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工商局干部梁文德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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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泸州市工商局干部梁文德女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在家门口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零六个月,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四川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六十四岁。

医院告知,梁文德突然腹泻,呕吐,吃不下东西,吃什么吐什么,经查是肺癌晚期。从“发病”起,在监狱医院救治了仅一个月就去世了。一个健康的人是如何被监狱迫害成了癌症?

梁文德先后被中共非法囚禁十二年,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还有两年时间才能冤狱期满,梁文德没有熬到头。中共利用监狱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毁灭性的身心摧残,手段残忍繁多,灭绝人性。希望全世界正义人士关注。

一、做好人遭迫害

梁文德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疾病痊愈,道德升华,成为一名口碑很好的工商管理干部。她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述说:“修炼法轮功前,我患有神经衰弱症、咽喉炎、十二指肠溃疡、胃窦炎、乳腺增生、关节炎、妇科病、腰痛等等多种疾病,三天不吃药都不行。人为什么要活在世上?一天忙忙碌碌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在这百思不得其解、身心很痛苦的情况下,我走进了法轮功。看完大法书后,人世间一切解不开的谜都解开了。炼功后不久,一身的病痛不翼而飞,真正感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妙与人生的快乐。世界观也改变了,对人对事的处理方式上也改变了,坦坦荡荡无忧无虑的活着,家庭也和睦了。”

“修炼法轮功我知道了在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末法乱世该怎样按‘真善忍’的法理做个好人,秉公执法,尽职尽责,严于律己,不贪不占,成为我恪守的信条。如,我搞的工作接触做生意的人很多,收礼是常事。修炼法轮大法后,我拒收任何人的任何礼物。有时实在推脱不掉的,就以其他形式退还。”

“我因修炼法轮大法被江阳区工商局除名,有的个体经营户给我打抱不平。在我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期间,有个卖日杂百货的个体经营者到江阳区工商局办公室去找领导哭诉,并质问领导:‘你们为什么把梁文德开除了?她管理得好好的,你们一大群人还没她管得好……’”

中共迫害法轮功,许多世人被中共的谎言宣传蒙蔽、毒害,看不清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清真相,把世人从谎言的毒害中解救出来,脱离在天灭中共时随之而成为中共陪葬的危险。梁文德与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一样,二十年来始终如一的坚持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持之以恒的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梁文德因此多次被非法关押、洗脑迫害,两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甚至被开除公职断绝经济来源等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梁文德在自己的家门口被泸州市江阳区南城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诬判五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泸州中级法院合伙构陷,二审维持冤判;二零一七年端午节前,在看守所关押了一年多的梁文德,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龙泉女子监狱六监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被迫害致死。

梁文德遭遇过各种强行剥夺人身自由的迫害,先后在中共的非法囚禁中度过了十二年的黑暗时光。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还有两年时间冤狱期满,梁文德没有熬到头。梁文德是怎么被迫害死的?一个健康的人是如何被监狱迫害成了癌症?酷刑折磨?精神高压?药物毒害慢性虐杀?被掩盖的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

二、梁文德遭迫害的事实与经过

梁文德在二零一五年的诉江大潮中,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述说了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与经过。这是大法弟子用血与泪记录下来的一段真实历史。现将部份内容公之于众。愿亡者的亲身经历,能唤起人的思考,唤醒人的良知。

以下是梁文德自诉遭迫害的部份事实与经过。

我修炼法轮大法后,给单位和家庭节约了一大笔医药费,工作也比原来做得更好了。可是,无德无能的江泽民因妒嫉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威德,惧怕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越来越多,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这个历时十六年愚蠢、残酷的迫害运动。现将我遭受的迫害事实控告如下:

(一)非法拘留数次、开除公职、关押洗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泽民操控全国的电视、广播铺天盖地的造谣、抹黑、诬陷法轮功,全天滚动式的播放。江阳区工商局领导三次找我“谈话”、“教育”、即洗脑,省里也亲自来人施压,逼迫我放弃“真善忍”的信仰。

工作调离。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我请年休假到北京依法上访,履行公民向国家政府反映情况的职责。回来后遭到江阳区南城派出所管段警察杨旭、江阳区工商分局领导林皿、张治蓉的询问、追查。为此,单位扣去了我半年的奖金,并将我下派到乡镇矿场工商所工作,作为对我的处罚。

二零零零年仅五个月期间我就被非法关押了三次。第一次拘留十五天。江阳区“610”(专门为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法律之上,如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国保等派人长期对我监视居住。二零零零年三月初,国安大队队长周德华、国安人员李正辉、矿场派出所吴公安说我家来了人,我在继续炼功为由,江阳区公安分局就以“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把我弄到黄荆山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第二次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国安大队警察李正辉、刘××未出示搜查证、警官证,就闯进我家非法抄家。到处乱翻后,找到了二份师父的“答记者问”和一张我记有市场管理收费情况的纸片,背面有法轮功字样。他们将废纸的碎片拼好,作为我“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据,又将我送黄荆山治安拘留十五天。

开除公职。我单位的局长林皿,我跟他讲真相他不听,受中共谎言宣传的毒害,分不清是非,出口就是诬蔑法轮功和诋毁法轮功师父。林皿在运动的高压下为了自保,免受牵连,擅自开除了我的工作。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我被非法拘留的当天下午,林皿派人事科科长张治蓉、科员饶杰、办公室主任古先成到黄荆山拘留所来,拿出非法开除我公职的文书逼迫我签字,我从此失去了工作和经济来源。(非法拘留十五天回来的当天,张治蓉、饶杰带我到矿场工商所移交工作。路上,听他们说曾恶告过我的,与我同一办公室的同事刘建国,十四号带情妇骑摩托车撞死在泸州东门口的电线杆上)。

第三次非法关押三十天。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周德华把我骗到国安大队办公室对我进行逼供。在逼供无果的情况下,用手铐把我铐在铁栏杆上直到深夜十二点,又将我送到黄荆山拘留所非法关押。

次日上午江阳区国保大队周德华、林敏、李正辉把我从拘留所押回家里,非法抄了我的家。我不准他们土匪似的在我家里狂翻乱抄,他们便叫我单位的张治蓉、饶吉两人把我强行按在沙发上,我喊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周德华狂笑说:“看我没遭报?”(事后不久,“善恶有报”的天理在周德华身上兑了现,两次车祸将他摔成终身残废,差点送命。)

此次抄家,他们非法没收了我几百元钱的私人财产。抄家后,把我带回拘留所。当天下午又把我转送到泸州市灯杆山看守所非法关押,第二天又把我转送泸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此期间,周德华非法照我的像,还骂我是“坏人”等等。直到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三日,辗转关押三十天后,才把我放回家。

(二)二次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深夜,南城派出所周指导、杨旭等三人来我家,要我在非法劳教一年半的劳教书上签字,然后将我绑架到黄荆山拘留所关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将我送资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

第一次非法劳教。进入劳教所当天,五中队狱警把我交到吸毒犯冯萍(曾用铁管子打昏死大法弟子张四清的凶手)和邪悟者李小军、刘××等三人手中严管。第二天把我从五中队转到了劳教所七中队。几乎每天我都被强迫观看电视,听录音、听读报纸、读白皮书和邪悟者捏造事实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东西,谎言谬论叠加如地毯似的轰炸,强行洗脑。狱警队长张小芳说我们不转化,就迫害升级。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起三伏天, 让我们每天上午在坝子里听攻击大法的录音,下午在烈日下操练,满身汗水泡湿,几个月的折磨把我们整得又黑又瘦、变了人样。还不妥协的迫害就再度升级。

二零零一年十月下旬起,我们被送进顶楼严管室,吃、住、屙、睡、洗全在一间屋子里,没有放风时间、不能见阳光、每天坐军姿,从早上起一直坐到晚上八点,不准说话、不准乱动、不准与外界接触、不准午休、共用一盆洗手水,让长有疥疮的互相传染,限制洗澡等,大、小便气味弥漫整个监室。我也满身长满了疥疮,痒痛难忍,加上坐烂了的臀部化脓流着黄水,真让人苦不堪言,生不如死。这样的迫害长达三个多月。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第一次非法劳教结束(注:可能是提前出狱),当天,江阳区公安局、“610”办公室孙××等将我接出来却不让我回家,直接送三华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五十六天。直到单位的人和派出所警察刘安泰把我接到南城派出所,再由单位、街道、社区、派出所、家属及本人表态签字后,才准我妹弟接我回家。回家后,身份证被刘安泰没收,每天要到社区签字报到,出外要请假,继续限制人身自由。

第二次非法劳教。第一次非法劳教回来再被关押看守所,回到家不到三个月时间,我再次被关押,再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我在龙马潭区金龙乡讲真相时被龙马潭区国安唐映秋、谢××抓去关在泸州市灯杆山看守所,还非法抄了我的家。在看守所里,因炼功我被狱警吴××、李××打骂后,用几十斤重的脚镣和手铐将脚手铐在一起。我们炼功的三个人都被铐上死刑犯都没有用的工字铐,身子铐成90度弯腰,二十四小时只能躬着腰,不能直立,不能上厕所,不能上、下床,不能洗澡、洗脸;穿、脱衣服、吃饭、睡觉、解便都得别人帮忙,晚上只能蜷起侧睡一会儿,多睡一会儿全身就会疼痛难忍。当时正是夏天,不能洗澡换衣服,汗臭、尿臭冲天,监室人都看到了我们的惨状。

被铐到第三天的晚上,看守所聂所长等巡夜时,我叫住聂所长说:“我们就是炼炼功嘛,把我们铐成这样。死刑犯都没有这样对待。”第四天看守所才把工字链脱开,脚镣、手铐分开戴,一个星期后取下脚镣,一个月后才取下手铐。与我同时遭受这种迫害的,有泸州教育学院六十八岁的退休教师陈远贵,汽矿退休女职工桂大律。此前,狱警吴××还用警棍把陈远贵的左胸左臂两处打成了小碗口大的紫色疤痕;狱警刘小玲指使刑事犯把桂大律的双手反铐于背后一个星期,致使她生活不能自理,吃饭都要别人喂,大小便要别人穿、脱,睡觉只能俯卧一会儿,手腕都勒肿了、勒出血了。(这是第四次被非法关押。先后我遭到五次非法关押。)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第一次非法劳教结束,看守所关押,我回家仅半年时间,江阳区国保“610”再次非法判我劳教两年半,从看守所直接送到楠木寺劳教所五中队迫害。当天,我被交给两个吸毒犯包夹。叙永县的吸毒犯张君林两次用穿着胶鞋的脚踢我,打后背、腿子和嘴巴,侮辱人格。十月十日转到七中队。

第二次来到劳教所七中队,遭到比第一次更加残酷的迫害。不但天天面壁罚站、限制大小便、不准睡觉等等,同时每天还被强迫听犹大读长春王志刚、宁剑锋夫妇写的攻击法轮功的邪书。狱警队长张小芳强逼每个学员用36元钱买来这专门诽谤大法的三本邪书,和其它邪书。还强迫听刘石华、冯今源、王渝生诬蔑、诽谤法轮大法的电视录像讲座等等,连环似的高强度的灌输、洗脑。

在上述手段无效的情况下,张小芳改用更加残酷的手段,如限制食量,饥饿迫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开始,不放弃信仰不屈服的人每天只吃正常食量的三分之一,实际每顿只有一、两口饭和一瓷碗汤,断绝其它任何食物,限制大、小便,晚上饿得心慌难受,不能入睡,不转化不妥协的还随时挨打,遭罚站、蹲、跪、铐、捆绑等等酷刑折磨。

在上述手段都无效的情况下,迫害再次升级,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狱警队长张小芳采用了二分队包组干事毛玉坤的灌水毒计,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开始全部被灌水,两个小时灌一杯,每杯约2斤,不吃就强行灌,有的耳朵里、衣服上、颈子上、背心里都是水,而且灌水后禁止大、小便,不准屙、不准睡,只准站着,不准乱动,屎尿屙在裤子里,棉裤、棉被打湿了包夹人员就扔,强逼用干衣服脱来擦地下的尿,擦后扔掉,有的衣服、被子都被扔完了,还要罚自己花钱来买笤帚拖地。

为了加大迫害力度,七中队队长张小芳挑选来30名杂案作为打手,对信仰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更严酷的暴力转化。张小芳指使并伙同打手用拳、脚、电警棍将五十多岁的、坚修大法坚定的、说真话的法轮功学员——原广汉市农机局工程师杨华莲轮番暴打致杨遍体鳞伤、鼻青脸肿,左半边脸全是紫黑色的,尔后将她铐在禁闭室,把她吃、穿、用、垫、盖的东西全部扔在坝子里。张小芳打人太狠累倒了生病了,却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杨华莲打她,要杨华莲赔医药费、误工费一千多元。杨华莲不服,说她没打人,不签字,张小芳就叫三个吸毒犯扯着杨华莲的头发和手,强行将杨华莲按在桌子上签字、按手印。杨华莲回家后,揭露了张小芳的暴行。张小芳知道后,在劳教所当众扬言要把杨华莲整进监狱,并找了犹大李金文、罗章寿写假材料诬告,报复杨华莲。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多钟,被狱警队长张小芳从七中队赶出去折磨一段时间的成都大法弟朱银芳,又被带回七中队三楼,朱银芳已被折磨成骨瘦如柴。吸毒犯庄小玲、陈凌燕等对朱银芳强行灌药,灌进气管窒息发出很难受的声音;十一点多钟陈凌燕、庄小玲等四人又强行将朱银芳从三楼拖到底楼扔在坝子里晒太阳。这时全中队的人正在坝子里吃午饭,值班狱警潘蓉跟在朱银芳的身后,紧接着朱银芳便在坝子里坐在地下……潘蓉便纵容西昌吸毒犯陈凌燕、乐山吸毒犯章燕将朱银芳推倒在地上,两个人双脚站在朱银芳的两个膝盖上使劲踩,然后将朱银芳拖到七中队澡堂里把门关起,然后把我们撵进寝室不准看。过后不久,在楼上的人都听到了几次朱银芳断断续续的惨叫声,然后惨叫声就没有了。下午大约两、三点钟,来了两个护士,无法处理,又找来了一个医生,这个医生直截了当的说:“这人已经死了,不是休克!”劳教所为了掩盖罪行,把所有人又都关在楼上,不准往外看,然后匆忙收拾现场。

有的大法弟子坚守信仰不妥协,被整疯、整残、整死。乐山某厂大学生高燕被整成了疯子;成都张凤清、张四清、祝霞、广安胡修春被整成了神经病;南充马青春被灌大粪等被整成了神智不清;乐山工行胡瑞莲被整成驼背、手脚肿大变了形;会理县糖果厂厂长,人大常委委员罗俊玲,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劳教一年送来七中队后,因坚持信仰,不向恶警屈服,因此遭到了更加残酷的折磨。她被恶警吊起、捆绑、电棍电击,长时间不准她睡觉,每天六个人看管她,只要一合眼,包夹人员就打她,并不准她大小便。罗俊玲因此绝食抗议。由于长时间的非人迫害,罗俊玲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被释放回家时已经神志不清了,不会说话了,叫她回家都不知怎么做了。回家后不久,即二零零四年元月二日,不到四十的罗俊玲在极度痛苦中离开了人世。

(三)揭露迫害 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八月第二次非法劳教回家后,原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局长、书记林皿已因受贿被逮捕入狱判刑五年,再次印证了迫害好人“善恶必报”的天理。我回家后向各级政府、公检法机构递交了申诉,控告泸州国安、“610”无耻的迫害大法弟子,揭露了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极其残酷的、惨无人道的迫害。我正当的、合法的申诉引起泸州市国安、“610”的极度恐惧,于是下手再次迫害,我被迫流离失所。

在我流离失所期间,国安、江阳区“610”主任王旭为了找到我,多次窜到我的老家,和我妹妹教书的学校等处,威胁逼迫她们“交出梁文德来”,可是母亲和妹妹们都不知我的去向。江阳区“610”头目王旭他们就强令学校让我妹妹停课一周,导致我妹教的班级中一个星期没有数学老师,给学校领导和其他老师带来了麻烦,影响了学校一百多名学生的学业。

二零零六年元宵节夜晚,流离失所两年多的我回到家中,泸州市江阳区龙泉社区管段警察杨文武即刻上门骚扰,并叫来国安、“610”人员李正辉、姚泸敏,社区主任、保安,南街综治办主任陈兴德。杨文武对我说,要管五年(从监狱回来的),不准到处走,走哪里要报告,不准宣传等。李正辉、姚泸敏声称是前来看望,关心,帮助解决困难的。但对我进行如此的询问:出生年月、姓名,这几年在外面做什么,并笔录要求签字。

(四)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上午,我到家乡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场上发真相资料,被恶人谭仁明诬告。谭还伙同街村恶人胡龙涛用绳子将我捆绑在树上。等龙马潭区石洞派出所的值班警察、所长来到之后,胡龙涛又跟车押送我到石洞派出所。值班所长非法搜身,把我包里救人的真相币和U盘抢去了。然后龙马潭区国保,化名王一的警察做了笔录,叫我签字按手印我没配合。

过后龙马潭区“610”、国保大队的王继华、王一、张某某,伙同江阳区“610”、国保大队长林敏共六、七个人,押着我回家,非法抄了我的家。林敏象土匪一样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开了保险门里面的木门,把门坊都踢烂了。抢走我的手提电脑、大法书、MP3、MP4、真相资料、现金,和我妹妹的台式电脑等几麻袋私人物品。然后又将我关进泸州纳溪看守所。(恶告我的恶人谭仁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向身体较好的他遭恶报死于肺癌。)

在看守所关押到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泸州龙马潭区国保、检察院合伙构陷,龙马潭区法院诬判我有期徒刑四年半。开庭的当天,泸州龙马潭区“610”、国保,江阳区“610”主任王旭等纠集一帮人来骚扰,干涉民众关注庭审,法庭外对民众非法摄像、拍照等。

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的奇冤发生不久,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龙马潭区政法系统组织新党员宣誓重游长征路活动,发生六死十五伤的特大车祸。我在看守所听到进来的人说,一共死了十二个,有一个死在娘肚子里头,这包括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在内。关在看守所的人都说是迫害法轮功遭报了。再一次印证了 “善恶必报”的天理。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把我押送到简阳县养马河四川省女子监狱劳改迫害。迫害手段与楠木寺劳教所相比,更为毒辣。比如穿金属做的约束衣,即刑衣。一监区分管法轮功的副监区长王亚飞、狱警何青蓉等,将不转化的四川广汉大法弟子陈福珍、卿立菊、峨嵋铁路办公室的秦芳穿约束衣,腰带勒紧,脚尖触地,用手铐紧铐双手吊在铁窗上(据本监区刑事犯游中菊讲,刑衣穿起象万箭穿心一样难受。平脚触地没拴腰带都受不了)。吊的时间长了会使人残废。据关在这里时间长的犯人讲,在这以前一监区还用牙刷刷大法弟子的阴道等,邪恶至极。在这里我遭受了长期的劳工奴役、强制洗脑、长时间罚站,不转化就以加刑、期满回不了家要送法制班相要挟。出冤狱前一个月我都还被罚站、洗脑等。

我在四川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熬过了三年零十个月。二零一二年四月从冤狱出来,由户籍所在地江阳区南城派出所分管法轮功的副所长晏永红和龙泉社区分管法轮功的主任付霞、李主任接回在南城派出所报到,笔录后才让回家。报到时还规定不许外出、不许宣传法轮功。我说信仰在家炼功可以吧,我没违法!

(五)再次关押洗脑班

从冤狱回来约半年多,我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点钟左右,城管协管马学文来敲门,我开门就问你是哪个?她回答是楼下的。我说我咋没见过你呢?接着管段警察张卫华、龙泉社区书记江霞、社区管法轮功的主任付蓉、南城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强,街道综治、维稳办主任陈新德也来了,把我影碟机里的碟子搜出来,江霞等把我的大法书翻出来,张卫华等又打电话叫来了江阳区“610”人员两人,搜查我的大法资料后拍照。江阳区“610”人员叫我签搜查证我没签,我问“610”的人员,你们是哪里的?其中一人回答是江阳区的。搜查证上的责任人是汪永华。非法搜查后把我带走,送到纳溪建陶山庄洗脑班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被强迫脱光衣服搜身,遭到人身侮辱,洗脑迫害致十六日才放回家。

我被迫害十多年来,被非法开除公职,经济损失几十万元,给我经济和生活上造成了严重困难,给我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姊妹、姨侄受株连,儿子受歧视;儿子在长期的恐吓与歧视中,身心受到一个孩子难以承受的伤害。有一次,在苦难中长大成人的儿子当着我的面放声大哭,“妈妈,您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哟?”我强忍着不作声,不然儿子会哭得更凶。

(六)再次冤判

梁文德自述前期遭迫害经历到此为止,第二次监狱迫害情况不详,有人说看见她低头不语,身体变形,坐在那里看上去好象是方形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梁文德在自己的家门口被泸州市江阳区南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南城派出所内,而后关押进泸州纳溪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被非法关押了半年多的梁文德开庭审理。法官不准律师携带工作包进入法庭,律师的工作受阻,无法为当事人履行辩护。

律师发出三条信息与法官梅益沟通,说明:他的电脑里有本案的案卷和对本案的法律分析及法律法规,不准律师带工作包进去法庭,限制律师的辩护权利是违法的。看守所外要求旁听的民众很多,旁听完全被禁止,这是违法的;限制、剥夺当事人梁文德和辩护人权利,是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是故意制造冤案。

律师郑重的劝诫法官说:梁文德一案如果这样审判,这是非法审判。冲破法律底线的同时,请法官抚摸一下自己的良知。违背法定程序制造冤案,必将受到制裁。

法官对律师的理智告诫充耳不闻,在没有律师、没有旁听民众监督的情况下对梁文德进行了封闭式黑审。其庭审的构陷过程无人知晓。

庭审的当日下午,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梁文德,梁文德委托律师为她递交了她的控告书与辩护意见,律师也依法控告了法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诬判梁文德五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梁文德不服诬判上诉。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左右,泸州中级法院已对梁文德进行了秘密庭审,并合伙构陷,维持一审冤判。

结语

梁文德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在人间地狱般的中共监狱里,没有熬过那度日如年的五年半,没有等到法轮功沉冤昭雪的一天,含冤离世。

近日,在法轮功反迫害二十周年之际,应美国国务院要求,法轮功学员已将一批恶人名单递交美国国务院,美国国务院根据相关法律将其列入特殊名单,对其拒发美国签证、禁止其入境。

今年七月二十二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发声明,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立即无条件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允许国际社会进行独立调查。

目前,全球已有二十八个国家已经或计划制定,与美国“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类似的法案,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并冻结其海外资产。

善恶有报是天理。黑暗即将过去,光明彰显的一刻一定会到来,梁文德被监狱致死的黑幕一定会揭开。凡是参与迫害梁文德的人,长期给她造成身心的伤害,对梁文德的死,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场迫害中推波助流的人,与中共的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同罪。梁文德在诉江状中留下这样的遗言:我对那些迫害过我的人没有怨恨,只有同情。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他们为了职务、金钱、饭碗、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今天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悔改的人留下希望和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

梁文德尊崇“真善忍”崇高法理,心怀慈悲讲清真相救度世人,失去工作,失去经济,失去自由,吃尽苦头,失去生命,为的是众生,包括被胁迫参与迫害的人,能在天灭中共的最后时刻能有幸脱离中共,走过被淘汰的大灾。如果不幸参与到这场迫害中的人,此刻能明白真相,及时醒悟,选择停止迫害,留下未来, 梁文德定会在她的天国世界里微笑,由衷的为你祝福。

迫害梁文德的部份涉案人员:
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院长:柳扬
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明贵
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审判长:李志刚
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院审判员:陈红利
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院审判员:杜刚
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审判长:孙华
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代理审判员:李焕庭、梅益
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公诉人:曾强、陈卓
四川泸州市泸州市检察院检察员:钱光润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程怀武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员:李瑞亮、徐智宏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书记员: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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