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金丽燕被福建省女子监狱迫害致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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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底,福建宁德市法轮功学员金丽燕的儿女接到通知,说金丽燕老人在福建省建新医院。家人急忙赶往福州探望,医生说金丽燕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肺部已经炎症。

金丽燕的儿女要求将老人送回家疗养,却被福建省女子监狱的警察拒绝,说是要按程序来办事,而且家人送去的衣服和水果都不接收。家人表示气愤,谴责福建省女子监狱将老人迫害的这么严重,还不放人。

金丽燕(雁),现年七十五岁,家住福建省宁德市,修炼法轮大法前,她患有严重的肝硬化、慢性胃炎、心脏病,而且手脚酸痛无力,手不敢碰水,脚走不动路,人就象病入膏肓了一样,没有了生的希望。修炼法轮功后,恢复了健康。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宁德市蕉城区国保非法抓捕八名法轮功学员:金丽燕(女,时年72岁)、肖传雄(男,62岁)、陈星光(女,69岁)、杨贵媚(女,54岁)、杨雄(男,42岁,霞浦县)、庄友布(男,42岁,福鼎县)、陈开奇(男,41岁,莆田市),林丽芳(女,52岁,柘荣县),其中金丽雁被取保候审,其余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于宁德市看守所。

这八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份被非法批捕。 同年九月下旬,与其有联系的法轮功学员王田(男,39岁,陕西省宝鸡市人,在深圳工作),也被宁德蕉城区国保非法抓捕。

据悉,这九名法轮功学员为了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还民众知情权,参与自费资料点运作,然而他们彼此之间手机联系、上网采购光盘等物料及现金转账往来等,被国保人员非法跟踪、蹲点、截查,而被绑架、构陷。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宁德市610办人员伙同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其中:肖传雄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杨雄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庄友布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金丽燕被非法判刑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陈开奇被非法判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林丽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陈星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杨贵媚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因金丽燕老人身体不适,心脏有问题,被缓期执行。老人回家后,宁德市蕉城区国保人员不定期要求金丽燕老人进行体检。

见金丽燕老人身体恢复健康,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人员,伙同蕉城区政法委人员,完全不顾金丽燕老人已是古稀之年,把老人从家中绑架至宁德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金丽燕老人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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