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轮功学员赵其森被劫入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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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泰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其森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91号)十一监区被非法关押、迫害。

赵其森,五十六岁,山东泰安市新矿集团良庄矿退休职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泰安市东平县国保大队、东平县接山派出所伙同泰安市天平派出所十多个警察,强行撬门破锁、入户抄家,将赵其森、郑洪玲夫妇绑架到东平县接山镇派出所讯问。之后赵其森被非法关押到东平县看守所,郑洪玲因身体原因“取保”。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东平县检察院将构陷赵其森夫妇的案子转交给肥城市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中共肥城市法院对赵其森、郑洪玲夫妇非法开庭,并于七月二十四日下达了判决书。赵其森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一万元;郑洪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两万元。郑洪玲不承认这场强加的迫害,上诉至泰安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赵其森被劫持到山东省鲁宁监狱(济宁嘉祥)。九月二十日,鲁宁监狱以不收法轮功人员为由,将赵其森退回。赵其森在东平县看守所近一年的关押迫害,致使他头发脱落、骨瘦如柴。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赵其森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91号)十一监区关押迫害。

郑洪玲因身体原因没有入狱,但她的退休金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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