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蔺县俩妇女遭习水县法院秘密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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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四川古蔺县古蔺镇法轮功学员周糢珍和骆雪梅被绑架到遵义市第二看守所,家人一直不得探望和送衣物。现得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周糢珍和骆雪梅就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古蔺县古蔺镇法轮功学员周糢珍和骆雪梅在习水县醒民镇钢铁村,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恶意举报。醒民镇派出所武光明很快赶到,在一名法轮功学员家找到周糢珍和骆雪梅俩人。

几分钟后,醒民镇派出所警车开到,周糢珍和骆雪梅两人给他们讲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才是真正破坏宪法、刑法、公务员法、警察法等多个法律实施,才是真正犯罪。派出所警察不听真相,强行把周糢珍和骆雪梅抓上车带走,非法关押在遵义市第二看守所。

之后,看守所不准家人探望,不准送衣物等生活物品,只能送钱,也无凭据收否?家人一直不知道周糢珍和骆雪梅的任何情况。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家人间接听到周糢珍和骆雪梅二人已被诬判三年。

此前,周糢珍和骆雪梅都遭受过中共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周模珍、周模分和孔祥分,三人一同去古蔺镇小水片区庄元村四组讲真相救人时,被组干部李仲伦队长和村长何兵及村支书杨旋顶一伙恶人举报。

古蔺镇派出所和古蔺公安局国保大队骆帮德和古蔺镇派出所警察,开车前往庄元村,将三人抓送古蔺镇派出所非法审问。

因周模珍不配合,不报姓名、地址,他们就找社区干部认人。到下午六点左右,将周模珍和孔祥分交社区人员带回家。周模珍被强行送纳溪泸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由于周模珍体检不合格,看守所不收,古蔺国保大队编造八页材料要求看守所收押。看守所值班人员说:身体不符合条件,出问题我们负不起责任,坚持不收。这样才连夜送回,到十三日早上一点多钟,他们才放周模珍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六日,周模珍、骆雪梅等四名古蔺镇法轮功学员,在原彰德对门猫猫寨讲真相,被村长林忠德恶意举报。古蔺镇派出所两个警察去抢走真相资料和四、五个碟。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真相后,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骆雪梅在古蔺镇护家乡向世人讲真相时,被护家乡派出所警察魏星、张燕(女)带到派出所后,被送到泸州市看守所所谓行政拘留了十五天。

参与迫害的恶人及相关单位人员:
醒民派出所,邮编;5646021,电话:0851-22710002
廖富强, 醒民派出所所长
陈伟醒民派出所副所长
武光明警察
习水县公安局习水县东皇镇红四路5号,邮编:564600
习水县政府; 习水县东皇镇习水东路9号,邮编:564600
向承强,习水县县委书记
陈钊(音)习水县县长
安家兴,习水县政法委书
曹方源, 习水县政法委副书记
陈旭,县法院院长; 习水县东皇镇 习水东路19号, 民众向法院 举报电话; 0851-22732730
习水县检察院 习水县东皇镇;红四路1号, 民众向检察院举报电话; 0851-22732000
习水县国安局习水县东皇镇红一路32号
习水县司法局习水县东皇镇民众向局举报电话;0851-2252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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