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被诬判两年、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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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69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教师王金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德州市夏津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十月十日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王金华老师一九九七年三月与妻子荆传风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仅修炼一个多月,俩人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在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恶集团的疯狂打压下,王金华和家人失去了往日的安宁,王金华九次被绑架,荆传风三次被绑架,并多次被非法跟踪、监控,家人被多次骚扰。王金华的小女儿王秀萍被绑架五次,大女儿王秀丽被非法抄家,王金华及儿女总共被勒索抢劫72720元。

王金华在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正月十四)在平原县三塘乡贴了真相不干胶,三月一日被齐家寨村主任贺金亮诬告,三塘派出所警察郡冰、詹兵对标语拍照。三月五日(正月十八日),王金华被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洪江,小队长姚加凯绑架,并抄家、审讯,王金华被送到德州市看守所,因血压高看守所拒收,三月十七日给王金华办理了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国保警察王洪江叫王金华去公安局在起诉书上签字,王金华拒绝不签。王洪江说不签也要起诉你。一月十四日下午,国保警察姚加凯又叫王金华和保人刘金龙到平原县检察院去签字,王金华拒绝签字。姚加凯说不签字也得起诉,还说全地区的法轮功的案子归齐河和夏津这两个县管。

一月十八日,姚加凯又叫王金华到县检察院办了一张监视监控他家的手续。一月二十三日,王金华被平原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三月十一日,姚加凯又叫王金华到德州市夏津县检察院,张健对王金华问话并做了记录。

因证据不足,夏津检察院曾两次退回国保编造的构陷案件,但平原县国保执意要加害王金华,又以王金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在德城区烟厂发放真相资料被德城分局行政拘留十四日(此案已终结),再次将编织罗列的所谓卷宗递交到夏津县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夏津检察院以德夏捡公诉刑诉(2019)56号起诉书指控王金华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向夏津县法院提起公诉。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夏津县法院对王金华非法开庭。八月七日下达判决书,诬判王金华两年,罚金五千元。八月八日上午国保大队小队长姚加凯和另外俩警察绑架王金华去德州看守所,因查体血压高拒收放回家。

王金华回家后得知退休金被扣,去平原县教育局找扣发工资之事,最后教育局的人说商量商量看看。可是在十月八日,平原县国保大队姚加凯突然通知王金华九日再查体,因血压高查体不合格,十月十日夏津法院又送王金华去德州看守所,还是拒收,夏津法院当天直接将王金华送往山东省监狱迫害。

关于王金华被迫害情况,请看明慧网《八次被绑架 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控告江泽民》、《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诉江后三次被迫害》。

直接参与迫害人:

夏津县法院审判长:魏庆彪
陪审员:孔媛媛、杜厚志
书记员:张静
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张健
指派辩护人刘振礼、山东金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洪江:17605348102
小队长姚加凯:18865346697
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局长王刚:0534-4211069、1890544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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