警失色,叫喊着赶快把梁桂芬用手铐铐起来,好象怕亲属抢人一样。茂名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梁桂芬被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广东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六十多岁的李坤带着伤痕累累走出了四会监狱。回到家,才知道,心疼他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妻子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他欲哭无泪。他带着受伤的身体靠打工为生,孝敬母亲。就是这样,恶人也不放过他,对他家长期不定时的监控。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左右,有两个穿警服的人到李坤家叫门,他问他们是什么人,他们说是茂名市公安局的,他就跟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说不开门就强行撬门。之后,李坤把《新闻出版总署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的文件和他们当时的行为违反的法律给他们看,他们看了文件后问了很多,又说《新闻出版总署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这个文件是2011年出的他们怎么不知道,说要带回去查查电脑,还说要打电话请示领导,就离开了。不过门外及路上布满了便衣,接着,坡心镇政府及派出所的人也被叫来了,李坤看到这些人不对劲,就从另一门离开家了。后来茂名得知,李坤走后,市公安局的警察及一大批武警(开了两部特警车)都过来了,他们像土匪一样抄了李坤的家,劫走了李坤家的一辆电车及一批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李坤再次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已经两年多了。

7、预先裁决 广东茂名市中级法院赤裸裸的违法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与儿子吴朝棋、妹妹林为燕梅一家三人被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宣判:维持原判,裁定书的落款日期却是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也就是说:茂名市中级法院对一审的冤案在十一月十二日就已经作出不开庭、维持原判的决定,裁定书在十一月十二日就已经打印好了。可是,茂名市中级法院通知律师在十一月十五日提交辩护词,这是为什么?还要律师有何用?这是在赤裸裸的违法,何谈“公平、正义、依法治国”?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半,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柯学军受茂名市中级法院的委托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对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一家三人维持原判的非法宣判:林丽珍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吴朝棋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千。合议庭包括:茂名市中级法院审判长 张书铭,审判员 李楠、周经辉,书记员:陈烨,法官助理:柯雅丽。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 林建辉。

结语

茂名市中级法院无视国家的法律、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公安制造冤假错案、公诉人刻意罗织所谓的证据视而不见,听命于茂名市“六一零”办的指令,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枉法诬判裁定,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深重的苦难。法轮功的所谓案子,在茂名市中级法院大多数都是经过审委会开会研究决定的,作为历届的法院院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十年来,江魔头发动对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已经让更多的众生觉醒了,看清了中共毁灭人类的邪恶本质,看到了全国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各级追随者报应的悲惨下场,都在为自己和家人留后路。

自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明慧网向全世界公布中国有十多万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广东省就有一万多人。美国决定对中国人权者尤其迫害法轮功的恶徒予以制裁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甚至冻结财产,这将堵死恶人通往“避罪天堂”的大门。人权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

法轮大法是修佛大法,大法弟子是善良的,参加与迫害大法弟子是犯滔天大罪啊!迫害已经接近尾声,随时都会结束这场迫害法轮功学员邪恶运动。希望茂名市公、检、法等各级人员早日醒悟,看清形势,为自己的儿孙着想,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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