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宾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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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在过去几年遭到中共当局的迫害,其中尚莉萍、王玉梅、汪桂华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丁连美、崔玉梅、马恩芝、王红于二零一八年遭绑架、非法关押。

一、尚莉萍被枉判三年 丈夫离世

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尚莉萍,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去法轮功学员赵继伟家串门时,被正在赵家抄家的抚顺市公安国保大队十几名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被抚顺望花法院冤判三年,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她的丈夫在得知她被冤判三年后不几日突发心梗,含恨离世。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在历时三年的迫害后,尚莉萍走出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大门,回到家中。

法轮功学员尚莉萍

1、在抚顺市某派出所被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七点半多钟,尚莉萍来到赵继伟家,被正在抄家的抚顺市国保支队、刑警当场绑架。他们抢走尚莉萍随身带个人物品,并逼迫到其家非法搜查,又搜走许多私人财产。

其中一个警察毫无掩饰地问:“你家的钱放哪儿了?”尚莉萍回答:“没钱。”四个警察不甘心,继续翻腾,又打手机请示,过了许久,又来了几个警察,还有一个女警,拿来一张新开的搜查证。折腾了一上午,最后将尚莉萍劫持到抚顺市某派出所。此派出所是平房,院子不大,名字不详。

在派出所审讯室里,尚莉萍的双手、双脚被强制铐在铁椅子上,警察威逼、引诱后没得逞,一个小警察手里拿着一本书,气急败坏的就要打尚莉萍,还恐吓的说:“我们知道你的孩子在哪儿念书,我们到学校一张扬,你也不想连累孩子吧……”这就是中共邪党经常搞得那一套:株连九族。到了晚上,尚莉萍被送往指定医院体检后,又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里,尚莉萍被分到308室,屋小人多,睡觉都得侧着身子,不能动弹,一会儿功夫就压得半边身子麻木了,半夜起身上厕所,回去就没有位子了。白天还要被逼迫干奴工:织帽子。每天要完成四个成品帽子,少交一个帽子,就被罚值一个夜班(两小时),一晚上总共四个夜班,尚莉萍天天被罚值二到三个夜班。每天都吃没蒸熟的玉米面发糕,稍凉一点就发硬,几小块白菜帮子汤,一点儿油腥都没有,还时常被叫出去非法提审,还要干超负荷劳务,晚上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的觉,仅仅一个月,尚莉萍由原来一百四十斤体重降到七、八十斤,骨瘦如柴,都脱相了。三十七天后,尚莉萍被非法批捕。无论狱警怎么罚,尚莉萍每天只能交上一个成品帽。后来狱警都无奈了,只好让她和一个高度近视的在押人员一起缠线团,供全号的人用。

尚莉萍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十九个月,期间,她四次被所长孙新叫到办公室谈话;两次被非法开庭。

两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来到看守所给尚莉萍和罗秀杰(抚顺学员)秘密开庭,在庭上,尚莉萍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同时,还讲述了自己亲身受益,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还讲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法官无视法律,预谋加重对尚莉萍迫害。再回号房的路上,尚莉萍质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法官们哑口无言。

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信息被封锁,家属们心急如焚,开始纷纷为自己的亲人请律师。后来抚顺市中级法院以(2013)抚中立一刑他字第00010号指定的管辖决定书,将“4·15专案”都移交抚顺望花区法院管辖。

二零一三年七月末,望花区法院来到看守所非法开庭。北京律师为尚莉萍做无罪辩护。但法官打断律师转移话题,或者提下一个问题,走马观光的草草了案。以“犯罪预备”将尚莉萍枉判三年。

望花法院审判长:金茜,代理审判员:韩政委、江佳,书记员:李海龙。望花检察院起诉人:籍亚东、陈颖。

尚莉萍依法上诉到抚顺市中级法院,然而中级法院和望花区法院互勾结、狼狈为奸,最终还是维持原判。中级法院审判长:高敬武,审判员:董晶、赵威,书记员:刘丹。

尚莉萍的丈夫在得知妻子被枉判三年后不几日就突发心梗,撒手离开人世,年仅四十八岁,撇下一个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和一个还在上学的女儿无人照料。尚莉萍被非法关押期间,并不知道自己已被中共邪党迫害的家破人亡了。

2、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4·15专案”被枉判的法轮功女学员都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在押途中,尚莉萍拒绝戴手铐、脚镣。到了监狱医院,孙所长手紧紧的挎着尚莉萍的胳膊,怕她跑了。当听到尚莉萍被狱方收下时,向卸下一块大包袱,脱口而出:“太好了,终于把她收了!”尚莉萍被分到思想矫治监区。

“思想矫治”监区,实质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监区里关押的长刑人员都是经济犯,在狱外都是有头有脸、有权有钱的,犯罪判了长期徒刑,她们用钱买通狱警,为的是少遭点罪。还有短刑犯,没多久就刑满释放。她们干的活是折纸盒,相比其它监区干的缝纫活要轻快多了,但减刑太慢了。狱警利用长刑经济犯急于回家的心理因素,蛊惑、引诱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已达到减刑快为目的。这样,一批批经济犯就成了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

尚莉萍所带的换洗衣服、洗漱用品全部被没收,上厕所由两个长刑犯包夹(一个是抚顺某社区主任,因贪污公款被判十多年;一个是鞍山某机关单位,因挪用公款被判八年。)包夹看厕所里没人才能去。禁止洗漱、洗澡,长时间被罚坐小凳子,臀部被咯出两大块青紫色肉疙瘩,脚趾被冻起泡。晚上睡在冷板床,上面只有薄薄一层大窟窿小眼的棉絮套,只能和衣而睡。肉体上的这点苦还不算什么,主要是精神上的折磨:白天包夹的讥讽、辱骂、挖苦等各种方式攻击尚莉萍,就是不让她脑子清净;晚上就用高音量播放DVD光盘:诽谤师父、诽谤大法,毒害自己,也毒害其她刑事犯。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狱方把五年以下的短刑犯及法轮功学员,总计三百人押送到马三家监区(臭名昭著的各地劳教所解体后,辽宁省女子监狱就在马三家劳教所成立了“马三家监区”。)那里的队长都是原来劳教所的狱警,监区里又分成三个监区,尚莉萍被分到二监区三小队“裁剪车间”。她拒绝背监规、拒绝写思想汇报,被视为不转化人员,剥夺接见家人的权利。尚莉萍就要求休息日写家书的机会,写了十几篇“申诉状”,讲述自己修炼后身心巨变;法轮大法给家人带来的美好!自己因进京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两年;又因为自己不放弃修炼,被枉判三年。同时也贯穿着法律条文,揭露当权者乱用手中的权力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没几日,突然搜号房时,大队长把“申诉状”搜走了。

尚莉萍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回到家中,方知丈夫含恨离世近两年了。就在尚莉萍丈夫离世的第二天,她的女儿在两位学员陪同下,来到抚顺看守所,找到相关领导,盼望尚莉萍能回家见丈夫最后一面,料理一下后事,然而却遭到无理的拒绝。

二、王玉梅被枉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法轮功学员王玉梅遭抚顺市国保支队、市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八点多钟,五、六个警察逼迫王玉梅到其服装门市房非法搜查,搜走大法书籍、VCD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将王玉梅劫持到抚顺市新抚区公安分局非法提审,随之送往指定医院抽血、化验等一系列检查后,将其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迫害。

王玉梅被迫干奴工:织帽子,值夜班。三十七天后被非法批捕。王玉梅绝食反迫害,狱警指使在押人员给她强行灌食,第六天王玉梅出现吐血病状。后来王玉梅被枉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玉梅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王玉梅在监狱医院检查身体时,狱医说是胆病,而且是多发性、分布性,建议动手术治疗,狱方拒收。王玉梅返回看守所。所长孙新让她做手术,遭到王玉梅拒绝。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王玉梅再次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被狱方拒收,返回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王玉梅第三次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狱方接收将其分配到七监区八小队,张国霞队长当晚逼迫王玉梅罚站到下半夜。此时的王玉梅已经被迫害三年零一个月,身体很虚弱,仍然没有逃脱魔窟,后来又被强迫干奴工:缝纫活—案板画线。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被释放。

三、汪桂华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六点来钟,抚顺市国保支队、刑警等十几个警察来到法轮功学员汪桂华所住的平房。其中一个警察拉开铝合金窗户跳进屋,打开房门,所有警察全拥进屋,二话不说开始翻箱倒柜,甚至连鞋盒都要打开看一看,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手机(包括不修炼家人的手机)、一千元现金等私人财产。之后将汪桂华劫持到抚顺市东洲区公安分局。

在东洲区公安分局,警察把汪桂华手脚铐在老虎凳上非法提审,预谋录音、照相,汪桂华不配合、拒绝。随即又将汪桂华送往指定医院体检后,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里,汪桂华被强迫干奴工:织帽子,每天织四个,完不成定额就被罚值夜班。每天洗漱、上厕所都限时间、限次数,寒冷的冬天洗冷水澡。后来被枉判三年六个月,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汪桂华被分到思想矫治监区,白天被迫干折纸盒,晚上又被罚坐小凳子到半夜,遭到犯人辱骂。二十来天后,被分到新成立的马三家子监区(原马三家男子劳教所)一监分区(队长:王琳),被迫干奴工:缝纫活—案板。因为不写“思想汇报”被队长叫到外面责骂,用拳头推搡,禁止购物、接见家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被释放回家。

四、丁连美、崔玉梅遭绑架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下午,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丁连美、崔玉梅在喜来登一楼,被两名巡警一人架一个绑架到新宾派出所。警察说:“你们是被人举报的。”后来得知,举报人是公安局退休职工董志安。

丁连美、崔玉梅分开被非法提审,警察问丁连美:“你是哪的?炼法轮功几年了?”丁连美开始讲述自己炼功受益经过。之后警察让她签字,遭拒绝,于是丁连美被关在铁笼子里。又过了一会儿,警察让其带路,预谋非法抄家。丁连美不同意,警察就要给她戴手铐,丁连美义正词严道:“我看你们谁敢给我戴手铐,凭什么给我带,我没犯法,看谁敢给我带,我就告他。”警察就往门口推她,她就紧紧的拽着铁门,警察没拽动,丁连美趁机迈进铁笼子里说:“你们不是让我在这里呆着吗?我就在这里呆着。”警察没办法,将她手提包里的房门钥匙搜走非法抄家。结果一无所获,什么也没搜到。只是在丁连美的手提包里搜走两本《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两个MP3几张护身符。

当天晚上八点多钟,丁连美被罚一千元后,回到家中。

崔玉梅被非法提审后,警察强迫她带路,将其非法搜查,家中被非法搜走大法书籍、MP3等私人财产。随后将崔玉梅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行政拘留十天,罚金一千元。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

五、马恩芝、王红遭绑架、关押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三点钟左右,新宾县法轮功学员马恩芝、王红在客运站(胜利村)附近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新宾派出所、国保大队绑架,二位学员被分开提审。

夜间,两人家里被非法抄家,马恩芝家非法搜走大法书籍等个人私有财产。随后两位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迫害。

在派出所,马恩芝被检查身体不合格,血压高。国保大队队长赵连科说:“检查什么呀?快给她送进去吧(看守所)。”一个小警察说:“现在多紧哪!”随后又送往抚顺矿务局医院和市医院进一步检查:血压二百多,肝出现问题。

下午,马恩芝、王红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迫害。在途中派出所警察向马恩芝儿子要了四百元费用。国保大队队长赵连科说:“你给我一百元,我得加油了。”
王红在看守所204室,被称为“魔鬼号”。嫌疑犯罚她打扫厕所、值夜班。

马恩芝、王红先被行政拘留三天,又转为刑事拘留七天,各被罚金一千元,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同一天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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