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万桂荣被非法判两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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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万桂荣二零一九年六月底被绑架、构陷,十一月四日被振安区法院草草开庭,前后不到半小时,随后非法判两年。万桂荣上诉至丹东中级法院。

万桂荣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万桂荣女士在丹东胜利街附近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一老头死死抓住手臂不放,并拨打110。同兴派出所出动多个警察将万桂荣绑架,随后到万桂荣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抄家时丹东国保人员也在现场。

警察把万桂荣及没修炼的儿子也一起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审讯。到派出所后,警察得知万桂荣的儿子没炼法轮功,才把他释放回家。

万桂荣被绑架后,法轮功学员多次打电话给同兴派出所所长刘志勇,告诉他法轮功真相、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法轮功书籍禁令早已被废止,也告诉他如何到网上查阅,他不相信,也根本不想去查。

二零一九年中秋节前夕,万桂荣的儿子思母心切,打电话给办案人丹东同兴派出所副所长刘志勇,询问妈妈的案子什么情况。刘志勇说:万桂荣的案子已交法院了,找谁也没有用,一定得判了。还说国外让炼那是国外,在中国就是违法。这个案子已和我无关了,你不要再找我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上午,振安区法院对万桂荣草草开庭,前后不到半小时。最后审判长问万桂荣认不认罪,万桂荣说:“炼法轮功不违法,我不认罪。”

非法庭审后过了二十天,丹东振安区法院就对万桂荣下了非法判刑两年的裁决书。万桂荣已依法将上诉书递交丹东中级法院。


丹东市中级法院
地址:丹东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邮编:118000,传真:0415-2125523
(以下部门的首位是部门负责人)
院长及副院长(区号:0415)
王玉砚:6277111、王传福:6277217、姜锦晶:6277135
付金波:6277158、张民:6277198、赵晓欣:6277168
于蔚超:6277068、马军:6277058
办公室
刘明诚:6277099、谢文波:6277162、李昌郁:6277010
郭敬东:6277167、杨俊莹:6277203、孙晓萍:6277178
李刚:6277211、李哲:6277059、温泉:6277093
白洁:6277200、范英御:6277076、庄伊梦:6277076
刘智存:6277011
监督办
丁玲:6277238、王海鹰:6277266、董泽楠:6277187
政治部人事处
隋巍:6277108、张宇:6277278、鄂笛:6277192
姜楠:6277207、解纯:6277134
政治部宣教处
李玉美:6277233、李国祥:6277226、唐铭举:6277267
赵欢:6277116
政治部老干科
杨远军:6277201
纪检组
李伟:6277088、姜新彬:6277057、马驰:6277083
王馨阳:6277095、王道光:6277075
监察室
吴兆顺:6277195
机关党委
杨军:6277165、林琳:6277118、吴福生:6277286
刘宇:6277149
法官学院
曲景学:6277138、李学波:6277085、任飞:6277017
研究室
张广林:6277106、孙军:6277006、孔文倩:6277120
刘丹:6277261
审管办
李东明:6277222、徐蕙:6277022、李存林:6277151
姜丹:6277169、张天骄:6277096、张静文:6277152
陈丹:6277214
技术处
闫晓峰:6277065、隋国柱:6277206、刘海韵:6277121
刘超:6277101、姜雪:6277018
司行处
王楠:6277117、张俭灿:6277160、宋枫:6277258
张伟:6277216、乔黎:6277081
信访办
刘廷祥:6277183、石长国:6277070、王彬彬:6277128
陈亮:6277269、刘严:6277245、侯宝杨:6277110
邓欣:6277082
立案一庭
于景明:6277020、于海涛:6277126、郑大威:6277103
刘胜:6277027、王坤:6277185、门旭:6277143
屈中华:6277272、姚润刚:6277008
立案二庭
侯维忠:6277049、沈维刚:6277277、王婷婷:6277270
张惠清:6277177、王玉瑛:6277105、刘杨:6277299
刑一庭
崔大勇:6277268、宁耕:6277063、刘加荣:6277052
董泽军:6277038、郑成垒:6277221、张轶:6277290
高宝丽:6277293、施建平:6277050、尤亭丹:6277234
于洋洋:6277061
刑二庭
于义清:6277053、徐文峰:6277023、冯泰昆:6277051
葛英:6277028、王旭耀:6277179、王连友:6277283
安妮:6277208、王渝淇:6277271、卢丹梅:6277090
王晓玉:6277129
民一庭
于军:6277055、张倩倩:6277131、张东明:6277067
房春堂:6277215、康璐:6277012、刘云:6277036
姜淑晶:6277072、张策:6277219、王莉莉:6277150
姜瑶裕:6277276
民二庭
王雪梅:6277071、曹立新:6277026、王蕾:6277043
于大海:6277091、张政悦:6277231、姜艳艳:6277136
王殿龙:6277015、常克明:6277127、张俊峰:6277237
徐征:6277263
民三庭
黄日宏:6277100、张潆:6277175、李军:6277104
孔亮亮:6277189、刘梦非:6277247、王铭扬:6277220
王秀文:6277275、张春霞:6277021、李秀洁:6277153
吕伯昌:6277182、王杨:6277137、关爽:6277210
王晓宇:6277054、李欣:6277297、姜淇瀚:6277171
孙雪松:6277235、赵婷婷:6277125
民四庭
卢春雯:6277086、赵婧:6277139、李俊宜:6277259
时磊:6277077、曹振宇:6277069、张晓丽:6277285
槐福鹏:6277265、蔡厚赫:6277246、于东霞:6277241
行政庭
吕姝:6277087、李莉:6277034、仲莉宇:6277236
张泓泉:6277123、高婧涵:6277291
赔偿办
王作伟:6277146、吴辰:6277030、李欣:6277239
宋文珂:6277092、于冰冰:6277252
审监庭
于丕健:6277031、马晓明:6277255、卢国华:6277176
沈白:6277078、李斌:6277240、方婷婷:6277287
韩丹:6277112、李大为:6277145、梁文玉:6277079
王丽娜:6277155
执行局
吴建军:6277218、于兴国:6277213、任俊儒:6277133
程继文:6277033、白银河:6277073、王雷:6277228
于学宁:6277225、林中华:6277289、王晶:6277262
张晓欣:6277089、孙士伟:6277035、尚洪飞:6277029
陈刚:6277130、刘智铮:6277279、孙健:6277132
王宝:6277173、白国杰:6277196、王冠群:6277230
赵晓日:6277013
法警队
丁军:6277156、邹光:6277109、李茂松:6277229
王琪:6277039、许兆坤:6277046、刘楷楠:6277298
沙鹏:6277066、郭晓琳:6277232、金光:6277048
白玉杰:6277040、张永兴:6277193、杨毅:6277257
王金波:6277045、卜宪荣:6277202、张海滨:627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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