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不放弃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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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一、说客造访

我是国内一个大学的男教师,现年五十多岁,再过两年就退休了。一天,刚刚下班回到家,就来了七、八个人。他们都是我常人中要好的同学、同事和朋友。其中有的已经明白了真相并做了三退,有的没有三退。

我由于给同事讲大法真相,被恶意举报,院邪党书记找我谈话,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和噤声,虽然我借此机会给他讲了真相,但邪党书记还是固执己见,仍然坚持上报学校,乃至公安部门。朋友们他们得知此事,为我担心,为此,为我能保住这份工作,就于当天晚上来说服我。

他们挨个劝我,概括的说,用的都是邪党文化的思维和言语,例如,好汉不吃眼前亏,不跟领导对着干;为保住这个饭碗,说不炼了,觉得好就在家偷着炼,或两年后退休再说;你不考虑孩子老婆生活,不放弃修炼,就是自私的表现,云云,有的言辞极为激烈。

对于他们的突然造访及游说劝说,当时我只是微笑着听,简单的述说了自己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的想法与原因。事后想,到底为何不放弃修炼,觉得自己没有讲到位。

二、大法福益社会与家庭和个人

法轮功是性命双修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修炼者要按照宇宙真理“真善忍”这一普世的价值标准做好人。自一九九二年在中国传出以来,人传人心传心,对健康人的身体,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现在已经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一书已经被译成四十种文字,得到各国人民的欢迎与肯定,其中褒奖就超过三千项。

法轮功福益社会。在一九九九年被迫害之前,人大委员长乔石调查法轮功后得出的结论,法轮功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百利无一害;当年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调查修炼法轮功,得出治病康复率达97%的结论。

法轮功福益家庭和个人。本人按照“真善忍”原则标准做人做事儿,在人中的表现就是做好人,道德更为高尚的好人。工作中任劳任怨,别人不愿上的课我上,如给外国来的留学生得全英文上课,糟糕的是不但备课量大,而且是一次性的,就是说没有下次再讲授这门课的机会了。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多少年来,周六日几乎没有休息过。在修炼前我打过妻子,也骂过妻子,几乎要离婚了,而现在家庭中夫妻和睦了。可以说是大法挽救了我们这个家庭。

祛病健身异常明显。妻子修炼后,多年顽固的久治不愈的皮肤病、颈椎增生、肝病和胃病,通过修炼都不治而愈了。我的母亲在五十岁左右就有心脏病,口袋里长期放着速效救心丸,患有关节炎、肩周炎等疾病。九十年代,修炼大法后,百病全无,一点药不用,今年八十多岁了,耳不聋眼不花,面色红润,看起来象七十岁左右的人。

我自己修炼后,工作这么多年没请过一次病假,连普通感冒都没有。修炼使我们道德提升,身心健康。给国家省了多少医药费?又有多少个家庭、多少生命,在生活、生命绝望之际,得法轮大法佛光普照,起死回生。方方面面受到佛法恩泽的民众何止千万。

偌大的、有着十三亿人口的五千年文化基础的泱泱大国,为什么能够健康人的身体,提升人的道德水平的亘古难遇的、能够造福国家和江山社稷的好功法,被中共容纳不了?为什么这么好的功法要偷着炼呢?不放弃学法炼功怎么就与政府对抗了呢?难道我们的家庭与社会不需要更多的身心健康的好人吗?

三、天堂与地狱真实存在

东西方文化中均有善恶有报的天理,对应着的是天堂和地狱之说,更有这方面的例证。生于1688年的瑞典人伊曼纽·史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曾经是位与牛顿齐名的著名科学家,能灵魂出窍(元神离体)往返天堂地狱,留给世人大量的有关天堂与地狱的见闻著述,内容翔实,对无神论者是个有利的驳斥。

中国关于地狱存在的说法就更为久远了,比较有名的是宋朝的包公可去阴间查案。而诸多佛道两家的修炼者也都证实了天国世界的存在,此处不再赘述。

现在,人们已证实了天国和地狱的确存在:1994年,美国国家航天航空局(NANS)用天文望远镜观察到了遥远的星系中一座由光构成的城市——天堂。1970年5月,前苏联在北西伯利亚的科拉半岛开始秘密钻探挖掘,1994年垂直深度达到了12,262米,出现了超自然现象:人们从钻孔中听到无数人凄惨的嚎叫声,甚至有鬼怪顺着钻头从井底爬出,钻探被迫停止——发现了地狱;一位前苏联著名地质学家狄米爾·阿撒哥夫博士说:“我们绝对肯定,我们已打开了地狱之门。”

过去人们常说:人做,天看,账上留。就是说,有更高级的生命——神,看着每个人的一言一行,甚至一思一念,同时记录下来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德行,作为安排人轮回中上天(在天国世界享福报)入地(在地狱遭恶报)的依据。为此,每个人都在轮回中接受着善恶有报天理的评判与奖惩。其中,有遭现世报应的大恶之人,死后接着遭恶报的;也有死后入地狱遭受种种恶报的,来生接着偿还的,不一而论。其实,人的死亡只是这个肉身的死亡,而不是真正的死亡。人的灵魂(元神)是不灭的,是人的灵魂(元神)在轮回转生。

人是神造的,而道德标准也是神定的、不变的。人的福禄寿一切都是德换来的。普世的价值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因此,作为国家、乃至个人,都应有一颗敬天敬地的感恩之心,顺天意真、善、忍而行。

那些邪党的党徒,包括党政及司法官员,为己之一时之利,跟着元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如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之流,就是前面说的现世报应。这些人被治罪,表面上是贪腐,实质上是参与迫害法轮功所致。可以说,他们既是害人的人,同时也是被江鬼所害的人,可怜可悲至极。

千古以来的中外事实均证明迫害正信的人一定会遭恶报,并且从来没有得逞过。基督教曾经被迫害达三百年,中国历史上有“三武一宗灭佛”事件,都是很好的说明。

世人觉醒吧,人看眼前,天看久远。利欲熏心的人看的是眼前,讲的是丛林法则的对与错;生命的角度讲的是善与恶,看的是生命的久远。前者脚踏地狱,恶报连连;后者升入天国,尽享善之果报。所以我们心中应牢记:不为善小而不为,不为恶小而为之。否则,必遭天谴,只是时间问题。

四、讲真相救度世人,大善之举

江鬼和中共无视、歪曲事实,致法律于不顾,置人民的反对于不顾,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非法取缔,并对修炼者進行疯狂迫害。特别是江鬼和中共,恶意制造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玷污神圣的佛法,把镇压法轮功运动推向最高潮。江鬼及邪党动用了其所控制的电台,广播台,报纸、杂志,外交等一切舆论宣传工具,抹黑法轮功,动用了公安、武警等一切暴力工具抓捕、关押那些做好人的人。一时间黑云压城,不放弃做好人就面临着被非法抄家,被开除公职,被非法抓捕判刑,被各种酷刑折磨,乃至活摘器官贩卖及致使家破人亡等。中共对坚持真、善、忍修炼者的种种非人的、灭绝人性的酷刑迫害,邪恶至极,罄竹难书。

江鬼和中共沆瀣一气的污蔑宣传与打压,受迫害的不仅是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庭成员,更是对不明真相的世人的迫害——因仇视佛法乃至迫害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佛法修炼者而犯罪,其中即包括其党政司法官员,也包括普通老百姓。

我们讲真相就是要告知世人,法轮功是真正的佛法,是在这末劫末世的十恶毒世救度世人的,是让人做好人的。中共在建政后的历次运动中害死同胞八千万,现在又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人神共愤,恶贯满盈。云南贵州的藏字石天机尽显,天灭中共已是历史的必然。告知世人无神论是假的、骗人的,“進化论”是没有依据的,也是假的、骗人的。目地就是切断神与人的联系,使国人進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正是共产邪灵(参见《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即恶魔撒旦为祸人间的终极目地。因为,作为神造的人,如果不承认神佛的存在,或者是谤佛以致灭佛,都会造成灵魂的死亡,那才是人真正的死亡。

上天悲悯于人,给这十恶毒世的世人一个善恶选择的机会。凡是对共产邪灵发过誓的人(加入党团队),就是其组织的一部份,到天灭中共的时候,就得跟它陪葬,進无生之门,那是生命的彻底的销毁,是极其可怕的。所以,人只要从心里退出曾经加入过的邪恶党团队组织,就能远离邪恶,从而得到神佛的护佑。神只看人心,不重形式,用化名、别名都是可以的。

《圣经·启示录》中谈到的末日大审判,即将到来。作为一个真、善、忍的修炼者,践行者,不顾个人安危,冒着被迫害的危险,告知世人退出中共,远离邪恶,做出善的选择,生命就拥有美好的未来。这是救人性命的大善之举,完全是为他的,何罪之有?

五、坚修大法,无私为他

为拯救宇宙苍生,大法师父来到这十恶毒世,承担了所有众生的无量罪业,做了所有众神都做不到的事情,洪恩满苍宇。特别是对大法弟子,师尊把我们从地狱里捞出,给我们讲法,为我们净化身体(祛病)、清理环境,为我们消去那生生世世累积如山的罪业(致病的原因),为我们化解累世的乃至不同天体层次中造就的恩怨,把德转化为功,并看护着我们走好返本归真的回归之路。其恩德何等之大?

对父母之养育之恩可以尽孝以报答。而对给予了我们这么多的大法师父,大恩大德何以为报?而我若为一己、一时之利,背叛师父,那我是不是犯了“欺师灭祖”之罪?古人云: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尽人皆知。而我若以老婆、孩子吃饭为借口,那是不是认贼(邪党)作父?放弃大法,是不是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之徒?那样的话,是不是自私?

《西游记》里写道:“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全此三者,幸莫大焉”。在这十恶毒世中,能在大法洪传时期得到师尊的亲自救度,在这开天辟地都没有过的大穹更新之际成为助师正法的法徒,何等荣幸!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这万古难遇的修炼机缘呢?有多少世人,在这三难今天都具备的同时,却与大法擦肩而过,何等可惜!而如果对唯一能够使世人得救的大法犯罪,其罪何等之大?

如果听信邪党书记的,是不是助长其跟江鬼同流合污、被江鬼利用?是不是犯了灭佛的天大之罪?是不是损了大德?他为了保住官职或升官发财,不明就里,迫我就范,我若随之所愿,是不是置他于万劫不复之地?是不是我的自私使然?如果听信这些兄弟的所谓良言劝告,达到了邪党所达不到的目地,他们是不是无名中做了助纣为虐之事?他们会不会因此失德而自损累世所积的福禄寿,進而殃及他们的妻子、儿女和父母?那这是不是因为我的自私使然呢?

大法弟子都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做任何事都是为他的,为他人考虑的,绝不会为一己一时之利而伤及他人。

世界需要“真善忍”!我们国家岂能例外?世人啊,三思吧。

六、信仰合法

从法律上说,信仰合法。《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国《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宪法》第五条第三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四款“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第五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据《立法法》第八十七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第九十九条和一百条明确的规定: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再次的呼吁那些中共制下的党徒,不要为一己一时之利,知法犯法,不要用手中的权力枉法、冤判好人。否则,等待你的不仅是未来公正法律的制裁,更有万劫不复的地狱。

再次的呼吁那些良心尚存、被邪党谎言蒙骗了的普通百姓,当有人向您讲真相时,不要害怕,更不要寻求自保去拒绝、聆听您那久盼的能给您带来生命永远的真相;当有人给您免费真相资料时,睁开您那智慧的明辨是非的双眼,伸出手接过那满载您和家人未来希望的小册子。这才是您今生今世该要该得的,因为那是您生命轮回中久远的期盼,更是福份之源泉。

千万不要被谎言与眼前利益所蒙骗,谁抓住了这稍纵即逝的机缘,谁就拥有了生命的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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